最近回村里探親,發現村口的公告欄貼了張新通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5月1日起施行,最顯眼的兩行字是“城鎮戶口可遷回農村”和“宅基地繼承有新規”。
在村頭大樹下嘮嗑時,張叔抽著旱煙說:“我兒子在城里打工10年,戶口早遷走了,現在想回來承包果園,能遷回來不?”李嬸接話:“我閨女嫁去城里,她爹留的老房子要是塌了,地是不是就被收走了?”
今天咱們就掰開揉碎,把這倆政策講明白,順便聊聊農民能得啥實惠,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坑。
一、政策到底咋規定的?先看“能遷回”和“不能繼承”的條件
先說戶口遷回:以前想把城里戶口遷回農村,難如登天。現在新法明確了四類人可以申請:
1、退役士兵(比如在部隊服役滿年限,想回村發展的);
2、返鄉創業人員(帶項目、帶資金回村搞種植養殖、開合作社的);
3、因婚姻、投靠父母等原因需遷回的(比如嫁去城里又離婚,想回娘家的);
4、其他經村集體認定符合條件的(比如村里急需的技術人才)。
但不是想遷就能遷,得滿足兩個硬條件:一是在城里沒享受過福利分房、公租房等城市福利(防止“兩頭占便宜”);二是必須經過村集體表決同意(畢竟村里的地、集體資產是大家的,得多數人點頭)。
再看宅基地繼承:以前總說“地隨房走”,現在新法劃了紅線——這3類子女無法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1、戶口已遷出農村且不在本村生活的(比如子女在城里落戶,老家只剩父母的房子);
2、已分戶并擁有獨立宅基地的(比如兒子結婚后分了戶,自己有地,不能再占父母的);
3、父母房屋是違建的(比如沒批手續占耕地蓋的房,本身不合法)。
這三類子女只能繼承房子的所有權(可以住、出租,但不能翻建),一旦房子塌了,宅基地就由村集體收回。
二、政策到底好在哪?農民能得啥實惠?
咱們村支書老王說得實在:“這政策不是卡人,是給想回村的人開綠燈,給守著老房子的人兜底。”
第一,支持“返鄉潮”,讓想回村的人有盼頭。
這些年村里年輕人大多往城里跑,地荒了、房空了。現在政策鼓勵退役士兵、創業者遷回戶口,等于給想回家搞農業的人“上戶口”。張叔兒子想承包20畝地種有機蔬菜,以前戶口在城里,簽土地流轉合同都不方便;現在遷回來,能名正言順當“村集體成員”,貸款、申請補貼都更順。
第二,規范宅基地管理,防止“占著不用”。
以前有些情況挺矛盾:子女戶口遷出,父母去世后老房子空著,既不維修也不轉讓,宅基地就這么“晾”著;還有人偷偷占耕地蓋房,房子成了違建,村集體想收回都難。現在明確“房塌地收”“違建不繼承”,其實是倒逼大家要么好好維護老房(比如定期修屋頂、通水管),要么把閑置宅基地流轉給需要的人(比如租給村里的種植大戶),資源利用更高效。
第三,保障村集體權益,避免“吃大鍋飯”。
戶口遷回要村集體表決,其實是給村民“話語權”。比如外村人想遷進來占宅基地,村民可以投票反對;村里急需的養殖專家想遷進來,村民也能支持。這比以前“一刀切”更公平,畢竟村里的地是集體的,村民自己說了算才合理。
三、政策雖好,這些“痛點”農民得心里有數
政策是好,但落地時可能遇到啥問題?咱們村幾個老把式聊了聊,總結出3個現實痛點:
1. 村集體表決容易“人情化”。
比如張叔兒子想遷戶口,但和村主任家有舊怨,表決時會不會被故意卡?新法沒說“表決比例”(比如需要50%還是80%同意),全憑村規民約,萬一遇到“小圈子”操控,普通村民可能吃虧。
2. 老房維護成本高,年輕人“犯難”。
李嬸閨女在城里打工,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年久失修,屋頂漏雨、墻面開裂。想修吧,得花幾萬塊(翻建還不讓);不修吧,哪天塌了地就沒了。對在城里掙辛苦錢的年輕人來說,這錢花得“肉疼”。
3. 城鄉權益銜接還不夠順。
比如遷回戶口的人,以前在城里交的社保、醫保咋辦?能不能和農村醫保合并?新法沒提,現實中可能出現“兩頭跑”“兩頭查”的麻煩。
四、我想說:政策是“梯子”,關鍵看咋用
作為在村里長大的人,我覺得這政策像把“梯子”——既給想回村的人搭了臺階,也給守著老房的人提了醒。
但政策不是“萬能藥”。比如村集體表決的公平性,需要鄉鎮政府加強指導(比如明確表決流程、公開結果);老房維護的問題,或許可以探索“以租代修”(把老房租給鄉賢、游客,用租金抵維修費);城鄉權益銜接,可能需要后續出臺細則(比如社保轉移、醫保合并的具體辦法)。
五、農民朋友,這3件事現在就得準備!
1、想遷戶口的:先查自己符不符合條件。 比如有沒有享受過城市福利(公租房、經適房),提前和村支書溝通,了解村集體的表決流程,別等材料交了才發現“卡條件”。
2、有老房的:定期維護別偷懶。 屋頂漏了及時補,墻面裂了及時修,拍好照片留證據(萬一以后有糾紛,證明你“盡力維護”)。如果實在顧不上,可以和村集體商量流轉(租給別人用),別讓房子“爛”在那。
3、關注村集體動態:多參與、多發聲。 戶口遷回要表決,宅基地流轉要討論,作為村民,多去開村民大會,有意見及時提——政策是“大家的事”,你不說話,可能就被“代表”了。
最后想說,農村的根在哪兒?是村口的老槐樹,是房后的自留地,更是一代又一代村民的牽掛。政策不是要“趕人”或“卡人”,而是讓想回來的人有底氣,讓留下的人有保障。
畢竟,鄉村要振興,得有人氣、有活力——戶口能遷回,老房有歸屬,咱農民的“根”才能扎得更穩。
對此,大家怎么看呢?歡迎留言交流哦!
(注:具體政策以當地農業農村部門解釋為準,建議有疑問的村民咨詢鄉鎮司法所或村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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