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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毛主席與畫家齊白石是正宗老鄉,兩人都出生在湖南湘潭縣,老家相距不到二十公里。
關于毛主席和齊白石,有個廣為流傳的故事:
在土改時,齊白石接老家來信,說家里人被劃為地主,不僅財富要被沒收,而且還要遭受批斗。 齊白石惶恐不安,在老友徐悲鴻的建議下,寫信向毛澤東求救。 在毛澤東的干預下,齊白石家人被劃為地主之事,才得以“糾正”。
這個故事頗有傳奇性,但其實半真半假:真的地方在于,“求救”確有其事;假的地方在于,“糾正”子虛烏有。
齊白石出身窮苦,深知一粥一飯來之不易,雖然后來賣畫有了不少收入,但過慣了窮日子,從來不大手大腳。
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錢,在老家蓋房子置地,到了解放初,已有200多畝良田,一大處院落和附近的幾十畝山林。
齊白石正式結婚兩次,原配夫人陳春君為他生下3個兒子,后來又納胡寶珠為側室,又多了4個兒子(其中一個夭折)。
1941年,陳春君去世后,齊白石把胡寶珠立為繼室,考慮到自己已是風燭殘年,于是把一生積攢下來的財產分成6份。
陳春君所生的3子,分得湘潭老家的田地房屋;胡寶珠所生3子,分得北平的房屋和現款。
齊白石在家鄉的兒子,則把分得的土地向外出租。
承租者稱為佃戶,佃戶租種地時,要向地主交納押金,還要交納地租,如果收成不好,繳不夠地租,就從押金中扣除。
1950年11月,湖南開始土改,齊家的土地被充公,可收取的押金已被他們用來購房置地,沒錢退還給佃戶了。
齊白石的大兒子齊良元被抓了起來,如果不退換佃戶押金,不但要遭受批斗,可能還要被槍斃。
齊白石收到老家來信:鄉政府要追取押金一千多塊銀圓,押谷兩百多石,家里的財產已全部登記沒收,家人也馬上要被送去批斗。
齊白石惶惶不安,年初時他對土改的風聲略有所聞,憑著先見之明,意識到家鄉的土地和住宅,可能會累及自己和家人。
在此情況下,主動向毛主席表態,要家田地和房子獻給國家。
在寫給毛主席的信中,他談及了老家的田產:往年在湖南湘潭白石鋪茹家沖置有田屋,田約二百余畝,住宅一進,擬將上項田屋全部獻給國家,以便歸還人民。
一進住宅加200多畝田產,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如果不是因為土改,齊白石是不會輕易這樣表態的。
寫信后不久,毛主席在中南海會見了齊白石,并在朱德和章士釗等人陪同下,和他共同用餐,齊白石為此感到莫大榮耀。
收到家人的來信后,齊白石心里想,前次雖然將“田地交公”告訴毛主席了,但可能主席因工作太忙,并未傳達至基層,所以他家并未被區別對待。
于是齊白石在1951年元旦前后,再次上書毛主席。
齊在寫給毛的信中,介紹了老家劃定家庭成分的具體情況,直言不諱地向毛主席表示,“請求向地方政府打個招呼”。
毛澤東收到齊白石的信后,思考再三。
按照常理,齊白石的這個要求,是他一句話就可解決的。
但毛澤東明白,土改是國家的大政方針,牽涉千家萬戶,不能因人而異。
而且他雖為國家主席,但對地方政府的工作,一貫是不加干涉的。
不久前,毛澤東接到家鄉匯報土改情況,以及詢問主席家庭成員情況的來信。
當時毛岸青正從北京回老家,毛澤東便讓岸青向鄉政府轉達了自己三條意見:
一、家人不參與分田,家產由政府處理; 二、家庭階級成分,實事求是,該是什么就是什么; 三、人民政府執法不循私情,按政策辦事,人民會擁護政府。
于是,他在齊白石的信上用鉛筆作了鄭重批示:請王首道同志交湘潭縣縣委,研究處理。
“研究處理”,表明毛對這個問題是十分慎重的。
與此同時,毛主席又親筆給齊白石回了一信:
白石先生:來信收悉,已轉寄湖南省人民政府王首道主席,請他酌情處理。此復。 順致敬意 毛澤東,一月廿七日
王首道收到毛澤東批示的信件后,批轉給湘潭縣委處理時特別強調:不能因齊白石是名人,便偏離現行政策,給予破例照顧。
時任湘潭縣委書記的楊第甫,把批件交給湘潭縣鄉政府,要求他們按毛主席的批示,對齊白石反映的問題,按區別對待的原則辦理。
后來,當地土改工作對給縣土改委員會的聯合報告中,明確提及了此事:
昨奉區府指示,關于齊白石的家,應有區別的對待。 并要把齊佛來(齊白石之孫)的家庭狀況及被斗爭的情形報告等因。 我們領會了,馬上向群眾去說服,并加以解釋。
縣委書記楊第甫回信給省委:
王主席轉來“毛主席批示齊白石先生”來信一件,以齊白石先生在我縣白石鋪置有田產,此次土改中因退押事,拘禁其家屬,囑即酌情照顧處理。 經查,齊白石先生及其子其孫的家庭成分均為地主。 我們經說服農民,對齊白石先生一百四十畝田的押金,予以照顧處理……
這封保存在湘潭縣檔案館的信,只說到了齊白石140畝田的押金予以照顧處理之事,對劃成分一事則未曾提及。
齊白石家的地主成分,之所以沒有給改,個中原因不難理解。
茶恩寺鎮的土改工作隊收到毛澤東、王首道、楊第甫的批示后,肯定要認真研究。
齊白石30年前就在北京賣畫,老家的房產是從那時開始陸續置下的,并非解放前三年所購置,家鄉的干部和群眾都清楚。
工作隊根據三位領導的批示精神,對此要重新核實查對,并經當地鄉民評議,知情者反復討論。
齊白石家的土地數量,完全符合劃為地主的條件。
如果他早年貧窮,后來靠賣畫所得的錢購置土地,就可以不劃地主。
那么其他地主購置土地的錢,大部分收入也是合法的,是不是也可不劃成地主?
因此,齊白石家如不劃地主,整個茶恩寺誰家也劃不了,那么整個鎮的土改就沒法搞了。
這并非土改隊無視上級首長的批示,實在是不得已。
況且,毛主席說的只是“研究處理”,并沒有明確說要給齊白石家改成分。
于是他們對齊白石家的成分沒作改動,僅在收浮財、退押金、關押批斗等不是原則問題的方面,給予了“酌情處理”。
至于縣委的楊第甫書記,為什么不提及,為齊白石家改成分的事呢?
估計也是左右為難,如果一定要給齊白石家改成分,整個土改工作就會亂套!
土改工作隊已對齊白石家進行了適當照顧,也算給了領導一些面子。
在那個年代,很多基層干部雖然文化素質和理論水平不是太高,但在秉公辦事、堅持原則上還是毫不動搖的。
家人不再被關押和批斗,齊白石以為問題解決了。
有次縣委書記楊第甫到北京開會,齊白石聽說后,專門畫了一幅荷花相贈。
老人家在落款一連書寫三個“白石”,據說是表達“在此三叩首致謝”之意。
1957年齊白石去世,家人即便知道他們的成分沒改,也無法向他反映了。
而在1959年“廬山會議”后,當地的縣委書記楊第甫因支持彭老總,受到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下放勞動的處分。
“文革”中又受到迫害,沒能力也沒機會去關注齊白石家成分的事了。
“文革”結束后,楊第甫重新復出,并當選為湖南省第五屆政協副主席,于2002年在長沙逝世。
他生前的一些回憶文章中,都認定齊白石家的成分問題解決了,毛澤東為齊白石改成分一說,最早出處大概源于此。
對于這種說法,當時就有齊家后人明確反對,說楊胡說八道,篡改歷史!
齊家后人的憤怒可以理解,他們土改時都被劃為地主,幾十年來子女入黨、參軍、升學、工作都受影響。
他們還亮出了湘潭縣革委會,為齊白石的孫子齊金平摘去地主帽子的文件為證,如果沒劃地主,何有摘帽之說?
至于楊第甫為什么會在回憶中,說“毛澤東為齊白石‘糾改’地主成分”呢?
這也不是他故意混淆黑白,從他支持彭老總而受牽連看得出,他的道德和黨性是可靠的。
他之所以換了口徑,是因為歷史環境改變了,政治正確的標準不一樣了。
何況他寫相關回憶時,此事已過了好幾十年,他也只記得個模糊大概,具體結果卻淡忘了,不清楚齊家人的地主成分當時沒改。
毛澤東為齊白石“糾改”地主成分的故事,也通過各種媒體,在國內外大肆傳播,并被一再拿來宣揚。
毛澤東對齊白石信件的批示,轉寄到湖南湘潭處理,一紙化解了齊白石的危難。 反映了毛澤東對文化名人齊白石先生的高度重視,并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工作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這則看似溫馨的故事,不僅掩蓋了事實的真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黨和人民領袖的形象。
使人誤解為領導人的一個批示、一封信,甚至一句話,就能夠改變程序,改變一個人的命運。
其實毛澤東在處理這類問題上,曾為自己定下三條原則:戀親,但不為親徇私;念舊,但不為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
如楊開慧的閨蜜李淑一,請毛主席推薦她進中央文史館,毛在給秘書田家英的信中就曾說: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未便再薦。
哪怕老朋友求助,毛也沒有照顧,只是公事公辦,甚至無奈地說:我推薦幾次人家不錄取。
這就是毛澤東對友情和原則的態度!
齊白石家人的成分問題,毛澤東不一定知道最后的結果,但即便知道,也一定不會去責怪當事人。
對同鄉所托,毛澤東在日理萬機的情況下予以過問,體現了他的平易近人和真誠坦蕩。
但黨的政策不是擺設,絕不能突破原則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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