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14時整,新知產犯罪司法解釋背景下知產犯罪主題沙龍在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22層多功能廳如期舉行。
本次會議由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呂巖主持,他首先對各位嘉賓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在今年4月20日第三屆食品藥品環境知產犯罪治理論壇結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4月24日發布了發布《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他介紹,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作為專門研究環食藥知的平臺,組織了來自全國各地、不同律所的九個中心研究員對解釋及知識產權犯罪的相關問題進行分享。
一、開場致辭
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湯建彬律師發表致辭。他表示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依托京都律所成立,具有極強的開放性,希望將平臺打造成一個跨律所、跨地域的開放性平臺,團結全國優秀的環食藥知律師,共同研究、發布研究成果。中心在《食品藥品犯罪辦案手冊》《環境犯罪理論探索與實務精解》等兩本書目的基礎上,今年進一步形成《食品企業行政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與合規》《藥品企業行政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與合規》《知識產權犯罪典型案例解析與辯護策略》等專著。隨后,湯建彬律師從宏觀角度談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釋的部分亮點,并預祝本次沙龍圓滿成果。
二、上半場主題發言
張思嘉律師分享的主題是《從一起無罪案件談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辯護要點》,她結合自己辦理的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罪無罪案件,解析刑事辯護要點。她強調,鑒定意見是審查辯護重點,確定一項技術信息是否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注意審查該信息是否在侵犯行為發生時不為公眾所知悉,侵犯行為發生以前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密來認定權利人主張的信息構成商業秘密。張思嘉律師還提到還要要結合具體案情關注市場變化,善于以市場變化作為介入因素,切斷(或者存疑)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另外她還分享了技術秘密與載體區分、因果關系論證等實務難點,建議通過專家輔助人制度強化證據辯護,為知產犯罪案件的無罪辯護與合規審查提供了實操路徑。
金鳳華律師分享的主題是《知識產權民行刑交叉(商業秘密犯罪為例)》,她結合最新司法解釋,解析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關系在調整對象、規范目的及行為要件上的差異,強調法秩序統一原則在知產保護中的適用。針對商業秘密保護,金鳳華對比了民訴、刑控、行政舉報的程序特點與證據標準,結合《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規,探討權屬爭議、證據收集等實務問題,并通過典型案例闡釋刑民并行、先民后刑的適用場景。此次沙龍為解決知產案件中民行刑交叉難題提供了程序選擇與法律適用的實務路徑,助力提升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效能。
王思宇律師分享的主題是《新司法解釋對注冊商標類犯罪解釋的修改與解讀》,他指出,新解釋首次明確將“服務商標”納入假冒注冊商標罪保護范圍,并細化“同一種商品、服務”及“相同商標”的認定標準,如改變商標字體、顏色等情形可能構成侵權。針對量刑標準,王思宇強調,服務商標侵權入罪門檻為違法所得5萬元,商品與服務商標侵權數額可合并計算。在銷售假冒商品罪中,“無正當理由低價進銷”“轉移證據”等情形可推定“明知”,同時降低非法制造商標標識罪的入罪數量標準至1萬件。此次沙龍結合司法實踐難點,為商標犯罪的精準認定與辯護提供了新規適用指引,助力提升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的規范性與實效性。
何順琪律師分享的主題是《如何判斷商標犯罪案件中涉案商品的真偽》,她結合刑法及司法解釋,從“是否經商標所有人許可”“是否相同商標”“是否同一種商品”三大核心要件切入,解析串貨、平行進口等實務難題,強調串貨若未篡改商標標識仍屬正品,平行進口符合權利用盡原則不構罪。何順琪通過案例指出,“相同商標”需滿足“完全相同”或“基本無差別且足以誤導公眾”,如改變字體、顏色等細微調整可能構成侵權;“同一種商品”需結合《尼斯分類》及功能、原料等綜合判斷,超核定范圍使用商標不構成犯罪。此次沙龍為商標犯罪案件的證據審查與辯護提供了精細化指引,助力司法實踐中準確區分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界限。
三、頒發聘書
在沙龍的正式議程中進行了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的聘任儀式。金鳳華、王思宇兩位律師被聘為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湯建彬、副主任兼秘書長張思嘉為他們頒發了聘書,并合影留念。
四、下半場主題發言
徐偉律師分享的主題是《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失數額計算相關問題》,深入解讀最新司法解釋對“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剖析“損失數額”在不同侵權場景下的計算規則(如合理許可使用費、利潤損失、商業價值等),并通過陳某案、葉某某案等典型案例,闡釋商業秘密價值整體性認定、研發成本關聯性審查及違法所得認定邏輯。徐偉強調,司法實踐中需區分商業秘密是否公開或滅失,嚴格審查鑒定意見關聯性,為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的司法認定與企業刑事合規提供了實務指引,助力平衡知識產權保護與企業權益保障。
李金輝律師分享的主題是《關于食藥環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幾點看法》,他結合《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解析公益訴訟線索來源、履行方式及典型案例,重點探討生產銷售普通商品是否適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行為人是否屬“經營者”、上下游犯罪者是否承擔懲罰性賠償等爭議問題。李金輝指出,食藥安全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可提起刑附民公益訴訟,主張三倍懲罰性賠償及公開道歉。此次沙龍結合實務難點,為知產犯罪案件中公益訴訟的適用邊界與責任認定提供了思路,助力強化知識產權刑事保護與社會公共利益救濟的銜接。
陸向輝律師分享的主題是《從新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中的“明知”推定規則看“從嚴保護”理念》,他圍繞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中的“明知”推定與反證展開深度解讀,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剖析了“涂改商標”“低價進銷”“轉移證據”等六類可推定“明知”的情形,強調司法實踐中需綜合證據認定主觀明知,允許行為人通過反證推翻推定,并結合典型案例(如張業峰案、鄭金芳案)闡釋辯護要點與企業合規路徑。此次沙龍為司法實務中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認定及企業風險防控提供了理論與實踐參考,助力平衡知識產權保護與刑事司法公正。
魏坤律師分享的主題是《假冒進口化妝品案簡要法律剖析》,她結合盧某某等假冒注冊商標案PPT展開深度解讀,詳細披露犯罪團伙2019年至2021年間,通過租賃商鋪貼標、抖音網店銷售等方式,制售假冒"LANCOME""DIOR"等品牌化妝品,涉案金額超1.45億元、違法所得3700萬元的犯罪事實。圍繞案件定性中"情節特別嚴重"的法律適用、共同犯罪全鏈條打擊(如倉儲提供者陳某被認定共犯)、主從犯量刑差異(主犯盧某某獲刑8年并處罰金2000萬元)等核心問題展開分析,強調電商平臺需強化審核機制、品牌方應加強商標監控,消費者可通過12315平臺舉報并主張退一賠三。
郭建明律師分享的主題是《知識產權犯罪中"違法所得數額"認定規則解析》,他從違法所得與《刑法》第64條“追繳全部財物”的關系進行了辨析,深入淺出的分析了違法所得對入刑及罰金的影響,最后講述了自己在知識產權案件辦理中對行刑銜接的理解。
本次沙龍圓滿舉行,為司法實踐中知識產權犯罪認定及多元共治提供了重要參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