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追求商品高檔次、奢華感,部分商家過度使用繁復包裝的現象屢見不鮮。過度包裝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又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買成本。5月27日,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陜西、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十一地消費者組織聯合發布商品過度包裝消費提示。
消費提示明確,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21)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43284-2023)兩項國家標準,對包括茶葉在內的31類食品、16類化妝品的包裝層數、包裝成本、空隙率等均做了嚴格限制;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蛋共5類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其中: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月餅和粽子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等。生產經營企業須嚴格履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主體責任,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推行綠色包裝技術,減少冗余結構,開發可重復使用、多場景應用的包裝設計,擺脫過度包裝制造“偽高端”形象的路徑依賴,以品質提升市場競爭力。
同時,經銷商也應在選品階段,建立嚴格的包裝審核標準,將簡約環保指標納入供應商合作評估體系,優先采購采用可降解材料、精簡設計的商品,拒絕包裝層數超標、耗材冗余的產品進入流通渠道;倉儲管理時,合理規劃貨物擺放,避免因包裝過大造成空間浪費,降低倉儲和運輸成本;銷售過程中,通過設置綠色消費提示標識。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購物時,要樹立科學、綠色、健康和理性的消費理念,注重商品本身的質量和性能,摒棄攀比之風,優先選擇包裝簡約、資源節約型商品,拒絕為過度包裝買單。主動抵制過度包裝商品,對消費中遇到不符合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浪費行為,主動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上游新聞記者 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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