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運行快35年了,現在出現極大危機,不能只怪房地產下行,自己的金主爸爸的沒落。更多恐怕是,房地產幾十年高歌猛進的時代,物業跟隨金主爸爸,有樣學樣,不務實不進取,很多住宅物企把物業跟造房比,當物業為金融工具、斂財工具、圈錢套利工具在玩。
住宅物企發展快35年,那也是喧喧嚷嚷,一路創新,發明了各種方法,企圖給住宅物業治病,如:包干制、酬金制,居委會幫扶、紅色物業、居代業、忠信制、信義制、黨建引領等等。現在,具體最終效果,短期依然看不清,通常十年以上才有大致結論。
非住宅物業,沒有這些,簡單明了,就是業主當家、業主負責制,也基本沒有外界各方幫助指導和干擾。反倒效果出奇的好,因為非住宅物業,基本沒有物業糾紛。
縱觀物業史,基本沒有非住宅樓盤法人宣稱被物業欺負、被物業掏空資產的案例,更沒有非住宅物業想干就干、想不走就可賴著干的咄咄怪事。
所以對比非住宅物業的正常有序,住宅物業的現狀,問題可能就出在:住宅物業一直沒有對癥下藥,一直在做不觸及本質的表面治理嗎?
因為現在給住宅物業治病開出的藥方,大致以下六種:
(1)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解決提出實質問題的人
(2)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加大他們發聲的難度、減少發聲的機會。
(3)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讓實質問題變成:看起來好像被解決了。
(4)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讓實質問題變成:這個問題你沒有資格提出。
(5)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讓實質問題變成:一切透明陽光了,你都看見了,問題沒有解決是你的事情了,不是我的事情了。
(6)不想解決觸及實質的問題,就讓提出實質問題人走開:我們來幫你解決,但是你必須信任我們,也不能監督我們,我們肯定能管好。
包干制,當然不是良方,更像是毒藥。此處,省略萬字。
酬金制,當然是良方,因為這個真是從讓業主真正當家的角度設計的,但是這個能解決實質問題思路,住宅物企多數選擇不用,因為影響創收,影響分紅,影響灰色分配;再說,從來把業主當房東看待,沒有教給業主運行酬金制和監督酬金制的能力和機制,所以酬金制這道良方,天然有運用難度,能真正落地并有序運行,需要物業認可、小區具備這個能力,所以真酬金還真不多。其實這個才是官方真正應該力推的,但是現實是酬金制目前非常落寞。
信托制,目前看,更多像是過渡時期的心靈雞湯,比包干制透明,看起來能解決信任問題而已。現在備受推崇,因為看起來很有優勢,把以上治標本事用了三招,治標能力爆表,的確厲害。(3)、(5)、(6)條招數,都用到了。
最怕這個陽光透明的信托制,到頭來萬一被玩成沙漏道具:業主是看到了,但是業主無能為力。沙一直漏著,旁觀者沒有一點辦法,這就是沙漏的神奇之處。
當新鮮感沒了,小區依沒啥變化,總有清醒的業主一頓算賬和監督,發現這就是個沙漏,那就是信任的徹底崩塌。又得去想一個治標的玩法,為什么要這樣累呢?
直接讓業主當家做主,真不難,只是難以舍棄,或覺得會出問題。縱觀近35年住宅物業史,幸福感爆棚的小區、和諧穩定的小區,總是自管小區,或真業委會真當家的小區。一切靠外界打造的幸福和諧小區,似乎也總是曇花一現,人走茶涼,或沒有ZF投入后就涼涼了。
業主要的就是居住幸福,只是不想被割韭菜,僅此而已;真沒有那么多其他想法。一談業主當家和自治,就擔心基層不穩定或有什么**傾向,這本身可能就是偽命題,想要維持現狀的托詞而已;躺平時代, 只求舒服躺平,哪會想給社會生事,如果不能舒服躺平,才會覺得難受。
希望信托制,不被演變沙漏制,真能讓業主當家做主的才是真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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