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以后受到欺負究竟還能不能反抗?
一家普通飯店里,面對醉漢的無理取鬧和暴力攻擊,女老板張女士本能地拿起啤酒瓶反擊。
誰料這一舉動不僅沒能討回公道,反而讓她陷入了“互毆”的泥潭,不但被行政拘留還要面臨高額賠償。
是忍氣吞聲任人欺凌,還是奮起反抗捍衛權益?這起引發全國關注的案件,最終迎來了意想不到的轉折。
老板娘還手,被認為互毆
入冬時節的一個普通夜晚,山東淄博張女士經營的小餐館正迎來晚間營業的尾聲。
幾位食客仍在安靜地享用晚餐,店內氛圍平和而溫馨,這份寧靜卻在兩名醉酒男子步履不穩地推門而入后被打破。
當時已是2020年11月22日晚上9點多,誰也沒想到,這個平凡的夜晚即將因酒精而失控。
其中一位名叫劉某的男子,將與店主張女士發生一場不愉快的沖突,為這家小餐館平靜的夜晚蒙上了一層陰影。
當時兩名醉酒男子踉踉蹌蹌走進店內,其中一人劉某拿起啤酒瓶想用桌角開瓶蓋。
不過心疼自家桌子的張女士好心提醒并遞上開瓶器,誰知這一舉動卻引發了劉某的暴怒。
他不僅辱罵張女士,還將酒瓶摔在地上,隨后揮拳打向這位身材瘦小的女店主。
一場意外的沖突在短短一分鐘內上演,卻給當事人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記憶。
面對體型懸殊的對抗,身材瘦小的女店主本能地選擇了求助警方,這個理性的決定卻未能阻止暴力的發生。
當張女士試圖撥通報警電話時,醉酒的劉某已經失去理智,用言語侮辱和暴力相向。
而在這種極端情況下,即便是一向溫和的餐館老板也不得不采取自衛措施。
當第三次拳擊將她打向餐桌時,她抓起手邊的啤酒瓶本能地反擊,這是弱勢一方在絕望中的自我保護。
隨后的肢體糾纏中,體力占優的劉某將張女士壓制在地,幸運的是,餐館中的其他顧客及時制止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整個過程雖然只有短短六十秒左右,卻讓張女士陷入了應激反應帶來的恍惚狀態。
根據事后劉女士自己的描述,當時自己完全沒有反應過來,而直到聽到旁邊兒子的哭聲才瞬間清醒過來。
不過當時當地公安機關認定這是一起“互毆”事件,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元的處罰。
但網友對此有著不一樣的看法,認為張女士的行為完全屬于是正當防衛,就說當時的情況,有網友認為就算是“隨后拿個刀”都可以算是正當防衛。
只是當時老板娘張女士畢竟是個生意人,想著和氣生財,這件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但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醉漢劉某卻變本加厲起來。
他揚言要么賠償4萬元,要么對簿公堂,因為張女士用啤酒瓶子將自己的臉上劃出了“1厘米”左右的傷口。
這下張女士徹底不干了,她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而從監控視頻可以看到,當劉某將張女士壓倒在地時,兩人的頭部離暖氣片非常近。
因此法醫技術人員分析認為,劉某臉部的傷口形態可能更符合撞擊暖氣片造成的情況,而非啤酒瓶擊打所致。
這一發現直接質疑了公安機關認定張女士用啤酒瓶將劉某打傷的事實基礎。
最終2024年4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對張女士有利的再審判決。
法院不僅認為公安機關關于張女士用啤酒瓶將劉某打傷的認定證據不足,更重要的是,法院明確指出。
張女士的反擊行為是為了制止違法侵害,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不予處罰。
最終法院撤銷了原審判決和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張女士被罰的200元也予以退還。
但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互毆也也出現了不少爭議性的事件。
就比如發生在2018年8月夜晚,江蘇昆山的街頭上演了的一場生死對決。
41歲的酒店業務經理于海明本在非機動車道正常騎行,卻遭遇了血液酒精含量醉酒駕駛的劉某駕車強行闖入。
這本是一次普通的交通摩擦,卻因劉某的酒后失態演變成了悲劇。
爭執初起時劉某同車人曾試圖調解,但劉某不依不饒,不僅推搡踢打于海明,更從車內取出管制刀具連續攻擊。
在生死攸關之際,于海明奪得了對方掉落的砍刀,并在劉某爭奪過程中將其刺傷。
即使在劉某逃跑時,于海明的追擊行為也顯示出當時緊張局勢下的應激反應。
事后于海明將劉某手機和兇器主動交給警方,并解釋拿走手機是防止對方召集人員報復,這一細節反映了他當時的恐懼心理。
雖然劉某最終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但經過四天調查,公安機關在征得檢察院同意后,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撤銷了故意傷害案。
不過如今有好消息傳來,央視新聞專門報道了飯店張女士的案例,同時也宣布了變革已經出現。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將在2025年6月迎來再次審議,其中專門增設了正當防衛條款。
這一重大突破被法學界普遍認為是對執法理念的糾偏,將有效避免“互毆”式簡單認定和“各打五十大板”的粗暴執法。
這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完善,更是對社會正義的有力捍衛,讓敢于見義勇為者不再擔心“好人難做”。
對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
央視新聞2025-05-20——法治在線丨被打后還手屬于正當防衛還是互毆?如何認定?來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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