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作“一人難稱百人意”,用在中國的教育上,也是這樣。任何一項教育政策的出臺,總是有不滿意者。
比如,課后服務政策的初衷,是為了滿足一部分在三、四點鐘無法接孩子的家長的需要,放學時間延長到6:00 ,已經實行許多年了。然而即使這樣,仍有人不滿意。
近日,深圳一個市民,在人民網留言板上留言說,“小孩放學時間過早,職工家長難以及時接送”,建議“應該延時到18:30放學”。
很明顯,這位留言者自己能做到6點半接孩子,做不到6點接孩子。否則,他不會這樣留言。所以,他這是在為自己提建議,而不是為別人提建議。
可是,他這樣以自己為中心考慮放學問題,是不是太自私了呢?提這樣的建議時,有沒有替老師想想?老師工作已經延長了,還想再延長?
而且,延長到6:30滿足了他的個人要求,那如果還有人得7:00才有時間接孩子,怎么辦?是不是再延長到7:00放學?再有人說得延長到7:30呢?怎么辦?
所以,建議延時到6:30放學,不僅是這個人自私的表現,而且也是愚蠢的表現,不懂得一項政策不可能針對個別人制定,而是針對普遍情況制定。
而且制定政策時,還得照顧其他人利益。課后服務政策已經讓老師作出了一定的犧牲,延長到6點放學算是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如果延長到6:30放學,就太過分了,就很難接受了。而如果強迫老師付出,必然不能取很良好效果。
課后服務本來是雙向自愿的,學生、家長自愿參加,老師也自愿參加。但真正實施起來卻走了樣,不僅有些學生、家長是被自愿的,老師更是無法不參加。
我們這里實際上就是全員參與,等于增加了兩節課。不過時至今日,彼此也都“習慣成自然”了。
當然,據我所知,有的地方就真正做到了自愿。比如江蘇常州,我有個網友說,他那里就是自愿的,很多人都沒參加,孩子四點多放學就回家,自己在家里做作業。
不可否認,現實中確實有些家長在6點依然不方便接孩子放學,但是,這個問題的解決,不能再要求延時放學,而應該自己想辦法,比如可以尋求社會上的托管班。
而當提出建議,要求延時到6點半放學時,這位家長應該為別人想一想,尤其是為老師想一想,你提出的要求,是建立在強迫別人延時工作的基礎上,到位讓你加班,你有沒有意見?
有人可能會說,延時服務不是有錢嗎?可是,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愿不愿意加班的問題。老師也有家庭,也有孩子,也想早點回家照顧自己的孩子,照顧自己的家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