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陽法院在處理一起離婚糾紛時,針對夫妻因情感糾葛致孩子休學半年的情況,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以司法力量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權。
案情簡介
圖片來源于網絡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李某某因感情破裂對簿公堂,在漫長訴訟中,雙方矛盾激化,將孩子作為博弈“籌碼”,致使成績優異的李小某頻繁缺課,最終休學長達半年。學校多次聯系溝通,均未得到有效回應。
承辦法官劉慧在審理中發現,李小某的學業困境已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與未來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法院依法向夫妻雙方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明確要求二人盡快讓孩子接受義務教育,助其重返校園;同時定期參加家庭教育培訓,學習科學教育方法,關注孩子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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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指導令時,劉慧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告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義務,不因婚姻關系破裂而免除。
一紙《家庭教育指導令》,不僅是對失職家長的督促,更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堅實守護。辦案法官將持續跟進,確保孩子早日重返校園,在法治關懷中重新踏上逐夢之旅。
審 核:郭玉婷
作 者:劉 慧
編 輯:尤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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