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馮家順、羅沙)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19日聯合發布6件依法懲治串通投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涵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土地承包等多個經濟領域,為有效懲處犯罪、維護市場秩序提供指引。
據介紹,當前串通投標犯罪案件呈現出犯罪主體多元化、犯罪手段隱蔽化、犯罪鏈條組織化的新特點和新動向。招投標活動涉及領域廣泛、環節眾多,串通投標行為在多個領域和環節滲透,嚴重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在具體方式上,包括招標方在擬定招標方案時與投標方內外勾結,招標代理機構居中牽線,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圍標陪標等多種類型。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出現了多種新型犯罪手法:招標方為意向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參數,表面合法,實則暗箱操作;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不正當手段控制評標專家評分賬戶,虛假評分等。
一起案例中,山東青島某公司負責招標的工作人員張某為使投標人武某競得項目,指使其他評委給武某聯系的圍標公司打高分,并親自“協調”有不同意見的評委交出評分賬戶賬號及密碼,使武某聯系的圍標公司最終中標。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據悉,人民法院在依法懲治串通投標犯罪的過程中,突出從嚴懲處的總基調,通過判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等手段“打財斷血”,徹底鏟除犯罪分子的利益鏈條。同時用好司法建議,深化協同治理,形成預防和打擊串通投標犯罪的工作合力,推動實現“辦理一案、預警一域、規范一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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