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個關注不迷路
想必很多人都還記得,前段時間,關于4.5天工作制的討論,就曾在網上掀起過不小的風波。
總體來說,有三方的觀點值得關注。
支持者認為,4.5天彈性工作制的實行,能夠給勞動者更多放松休閑的時間,也有利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
的確,一直以來,旅游業依賴“五一、國慶”等小長假的現象明顯,如果周末真能多出半天的時間,短距離的省內或者國內游或許會進一步升溫。
而反對方則認為,從當前勞動法的實施現狀來看,能夠保障好勞動者的休息和休假權,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之外,民營企業還差得太遠。
在雙休甚至單休都無法保證的前提下,盲目執行所謂4.5天工作制,不過就是在為體制增加福利,只會讓不公平現象進一步擴大。
兩者之間,還有一方持中立觀點。
這部分網友不反對4.5天工作制,但要求先把雙休、帶薪年假等現行制度落實兩位再說。
盡管輿論爭論不小,但并不妨礙4.5天彈性工作制真的來了!
據報道,近日,四川綿陽市商務局印發《綿陽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2025年工作清單》,其中提到:
試行4.5天彈性工作制、鼓勵企業彈性調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等。
此外,備受關注的落實休假政策中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的2.5天休假模式。
這也是官方用正式發文的方式,確認了4.5天工作制即將落地的消息。
實話說,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筆者心情還是蠻復雜的。
一方面,盡管目前還存有急議,但也不能否認,給勞動者更多的休息時間,這本身的確是一件好事。
應該說,這項政策的實施,也反映出鮮明的時代特色。
以前,不管是媒體宣傳還是個人觀念,都把“奉獻”放在第一位,那時候也涌現現了“鐵人”王進喜、雷鋒、焦裕祿等模范典型。
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奉獻也有了更廣泛的含義,它開始越來越多的強調,奉獻與享受并不沖突。
尤其對于企業來說,只強調讓員工盡義務而忽視他們應有的權利,已經行不通了。
國家制定了雙休、帶薪年假等政策,就是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讓工作和休息達成一種基本的平衡。
而這些年來,其實用人單位在這方面執行得并不好。
隨意加班、無償加班、縮減員工休息時間、要求員工24小時待命、不遵循年假制度等問題頻發。
這種情況之下,還要搞4.5天工作制,真的是沒有意義嗎?
其實未必,或許正因為官方清楚,才把這項制度給推了出來,也是給用人單位提醒,國家要動真格了!
但也要注意到,文中提到了“試行”和“鼓勵”兩個關鍵詞,這也得到了當地商務局工作人員的確認。
也就是說,這項政策本身并不具有強制性,執行與否全憑自愿。
前面說到好處,接下來還是老生常談的講問題。
為什么那么多的企業做不到八小時、“雙休”,勞動監察部門還視若無睹,是他們太偏心眼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
這個“用工自主權”包括:自主地決定用工形式、用工辦法、用工數量、用工時間、用工條件、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等多項權利。
企業不同于體制,它首先是以盈利為目的,類似行政、后勤、人事等崗位或許雙休還有可能,而車間、銷售、市場等崗位則根本就做不到。
而勞動法規賦予了用人單位自主安排勞動時間的權利,這也就有了車間工人倒班和銷售調休等等一些特殊的休息方式。
從法律上說,企業這種做法是合法的,但對于勞動者來說,能不能享受到充足的休息權,現實里的限制太多。
就像網友們提到的,在大量企業尚未落實雙休,單休、變相加班仍是常態的前提下,貿然推行2.5天休假可能淪為“紙上福利”。
這樣一來,新的休息模式受益群體往往集中在了機關、事業單位、國企或高收入行業,普通勞動者難以享受,甚至因工時縮短反而導致降薪或勞動強度增加。
不僅如此,對于現行的休息權利,不少用人單位在執行過程中也是在千方百計的打折扣。
比如,有的中小企業以“業務飽和”為由限制休假,部分企業通過抵扣育兒假、年假規避政策。
而勞動力資源密集的制造業、醫療等連續性強的行業,由于無法靈活調整工時,導致員工休息不足的現象嚴重。
而談到問題,就脫不開監管與配套不足的現狀。
首先,雖然有部分勞動法規的存在,但實施細則模糊,導致勞動者維權時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
其次,勞動監察機制過于滯后,過程監督做得明顯不夠,處理流程繁雜,導致勞動者維權成本高。
最后,對于違反勞動法的用人單位,目前的處罰力度也不夠大,被網友們戲稱是“罰酒三杯”的做法,根本無法起到警示作用。
針對這些問題,有專家提議,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來分步落實好4.5天工作制度。
1.分階段推進
專家建議先全面落實雙休、八小時工作制及帶薪年假,再逐步探索彈性調整的可能性。
2.差異化試點
優先在文旅、科技等彈性需求較高的行業試行,參考東京“周休三天”模式(總工時不變)。
3.強化保障機制
將休假合規性與企業信用評級掛鉤,完善匿名舉報渠道,避免“彈性”異化為“壓榨”。
比如,有人擔心,企業若縮短工時,可能面臨人力成本上升壓力,或許會通過降薪資來平衡成本。
通過翻看留言區的評論,能夠看出,多數勞動者把問題指向了“加班文化”,呼吁先根治這種畸形的社會現象,保障好打工人基礎休息權,再逐步推進創新。
2.5天休假模式,當前來看,短期內很難得到全面推廣,這也取決于如何在企業生存壓力、政府監管力度與勞動者權益保護三方達成一種平衡。
現實來看,當前政策更多是鼓勵性探索,實際受益群體有限。
公眾更加期待從“務實性”出發,優先落實雙休、帶薪休假等基礎權益,再逐步優化休假結構。
4.5天彈性工作制,到底只是一個“別人家”的大餅,還是會真正成為全民福利,有待于時間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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