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荔枝新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
陳女士是一家藥企的銷售,她在這家藥企干了6年的銷售,一直負責常州和宜興地區的藥物推廣。
2023年12月,公司以陳女士業績不達標為由,將她從大客戶經理調為了零售經理,并讓她到南京公司報到,工資從上萬元降到3000多。
由于家在常州且公司拿不出業績不達標的證據,陳女士不同意,并繼續在常州上班。同年12月26日,公司以陳女士違反考勤為由,通知她解除勞動合同。2024年1月,公司又向陳女士發出了第二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李慶華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
單位一個人事假冒了獵頭公司的人員給她打電話,獵頭讓她把工作經歷描述一下,然后勞動者就描述了幾段工作經歷,單位又給她發了一份解除通知,說第一份解除通知我們不算數,這份解除通知的理由是說,她有兼職的情形,理由就是當時人力資源的工作人員冒充獵頭所套取的那些工作經歷。
與公司交涉無果的陳女士,無奈起訴到了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這家藥企在整個用工管理過程中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的行為。
盡管根據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公司有權調整工作地點,但對勞動者工作地點的跨市級區劃調動,需遵循必要性、合理性的原則。
本案中公司拿不出陳女士業績不達標的證據,且調動后會給陳女士帶來諸多不便又不補償,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合理。
李慶華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
用人單位讓工作人員冒充獵頭公司,要給她提供新的工作機會的時候,就是在誘導她,想讓勞動者自己做出一種辭職的表示,在誘導未果的情況下,然后又以非法途徑所獲取的這份(兼職)證據作為唯一的一個定案依據,我們認為已經違背了誠實守信的義務。
陳女士法庭上稱當時是想獲得新的工作機會,才美化了自己的工作經歷,并非真有兼職行為。公司也沒有提供其他有效證據,證明陳女士兼職的情況。
此外,兩次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都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會,屬于程序性瑕疵。最終,法院判決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5日內向陳女士支付賠償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