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環血案震動沈陽鞍山
2007年情人節前一天,家住沈陽市皇姑區岐山中路79號樓的趙玲正往樓下走。
此時雖然是早晨8點半左右,但小區的樓道卻顯得冷清,聯想到之前聽到的一些坊間傳聞,趙玲不禁打了個哆嗦,下意識地把皮包挪到胸前,快步向樓下走去。
就當她從二樓走到一樓緩步臺上時,突然從樓上竄下一個人影,趙玲嚇得驚呼一聲,然后感到頭部被重重地砸了一下,人一下子失去了知覺。等到有人經過時發現她已經倒在血泊之中,連忙打電話報警,但不幸的是,趙玲仍然失去了生命。
這天是2007年2月13日,距離春節僅有4天時間,沈陽警方接到報案之后,迅速將此案與之前發生的同類案件并案調查。
刨錛系列兇案
而在“2·13”趙玲樓道遇“刨錛惡魔”襲擊身亡之前,沈陽已經發生了多起類似案件。
2005年3月3日,沈陽市于洪區發生了一起案件,一名女子被人用“刨錛”類工具打昏,錢物被搶。也正是從這起案子開始,刨錛惡魔開始在遼寧沈陽開始瘋狂作案。
2006年12月,沈陽市皇姑區汾河西街5號,武女士帶著孩子走到3樓時,被人用鈍器猛擊頭部。
2007年1月6日,崔大爺和老伴在于洪區東湖市場附近剛剛領完工資,下午1時許,崔大爺遭“刨錛”擊傷。
2007年2月10日,沈陽市皇姑區渭河東街,46歲的董女士在樓道內遭“刨錛”擊傷。
兩年時間內,20多起類似案例發生在沈陽皇姑、鐵西、于洪和沈河等區域內,受害人均為鈍器所傷。
在這些案件中,在皇姑區發生的就有10起,因為距離四院距離較近,因此大多受害者被送往這里救治。據當時的主治醫生介紹:作案者手段兇殘,主要用鈍器擊打后腦和頭頂,直接對受害者造成顱腦損傷,嚴重的會直接導致死亡。
兇手作案手法基本相似:罪犯一般在開放式小區的樓道內,利用與受害者錯身而過的時機,用鈍器猛擊受害者頭部直至不動,然后搶走財物,而時間大部分集中在上午,受害者則多為女性或老弱。
因以上案件中的受害者被兇手持刨錛襲擊,因此被稱刨錛案。
刨錛具體是什么東西呢?是一種錘子形狀,一頭平平有刃,一頭像榔頭一樣的東西。泥瓦匠們常用工具之一,一面能用來捶捶釘釘,另一面則能刨平一些舊磚上的殘留的水泥石灰,也能用來整齊地砸斷磚頭。
老百姓對刨錛殺手談之色變,甚至都不敢讓家里的女性單獨出行,一時間恐慌情緒在這個城市開始彌漫。
沈陽市公安局刑偵技術部門及時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這起案件與2005年3月3日以來沈陽市于洪、鐵西、皇姑、和平等區發生的23起案件在作案手段、使用兇器、侵害對象、發案的時間等方面一致--歹徒身帶鈍器,以尾隨、堵截、守候等手段,對單身女性先用鈍器擊打頭部,然后搶走被害人攜帶的手提包,判斷系同一名歹徒所為。這24起搶劫案給沈陽市民帶來極大的恐慌,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將此案定為“2007·02·13”系列樓道搶劫殺人案,即“串聯9號”
隨后,遼寧省公安廳也接到了鞍山市發生同類案件的報告,刑偵總隊立即組織沈陽、鞍山兩地刑偵部門進行聯合現場勘查。勘查發現,鞍山市鐵西區2007年2月1日、4日、7日發生的3起樓道搶劫殺人案與沈陽發生的24起案件應為同一名歹徒所為,兩市案件合計27起,造成4人(沈陽市3人,鞍山市1人)當場死亡,其余被害人均受重傷。
自此,“遼寧省公安廳將兩地的案件串并,將其設定為“2007遼寧省第一號公案”,傾全省力量進行偵破!
由于此案正值春季,沈陽、鞍山兩地近萬名刑警放棄節假日休息,展開偵破工作!
二、尋蹤覓跡警方定下偵破思路
歹徒為什么選在白天作案?難道有不得已的原因?令人疑惑。
專案組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刑偵部門加強同類案件串并,加強對歹徒的體貌特征,作案時間、手段特點、侵害對象等因素的綜合分析,準確刻畫犯罪分子;
2.強化巡邏布控,爭取發現和打擊現行犯罪。部署相關單位抽調警力與網巡民警進行守候、布控。實施分片包干,落實崗位責任制。特別部署案件多發地段的派出所和網巡民警,加強對開放式居民小區的巡控;
3.回訪所有被害人及家屬:重點了解歹徒的體貌特征,詳細了解被搶物品情況;
4.嚴密監控被搶贓物的銷贓渠道,布控各種交易市場、舊貨市場、典當行,重點查找被搶物品,力爭“以物找人”;
5.請專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模擬畫像,部署各單位根據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和模擬畫像在轄區進行細致摸排,重點調查轄區重點人口;
6.加強防范,避免案件再次發生。各單位特別是基層派出所加強居民安全防范宣傳,發動群眾提供線索,開展群防群治,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警。
為尋找拓展案件線索,大年初二,天還不亮,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王斌大隊長帶領寧剛等幾名偵查員驅車趕往鞍山。鞍山的3起案件與沈陽的案子,歹徒均是選擇白天在開放式小區作案,這樣的小區普遍沒有保安,且交通便利易于逃離。
據鞍山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李女士的弟弟回憶:出事那天上午,姐姐約他上街,他下樓先送小外甥到奶奶家,領著小外甥出樓門時,迎面走來一位40來歲的男子,該男子穿黑色羽絨服,里面是白色襯衣,雙手插兜,沒戴帽子。10分鐘后當他回來時,見姐姐滿臉是血躺在2樓緩步臺上已經昏迷,于是立即將其送到醫院搶救。
根據鞍山和沈陽案件被害人及目擊者的描述,所有疑點均指向這名40歲左右的男子。專案組分析認為:沈陽應為歹徒的居住或暫住地,其到鞍山是流竄作案,據此確定了立足沈陽、輻射鞍山的偵查思路,繼續加大訪查力度。
三、歹徒兩次脫網第三次終被警方擒獲
偵查員回訪每起案件的被害人,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特別是了解了被搶物品的詳細情況。被害人沈陽市鐵西區劉女士的一條鉑金項鏈被搶的情況引起了專案組的注意。據劉女士描述:作案人40歲左右,不不瘦,長得文質彬彬的。專案組據此對案發地區所有的重點人口進行了重新排查,在一一進行明察暗訪之后,最終確定了十余個重點嫌疑對象。而專案組也將偵查的側重點轉向了寄賣行、舊物市場等,以期發現有價值線索。
2007年2月20日,偵查員在沈陽市皇姑區一家賣行獲得一條線索,女店主反映:春節前一個來月,有一個40歲左右的男子前來想賣一條鉑金項鏈,價格問題談僵了。就在那人要離開時,外面有兩名巡邏的警察經過,那人又轉過身來假裝跟她“砍價”,她發現那人的臉色有一絲驚慌,但很快就鎮定下來。她因此對這個人印象較深。偵查人員驚喜地發現,店主所描述的男子與該案的歹徒極其相似,他終于按捺不住要“出貨”了。被害人劉女士認為店主描述的那條項鏈與自己的極為相近。摸排重點嫌疑人與查找被搶物品這兩條線終于相交于一點。
于是,一個曾經兩次進入公安機關視線的對象被重新納入——高宏偉,41歲,家住沈陽市鐵西新區,獲得沈陽某大學法律系自學考試大專文憑及律師資格,其后成為沈陽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2000年6月因作偽證被判刑,同時被依法吊銷律師資格。與妻子離婚后帶著兒子長期居住在父母家,曾在小北二手手機市場倒類手機,之后一直沒有找到工作,無生活來源。2005、2006年因管區發生“刨錛”案件,高宏偉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兩次被于洪區及鐵西區公安機關調查。高宏偉曾做過某法院的書記員,當過保衛干事、律師,而且心理素質極好,兩次接受警方問詢均未露出破綻,而警方也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只能將他釋放。這一次,他還好運嗎?
2007年2月21日中午,專案組帶著唯一有辨認能力的寄賣行女店主出現在該小區。當下樓買啤酒的高宏偉經過警方蹲守車輛時,王女士認出他就是那天與她談價的那個人。專案組又經過細致的走訪和技術分析,認定高宏偉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對高宏偉的住所及周圍地區進行嚴密布控,摸清了高宏偉的活動特點。當日17時許,專案組決定實施抓捕。當幾名刑警敲開家門時,高宏偉正與家人吃飯,開門時他的表情十分平靜,如同家里來了客人一般。為了不影響他年邁雙親的情緒,刑警們只是說例行公事對其進行一些詢問。等高穿上外衣,像往常一樣離開家門后才給其戴上手銬,而此時高宏偉的臉色也只是稍有所變,而后又恢復了常態。
當晚的審訊十分艱難,昔日的律師與偵查員捉起了“迷藏”,然而事實面前狐貍還是露出了尾巴。22日凌晨,在強大的審訊攻勢及大量證據面前,高宏偉對所作案件供認不諱。
刨錛案破獲遼寧警方舉辦表彰大會
隨后展開的搜查工作也大有所獲,在高宏偉家的陽臺搜出作案工具,搜出5個女式拎包、7部手機、10余張銀行卡以及美元、港幣、計算器等物品,其中的一條鉑金項鏈正是劉女士被搶的那條。在高宏偉的另一處住所又搜出了7個女式提包。據高宏偉交代:因做假證被判刑后他的人生失去了目標,此時妻子棄他而去,他想到過自殺,并買了一把錘子(刨錛),但終究沒有勇氣對自己下手,從而選擇了報復社會,走上刨錛搶劫的犯罪道路。他將搶劫地點選在皇姑、鐵西和于洪區等地,是因為這些地方老樓多且沒有保安。將作案時間選在白天,是因為晚上要輔導孩子學習。
四、絕命律師高宏偉
高宏偉早在2005年就已經進入警方的視線了。
按說平時老實本分,長得濃眉大眼的他,并不惹人注意。但在2005年樓道搶劫傷人案發之初,警方就對鐵西轄區內的高宏偉進行了排查,原因是因為他有過案底。
然而高宏偉的案底并非傷人,而是他在做律師的時候因為做偽證,被判過緩刑。
1966年出生于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的高宏偉,從小聽話懂事,雖然高中畢業之后沒能考入大學,但還是憑借自己的刻苦努力,取得了法律專業的自學考試畢業證,之后又取得了律師從業資格證,成為了一名讓街坊鄰居羨慕的律師。
娶妻結婚生子的高宏偉,事業也很順遂,一開始他也確實抱著法律正義的初心為人辯護,然而隨著工作經驗的增加,高宏偉從官司中牟取名利的心思也越來越活絡。
在2000年接手的一件官司,徹底改變了他的一生。
這年3月份,在鐵西發生了一起侵害幼女的案件。一個叫時輝的山東來沈打工人員,多次強奸了鄰居家14歲的智障女孩小麗,鐵西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將其逮捕。
時年34歲的高宏偉接下了這個案子,為時輝辯護。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高宏偉想到了花錢收買受害人父女做假證的歪點子,在利益的驅使下,小麗的父親向法庭提供了偽證詞,時輝自然也當庭翻供。
法庭不得已將此案發回重審,在補充偵查時發現了高宏偉身為律師、收買被害人作假證的證據。再次開庭時,妄想為時輝做無罪辯護的高宏偉,休庭時被法警當庭拿下。2000年11月16日,高宏偉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如此劣跡,律師證自然也被吊銷。
雪上加霜的是,高宏偉的妻子在這時也向他提出離婚。丟掉工作,丟掉律師執業資格,妻子又選擇離開自己,從被人羨慕的律師變成了緩刑人員,高宏偉的心態崩潰了。
從2005年3月至2007年2月,高宏偉在沈陽和鞍山地區一共實施27起樓道刨錛搶劫,導致4人直接死亡,23人重傷。
在筆者看來,高宏偉使用刨錛作案,多少有點像模仿犯,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東北三省發生過的多起惡性刑事案件中,作案工具都是刨錛,而且民間輿論蔓延得快,越傳越邪乎,這或許給仇恨社會的高宏偉犯案帶來了啟發,由此走上惡魔之路。
2005年、2006年,刨錛案件在于洪和鐵西區發生后,高宏偉曾被疑為犯罪嫌疑人,兩次被于洪區及鐵西區公安機關調查。但曾做過律師、精通法律的高宏偉心理素質極好,在接受警方的問詢中,未露出任何破綻,沒有足夠證據的警方無法將其定罪,只能按法律規定將他釋放。
2007年“2·13”案發生后,所有的疑點再次指向了高宏偉。經過細致的走訪和技術分析,警方再次將高宏偉鎖定為嫌疑人。
高宏偉
2月16日,專案組開始掌握高宏偉的行蹤,對他進行密切關注。2月21日,在其與父母共同居住地將其抓獲,起獲錘子、刨錛等作案工具4把。高宏偉被帶走時,其鄰居無不感到錯愕,他們怎么也無法想象,那個讓城市陷入恐慌的刨錛惡魔,竟然是這個與自己為鄰,平時話不太多的前律師小高。
“我刨人不全是為了錢,‘刨錛’是我宣泄的方式……我不管錢多少,就是要把她們往死里刨。有時候,我下手的輕重也跟當天心情有關。心情不好,就多刨兩下。”戴著手銬接受審訊的高宏偉依然顯得很平靜,連審訊的刑警都感到分外憤怒。
“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刨錛惡魔高宏偉并沒有等到法律的審判,命運就對他關上了大門,2007年10月18日,高宏偉在獄中因腦白質脫髓鞘疾病醫治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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