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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關于精神病人的新聞同時上了熱搜。
第一件事發生在5月25日,珠峰景區北大門往珠峰方向定珠公路2公里處,一名男子用手中的石塊瘋狂砸向過路車輛,有車子的前擋風玻璃被砸出一個洞,駕駛員也被砸進來的玻璃劃傷。
按照常理來說,這屬于典型的尋釁滋事,結果等到了真正需要這個罪名時,尋釁滋事又失效了。
今天當地發布通報,說違法嫌疑人索某是精神病患者,已被送往醫療機構監管治療。
是的,砸壞了5輛車,砸傷了一個人,一句“他是精神病”就完美粉飾了所有罪名和責任。
第二件事,是四川成都27歲海歸女子王某雅在家門口被人持刀傷害致死的案子一審開庭了。這個案子今天并沒有當庭宣判,但回看這個案子中的諸多細節,真的讓人憤憤不平。
兇手梁某某此前因精神異常,多次無故和家人吵鬧、摔打物品,并無故跑到小區部分住戶門口,敲門滋擾和辱罵。
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再次對部分住戶進行滋擾并和住戶發生沖突,警務人員來到現場后,梁某某再次對民警進行辱罵,被民警依法警告。
就是這樣一個充滿危險的精神病人,不僅沒有受到嚴格管控反而任由她繼續四處襲擾他人。
此后,梁某某繼續帶著刀具在小區里對部分住戶進行敲門滋擾。
2024年6月9日,梁某某來到王某雅家門口,王某雅通知保安趕來。保安來到現場后王某雅打開家門并和梁某某發生爭吵,隨后梁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刀具對著王某雅頭面部、胸部等捅刺數十刀,王某雅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個案子今天被多家媒體報道,并以各種話題和形式登上熱搜榜,究其根本原因,是因為實在太惡劣了,惡劣到人神共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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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中,有個細節,想必很多人都注意到了:
王某某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民警同意后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
被害人當場死亡了,兇手卻堂而皇之地離開了現場,就像什么都不曾發生過一樣,只因為她是精神病人。
案發后,梁某某不僅不認罪,不認為自己有錯,反而說自己是正當防衛,甚至于在做筆錄時還在強調“哪條法律規定我不能敲門”。
一個精神病人,居然能說出“正當防衛”這種話,知道用正當防衛來推脫責任和免受法律的懲處,這難道不細思極恐嗎?
明明自己跑去敲別人家門,還在別人家里行兇,到頭來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我已然找不到合適的詞來形容這個人。
更令人憤怒的是,梁某某父母著急忙慌地帶著她去精神鑒定。用被害人王某雅母親的原話來說,就是“在他們心里,別人的命不值錢,既然有精神病,為什么沒有嚴加看管?”
一邊強調正當防衛,一邊又急著做精神鑒定,另一邊梁某某的父親還在抱怨說:“就這事害我們有家不能回,花錢在外面住賓館。”
人類社會歷經千萬年的發展,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有人性,而不是獸性。但是在這個案子中,我們絲毫看不到兇手一家的人性,更多的是那令人發指的獸性。
果然,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馬佐夫兄弟》中說的那樣:
有時人們會說一個人“像野獸一樣”殘忍,但這對野獸來說十分不公平,也讓野獸委屈:野獸不可能像人一樣殘忍,不可能殘忍得那么嫻熟、那么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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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幾天,類似的新聞在網上流傳。
今年2月26日晚,廊坊24歲幼師下班回宿舍途中被人殺害,幼師身中13刀。被害時,她正在和母親開視頻通話,也就是說,被害人母親全程親眼目睹了自己女兒遇害的過程。
毫不例外,后來經過鑒定,兇手患有精神分裂癥,因此案發時:無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正在以其特殊的“精神疾病”屬性,在無數人身上一次又一次應驗著。
2015年6月,南京某十字路口。
一輛寶馬7系轎車闖紅燈以195.2碼的速度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馬自達轎車。
馬自達轎車瞬間解體,車上的兩名乘客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
此外,現場還要一人受傷,多車受損。
結果駕駛員棄車逃逸了。
后來駕駛員被抓了,戲劇性的是,三個月后的通報顯示,駕駛員在案發時有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也就是說,那個人雖然嚴重超速了、雖然闖紅燈了、雖然撞死了兩個人、雖然危害了公共安全、雖然逃逸了,但因為有精神病,所以可能不會受到很嚴重的懲罰。
這些年,關于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件,我們看得實在太多太多了。
并且幾乎每次都是類似的情景:
悲劇發生,因為精神病免于追責,很快一切歸于沉寂,接著慘案再次發生,群情激奮但又無可奈何,惡性循環。
“別惹我,我有精神病!”這些年成為人人避之不及的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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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認,精神病確實是個很“懂事”的疾病。
它總會在某些人需要自己的時候準時出現,并緊急救火。
十惡不赦的人作了惡,精神病成了免死金牌;無辜的人什么都沒做,卻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動彈不得。
我自認為自己讀了很多書,甚至專門研究過精神疾病,可終究還是看不懂。無數論文和研究都有說過,精神病的最大特點是起病急、病程短,主要表現為片段幻覺、妄想等精神障礙。少則數日,多則一個月,病人便可自行痊愈。
可諸多研究又顯示,受到外界突然刺激時,一個正常人或多或少都可能出現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
那是不是說,按照這個邏輯,所有罪犯都可以以精神病為由進行脫罪?
反正我有精神病,我不管做了什么壞事都沒事。
這些年,醫學快速發展,為什么精神病卻越來越多,我給不出答案。
但我相信,如果精神病人犯法也要受到同等法律制裁,那“精神病人”肯定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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