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民族以清醒的姿態銘記苦難,那些試圖歪曲、掩蓋歷史的謊言便會在真相的光芒中不堪一擊。這種銘記不是傷口上的鹽,而是刻在文明基因里的警示碑。一個民族對苦難的銘記,永遠比施暴者對罪行的粉飾更有力量。
2025年是抗日戰爭勝利八十周年,本期盤點抗戰時期日本鬼子干的那些罪行,不共戴天!
1、吉林通化“雪地里的三弦琴”(1936年)
時間:1936年2月
地點:吉林省通化縣韓家屯(今屬白山市)
受害者:朝鮮族琴師金永浩(41歲)
暴行:日軍強征民夫修建軍事要塞,金永浩因用三弦琴彈唱《阿里郎》鼓舞勞工,被剝光衣服綁在雪地,用燒紅的琴弦勒入脖頸。據《東滿抗日聯軍檔案》記錄,他凍僵的尸體保持演奏姿勢,指尖插進雪地劃出五線譜痕跡。
遺音:1952年,其子金哲秀將父親的三弦琴改造成伽倻琴,創作《雪弦安魂曲》,現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奇觀:當地人說,每逢大雪,琴師殉難處會傳出三弦琴聲,雪地上浮現血色音符。
2、河北井陘“血乳母親”(1937年)
時間:1937年10月
地點:河北省井陘縣郝家村
受害者:張桂花(24歲)及其三個月大的女兒
暴行:日軍掃蕩時,將哺乳期的張桂花拖到村口棗樹下,用刺刀剖開其胸部,將嬰兒拋向空中用刺刀接住。據《井陘縣志》記載,現場樹皮上至今殘留著抓痕。
后續:張桂花的丈夫王鐵柱連夜背回妻女尸體,用妻子帶血的肚兜裹住女兒遺體合葬。他在1940年加入八路軍,犧牲于百團大戰,臨終前對戰友說:“把我埋在那棵棗樹東南方向,我要看著日本人滾蛋。”
家族記憶:2021年,張家第四代在棗樹下立碑,碑文只有七個字:“媽媽,我吃到奶了。”
3、江蘇鎮江“不閉眼的頭顱”(1938年)
時間:1938年2月
地點:江蘇省鎮江市丹徒鎮
受害者:私塾先生陳硯秋(52歲)
暴行:日軍逼迫陳硯秋用日文寫“東亞共榮”,遭拒后被砍頭示眾。據《鎮江抗戰實錄》記載,頭顱懸掛城門三日,雙目始終未閉。
細節:其子陳孝廉(15歲)深夜盜頭時,發現父親口中被塞入他平日批改的毛筆,筆桿刻著“氣節”二字——這是他給學生的最后一課。
傳承:陳孝廉后成為戰地記者,1945年東京審判時,他在法庭舉起那支毛筆:“這是我父親的喉舌,今天他要說話。”
4、安徽滁州“不滅的油燈”(1938年)
時間:1938年5月
地點:安徽省滁州來安縣
受害者:更夫周老栓(63歲)
暴行:周老栓為給新四軍游擊隊報信,在城門懸掛油燈示警,被日軍發現后活剝人皮制成燈籠。據《皖東抗戰紀事》載,日軍小隊長提著人皮燈籠獰笑:“中國人的燈,就該用中國人的皮來罩。”
復仇:游擊隊夜襲日軍據點時,副隊長正是周老栓之孫周鐵牛,他親手將那個人皮燈籠砸碎在仇人頭上。
長明:滁州解放后,百姓集資鑄造青銅油燈,燈座刻有365個“周”字,寓意“日日警醒,夜夜長明”。
5、海南瓊山“漁火遺孤”(1939年)
時間:1939年4月
地點:海南省瓊山縣漁港村
受害者:疍家漁民周大船(31歲)全家
暴行:日軍以“海上游擊隊”罪名,將周家三代11口人綁在漁船桅桿上澆汽油焚燒。據《海南抗戰口述史》記錄,周大船妻子臨死前將6歲兒子塞進腌魚桶,孩子透過縫隙目睹全家化作火柱。
幸存者:男孩周阿海在海上漂流三日獲救,后背被烙出船板縫隙的光影紋路。他1942年加入瓊崖縱隊,用繳獲的日軍匕首在背上刻下“火”字。
見證:2020年周阿海葬禮上,兒孫將他的骨灰撒向當年焚船的海域,撒灰用的正是那個銹跡斑斑的腌魚桶。
6、山東臨沂“井底的守望者”(1940年)
時間:1940年8月
地點:山東省臨沂縣王家莊
受害者:村塾教師趙明遠(38歲)及其長子趙小滿(12歲)
暴行:日軍以“通共”罪名將父子活埋于村口枯井,逼迫村民填土時,趙明遠高喊:“讓孩子站我肩上!讓他最后看一眼藍天!”據《臨沂抗戰實錄》記載,日軍撤離后,村民挖出遺體發現孩子口中含著一枚銅鈴——那是趙明遠給兒子買的開學禮物。
遺物:銅鈴現藏于沂蒙山革命紀念館,鈴舌上仍附著黃土,鈴身刻著“讀書報國”四字。
傳承:趙家后代至今保留著除夕夜向枯井拋銅錢的習俗,他們說:“井底埋著中國人的脊梁。”
7、山西代縣“繡花鞋的詛咒”(1941年)
時間:1941年中秋夜
地點:山西省代縣趙家溝
受害者:新娘李鳳蘭(18歲)及送親隊32人
暴行:日軍截殺送親隊伍,逼迫新郎用花轎抬走被凌辱致死的李鳳蘭。據《山西抗戰文史》載,日軍小隊長將新娘的繡花鞋釘在村口,揚言“中國人的喜事要見血才吉利”。
復仇:李鳳蘭的妹妹李鳳竹(14歲)連夜將繡花鞋染成黑色,加入八路軍敵后武工隊。1945年她親手擊斃那個日軍小隊長時,槍托上刻著三十三道劃痕。
遺物:那雙繡花鞋現存于太原抗戰紀念館,鞋底滲出的人血與朱砂混成暗紅色,講解員說:“這不是褪色,是血在說話。”
8、湖南常德“最后一粒米”(1943年)
時間:1943年11月
地點:湖南省常德縣石門鎮
受害者:寡婦劉秀英(29歲)及其五名子女
暴行:日軍實施細菌戰后封鎖糧道,劉秀英為保藏在墻縫里的半碗救命米,被刺刀挑破肚腸。據《常德會戰檔案》載,她臨死前用血指在墻上畫出米粒形狀,五名子女三日后餓死,最小的女兒手中緊攥著最后一粒未咽下的米。
見證:2015年舊屋拆遷時,工人在夾墻發現風干的米粒和血指印,現制成標本陳列于常德細菌戰展覽館。
儀式:當地每年清明舉辦“米祭”,撒99粒白米入江,象征“不讓一個中國人餓著上路”。
9、臺灣苗栗“不落的紙鳶”(1944年)
時間:1944年3月
地點:日據時期臺灣苗栗郡
受害者:客家教師林清泉(28歲)
暴行:因私下教授漢語,林清泉被日軍用鐵鏈穿過鎖骨,吊在小學操場上示眾三日。其學生鐘阿妹(9歲)在《臺灣霧社事件調查》中證言:“林老師最后的話是用客家話唱的《天烏烏》,血滴在童軍帽上像黑梅花。”
遺愿:林清泉臨終前拜托獄友:“把我扎的燕子風箏插在油麻菜田,讓我娘知道兒子回家了。”這只血跡斑斑的風箏現藏于臺灣抗日紀念館。
重逢:2016年,98歲的鐘阿妹在紀念館摸著風箏流淚:“老師,現在全臺灣省都在講漢語了。”
10、廣東潮州“木棉新娘”(1945年)
時間:1945年3月
地點:廣東省潮安縣鳳凰鎮
受害者:僑眷林素云(22歲)
暴行:日軍撤退前強擄婦女,林素云為護住婚戒吞金自殺。據《潮州華僑抗戰史》記載,日軍將其遺體綁在木棉樹上,用刺刀在樹干刻下“大日本帝國萬歲”。
重生:三個月后,刻字處涌出紅色樹膠,形成反寫的“中國必勝”。這棵“血木棉”至今存活,每年3月開花時,花瓣呈現罕見的絳紅色。
婚誓:林素云的未婚夫從南洋歸來后終身未娶,臨終前將婚戒熔成木棉形狀捐給紀念館,戒圈內側刻著“來世還做中國人”。
這些故事不是仇恨的種子,而是長鳴的警鐘。當日本右翼在靖國神社供奉戰犯時,我們的紀念館里陳列著帶血的繡花鞋、生銹的腌魚桶、斷成兩截的毛筆——這些才是真正的“鎮魂神器”。它們沉默地宣告:一個民族對苦難的銘記,永遠比施暴者對罪行的粉飾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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