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人世間最大的悲痛之一,莫過于白發人送黑發人。
而成都這位年過五旬的王女士,自2024年6月9日發生在自家門口那一幕人寰慘劇奪走女兒寶貴生命,這350多天她一直在傷心欲絕的淚水中浸泡 。容顏變得枯槁,青絲已愁成白發。
原定于2025年5月27日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因被告方提出申請證人出庭等法定事由,成都中院庭前會議決定此案延期開庭審理。
據此前報道,起訴書顯示,檢方認為雖然嫌疑人梁某某被認定為精神異常,但其“無故滋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死者母親王女士則表示,她認為精神分裂癥不能成為躲避刑罰的借口,其主要訴求是“希望法院重判兇手”。
兇案發生近一年,但留給王女士極度痛苦的情節仍歷歷在目,令她扼腕頓足不忍追憶。
2009年,王女士丈夫因病去世,自此她和年僅12歲的獨生女兒小雅(化名)相依為命。
或許是王女士教育得法,或許是小雅天資過人。總之小雅一路開掛,學習成績保持優異,曾被保送北京外國語大學,后來留學日本,屬標準海歸,天之驕女。
母親如今還保留著小雅成摞的獎狀,她說我今后有了外孫,讓我外孫看她媽媽從小如何優秀。她還跟女兒討論過,說女兒你今后結婚了要生兩個寶寶,媽媽幫你帶。
然而這一切,被一場突來橫禍徹底粉碎。
2024年6月9日13時許,準備去市里辦事的王女士走出家門時看到一名陌生女人在樓道里徘徊,“我當時以為她是鄰居客人,或者是沒帶鑰匙,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我一眼,沒說話,我就把門關上了”,后來陌生女人在門外咳嗽、吐口水,“感覺很異樣”。
之后王女士下樓,給家里的女兒說了這個情況,并打電話給小區物業,讓他們派保安上樓查看情況。“保安到達后,命案發生。”
最讓王女士難過的是,在女兒被害前,母女還一直在為安全不斷地溝通。
女兒本來有警覺的反映,及時叫來了保安。在小區保安到場勸離梁某某時,小雅才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沖到房門處與小雅抓扯、打斗。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小雅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小雅隨之受傷倒地。
當母親中途緊急折返趕回家里,看到女兒已倒在鋼琴旁的血泊中,身上蓋了塊白布,120現場搶救宣告不治。
經鑒定,被害人小雅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兇手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2024年6月9日的作案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悲劇鑄成,法律終會作出公判。
但失去愛女的王女士,自此將承受無盡的痛苦煎熬。
她說希望女兒生前照片不被打碼,只要成千上萬的媽媽記住了她,就相當于女兒永遠活在世上。
可憐的母親哪!
梁某某以殘忍方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被評定作案時具備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并被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相信法律會給她應有的懲罰。
而另一方面,梁某某及其監護人理應向被害人家屬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為其侵權所造成的嚴重后果買單。
犯罪心理學家李玟瑾教授曾特別強調,對于未成年人霸凌犯罪行為,應向其監護人從嚴追究對被害人的相應賠償責任,讓其父母感到肉疼才是解決“生而不教”的正溯清源之道。
同樣,從法律層面對精神病人犯罪后從嚴追究其監護人的經濟賠償責任,也是根治“我瘋我免責”以及監護人“放任不管、任其胡為”的有效途徑。相信可以避免許多悲劇的發生。
而該起案件提供給公眾的深刻教訓,也足資吸取:
一是“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仍是避險保命的一項重要原則。女孩雖已成年,但獨自在家或單個外出,仍應時刻保持警惕,遠離陌生人與垃圾人。
二是在情況不明時不要輕易打開家門,尤其當從門禁看到徘徊、吐痰等舉止異常者,要迅速啟動防范機制,不要將自己暴露在其侵襲范圍。
三是對于居住地平時就有怪異舉止的“重點人”,加強自我警戒并重點提防,避免交集和侵擾。
四是遇到險情及時求助110,而非物業大姐保安大叔之類,因為后者在緊急時刻往往形同泥塑木雕,根本靠不住。
當然說出這些,并無責備成都母女的意思。
她們已經付出慘痛代價,后來者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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