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名:《程序與議論——現代法治的精髓》
作 者:季衛東 著
定 價:89.00元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預計2025年6月出版
書 號:978-7-301-36278-5
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三十余年來研究法律程序和法律議論的成果之集大成,圍繞“公正程序”與“對等議論”兩大核心主題展開,反映了對現代法治精神的獨到理解和詮釋。
程序與議論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前者為后者提供理性的表達空間,后者則為前者注入實質內容。二者的互動不僅關涉法律的合理運行,更揭示了民主治理的關鍵精神。通過建構“程序-議論-關系”三要素交錯互動的框架,本書提出一種突破形式與實質二元分野的程序論新范式,力圖在制度設計與社會關系之間搭建溝通橋梁,為中國法治現代化提供富有現實感與理論深度的解答。
書中收錄的多篇代表性論文自發表以來高居法理學被引榜首,廣受國際學界關注,影響深遠。本書不僅是對法理學術的系統回應,更是理解現代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讀本。
目錄
第一編 公正程序
第一章 法律程序的結構與功能
第二章 法律程序的形式與實質
第三章 純粹程序背景下的互惠關系
第四章 規范:從公理體系到概率計算
第五章 審判:從概念計算到數據計算
第六章 數字時代行政的程序正義
第二編 對等議論
第一章 法律的解釋與議論
第二章 議論的溯源與創新
第三章 聚焦溝通:社會科學新范式
第四章 作為決策前提的風險溝通
第五章 圍繞意識形態進行話語博弈
第六章 人工智能驅動的法律議論
序言
2024年之春,民法學界泰斗王澤鑒教授攜夫人應邀到上海,于4月17日和20日在交通大學徐匯校區做兩場演講。16日抵滬當天的傍晚,在銀星皇冠假日酒店二樓中餐廳設宴為嘉賓接風,北京大學出版社副總編輯蔣浩先生也在座。席間閑聊,王教授偶爾贊許敝人的法學著述文筆頗好,蔣先生就以此為契機邀請在母校出版社發行一本自選集,我欣然允諾。月底蔣總再次問起,就開始認真考慮既有論文的取舍標準和重組思路,在5月初整理出題為《程序與議論——現代法治的圍棋雙眼》的初稿。本來是想借此機會對原文進行修改和補充的,但因工作日程安排太緊而作罷,只是對表述、格式進行了一些微調和整合。當然,保留歷史原貌也自有其意義。只是需要指出,本書所收錄文章的部分觀點、法規信息以及引用的文獻資料,可能會因時代變遷而失效或引發違和感應結合歷史語境和現行法律體系加以理解。
在這里,還有必要對選編的宗旨略作說明。概而論之,對學者的基本要求有三點。其一,抱有某個或若干個終身深入研究的課題,在深入研究后形成獨自的核心主張。其二,能夠講授相關學科領域的多門課程,也就是要具有比較全面的專業知識。其三,應該給自己科賦不斷創新的使命,在學術前沿進行孜孜不倦的開拓。在我看來,所謂自選集,當然難免敝帚自珍的動機,但無論如何首先還是要盡量確切地反映自己研究的來龍去脈、基本特征以及核心主張。
要交代研究的來龍去脈和基本特征,也不妨把個人學習和探討歷程用古來制藝的口訣“起、承、轉、合”四個字來做個簡單明了的概括。所謂“起”,是指在北京大學法律學系讀本科時產生了比較明確的問題意識。我的處女作是1981年在“五?四科學討論會”上宣讀的論文《關于法的一般定義的芻議——維辛斯基法律定義質疑》,批判了主觀意志論,萌生了與歐根?埃利希近似的思考,提出了共同體意志和共同體規范等概念,盡管那時還根本無從知道他的法律多元主義理論。在這個邏輯的延長線上,1982年又撰寫了《論法律與規律的關系》一文,試圖尋求法律的客觀性基礎;1983年還與趙震江教授合著《法律與科學技術》,這篇稿件在《法學研究》發表后于1984年獲得全國首屆法學研究優秀論文一等獎。由此可見,這個階段形成的個人問題意識,以“社會性”和“科學性”為鮮明特征,并且勢必導向法社會學以及文理交融型研究。所謂“承”,是指到海外留學之后,在京都大學拓展視野、進入國際學界的前沿地帶。這時在社會性與科學性相交錯、相結合的地方,本人對德國著名社會理論家尼克拉斯?盧曼的法律反思機制概念以及自創生系統理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所謂“轉”,是指到神戶大學任教之后,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以及嘗試用國際通行語言講述中國故事,逐漸形成了程序指向與關系指向的雙重變奏。我的代表作《程序論》是在1992年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做訪問研究期間完成的。不言而喻,無論是強調同樣操作得出同樣結果的實驗程序,還是強調類似案件得出類似判決的司法程序,“程序”正是社會性與科學性的一個關鍵的交匯點。1999年出版的中文論文集《法治秩序的建構》基本上也是現代法律程序論的邏輯延伸。然而與此同時,在講授中國法、亞洲法、比較文化論以及法社會學的期間,我也開始重視“關系性的方法(relational approach)”及其對法社會學研究和中國法律秩序原理詮釋的意義。1999年出版的日文專著《超近代的法:中國法律秩序的深層結構》,我在之前已經發表的日文和英文論述的基礎上正式提出了法律與關系相互作用的理論模型。所謂“合”,則是指2008年回國后擔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的十年任期內,在法學教育改革、國際化、學科交叉平臺建設等方面進行知行合一的綜合性嘗試,就個人研究而言則把重點轉移到風險社會的治理與法、人工智能的治理與法這兩個維度上了。
由此可見,迄今為止我的核心主張以貫穿始終的問題意識為線索,逐漸呈現出程序論與關系論相互交錯的格局。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與“程序”并列,“關系”也有可能成為社會性與科學性的另一個關鍵的匯合點,在數字時代尤其彰明較著?;仡檶W術發展史,從齊美爾提出的作為相互作用的形式的關系概念,到??旅枋龅摹瓣P系權力”機制、霍菲爾德樹立的“關系權利”框架以及麥克尼爾的“關系契約”理論,還有社會網絡分析方法以及社會博弈的理論和實踐,關系性這個視角的確在法社會學領域里逐漸形成并且日益凸顯出來。實際上,離開了人與人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形成的關系,我們根本就無法理解和描述法與社會的秩序原理。正如盧曼所指出的那樣,溝通以及作為溝通形式的關系也可以被理解為社會的最小單位。在亞洲,關系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例如中國被稱作“關系本位的社會”,日本的民間糾紛傾向于“關系性糾紛解決方式”,東南亞的經營方式具有“關系資本主義”的特征,等等。在數字時代,虛擬空間形成了網絡結構,大數據因其關系性而產生價值,人工智能、特別是生成式AI導致個人主義變化為某種類型化的集體主義,人們不得不生活在相互作用的合成狀態之中,“我”不得不以“我們”的形式呈現出來。顯而易見,傳統的網絡結構與數字的網絡結構相疊加,助長了關系文化,甚至正在催生某種關系主義的互聯網文明。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學勢必面臨某種“關系性的轉向(relational turn)”,進而推動知識和制度的范式創新。
然而在這里,我們首先不得不面對程序與關系究竟應該如何整合的問題。因為復雜化的互動關系與透明化的程序規范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在一個關系本位的社會能否強調或推行程序原則,也是很容易招致質疑和爭議的。我認為,解答這道難題的主要路徑有三條。第一條的底層邏輯是“缺什么、補什么”。正因為中國傳統的關系社會缺乏程序正義的觀念,導致現代法治秩序難以建構,所以才特別需要強烈主張公正程序的意義,以程序矯正關系。第二條的底層邏輯是“化過程為程序”,在關系中因勢利導。因為在網絡結構中存在縱橫交錯的相互作用及其過程,給程序規則的嵌入提供了契機和前提條件;只有按照公正程序的理念對互動關系的行為進行編碼,才能把情感驅動的秩序轉化為理性驅動的秩序。近年來發表的按照時間序列對法律網絡結構進行實證分析的法社會學研究成果也已經證明:社會關系越復雜,程序規則就越增殖,即關系與程序成正比。第三條路徑的底層邏輯是“在兩端之間尋找平衡點”,把議論作為程序與關系的中介或者銜接紐帶。所謂議論,不限于法律的理由論證,不限于邏輯三段論加涵攝技術,還包括在一定社會語境下或具體案情中的對話、溝通、交涉以及討價還價。條文本位的推理重在法律解釋,案例本位的推理重在法律議論;把抽象的條文適用到具體的場景,當然都離不開程序之中的議論。實際上,程序與議論也可以說是一枚銅板的兩個側面。因為唯有公正的程序能為議論的展開提供理想的對話條件,唯有充分的議論能向程序的形式注入實質內容。法律程序應議論的需求而設,法律議論必須符合程序的要件和運行規則。人們實際上正是通過那種周轉在程序之中的議論來進行互動、協調利害、進行價值判斷、達成共識或者說形成新的契約關系。在這里,議論既是程序與關系之間的中介,也是作為兩大法律正當性根據的程序與契約(合意或承認)之間的中介,而契約正是關系達成均衡態的表現形式。在這里,程序、議論、關系是函三為一的。
本書收集的論文基本上并不直接涉及關系,只是把程序與議論這兩個方面都納入視野之中。由于后兩者在本質上是一體化的,所以這個自選集也可以理解為一種新型的程序論——旨在超越于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二分法之上,塑造法律正當化的雙重結構,并促進人們在其中相互作用和相互調整。但在這種程序運作的動態里,關系其實又是如影隨形的。所以,一種關于公正程序的社會理論就自然而然會從這本自選集里呈現出來。而在公正的程序中進行充分的議論,以便凝聚真正的共識,并為規范和秩序提供不斷致力于正當化的機制,恰恰就是現代法治的個中三昧。如果我們把中國的法制現代化事業比喻為一局圍棋,那么也可以說,程序和議論就是導致全盤皆活、對制勝真正具有關鍵性意義的兩個棋眼。總而言之,程序加議論就等于規范的正當性、等于為社會合作凝聚共識、等于對各種關系不斷進行標準化、合規化處理、等于合情合理的民主法治精神。正是在這樣的交融過程里,作為個人研究出發點和動機的所謂“社會性”和“科學性”才有可能實現更高度的統一。
負責這本文集編輯和發行的北京大學出版社編輯部主任陸建華先生、責任編輯王馨雨女士一絲不茍的專業精神讓我非常感動。尤其是馨雨編輯進行逐字逐句的推敲、校核以及格式調整,付出了大量心血,借此機會表示誠摯的敬意和謝意!另外,這里收集的各篇論文,在三十多年間陸陸續續撰寫和發表的過程中,也滲透了我和美化海外奮斗的點滴記憶,還伴隨著和和、祥祥的誕生及成長歷程。就把這本自選集也作為饋贈給親們的一件紀念品吧。
是為序。
季衛東
2025年早春于鹿鳴苑
作者介紹
季衛東,1983年從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后留學日本,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90年就任神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終身正教授到辭職歸國時止。1991年至1992年期間為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8年9月20日至2018年3月1日擔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現為上海交通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院長、人工智能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計算法學與AI倫理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法學會法社會學研究會會長、中國計算機協會(CCF)計算法學分會會長、上海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創新試驗區專家咨詢委員會顧問、中國數字經濟50人論壇成員、國際學術期刊Asian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 創刊人兼主編、亞洲科技促進可持續發展聯盟副主席、聯合國大學全球人工智能網絡理事會聯袂主席。2009年獲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日本法社會學會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國際高等研究所企畫委員、東京財團比較制度研究所研究員、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司法全球議程理事會理事、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法治研究會會長。2007年入選日本《朝日新聞》綜合周刊評定的“最有影響力的100位中國人”、2017年入選《今日中國》(China Today)雜志社評定的“影響中國法治進程的百位法學家”。
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數字法學。在權威學術期刊《中國社會科學》發表論文7篇,即《系統論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應用及其局限——兼論法學方法論問題》(1987年第1期)、《法律程序的意義——對中國法制建設的另一種思考》(1993年第1期)、《法律職業的定位——日本改造權力結構的實踐》(1994年第2期)、《面向二十一世紀的法與社會——參加法社會學國際協會第31屆學術大會之后的思考》(1996年第3期)、《合憲性審查與司法權的強化》(2002年第2期)、《司法獨立與程序的價值》(英文版,2002年第2期),以及《論法律意識形態》(2015年第11期)。另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日本《民商法雜志》、美國Law and Society Review等著名專業期刊發表中、日、英等語種論文百余篇,曾經獲得首屆全國法學研究優秀論文一等獎(1985年)等獎項。
主要著作有《超近代的法:中國法律秩序的深層結構》(密涅瓦書房1999年版,獲日本法社會學會首屆優秀著作獎)、《法治秩序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商務印書館2014年增補版,入選1978—2014年影響中國十大法治圖書)、《現代中國的法制變遷》(日本評論社2001年版)、《憲政新論——全球化時代的法與社會變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2005年版,獲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法律程序的意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2011年增訂版,獲教育部第七屆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中國審判的構圖》(有斐閣2004年版)、《正義思考的軌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秩序與混沌的臨界》(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法制的轉軌》(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法治構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大變局下的中國法治》(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通往法治的道路——社會的多元化與權威體系》(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法治中國》(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憲法的理念與實踐》(編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中國的司法改革——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與頂層設計》(編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風險法學的探索——聚焦問責的互動關系》(編著,上海三聯書店2017年版)、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成果Building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Vol.I Procedure, Discourse and Hermenutic Community, Vol.II Ideas, Praxis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 (Routledge,2017)、《AI時代的法制變遷》(編著,上海三聯書店2020年版)、《議論與法社會學:通過溝通尋找最大公約數的研究》(編著,譯林出版社2021年版)、《法海拾貝》(商務印書館2021年版)、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成果Towards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Social Diversification and the Power Syste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2)、《法的跨界——規范、事實以及學科的交叉》(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元宇宙的秩序:虛擬人、加密資產以及法治創新》(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法社會學》(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計算法學與數據倫理》(編著,商務印書館2024年版)、《智網中的信息與法律推理》(編著,商務印書館2024年版)、《法社會學經典五講》(商務印書館2025年版,即將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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