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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5月24日,在上海地鐵2號線,一名女子在車廂內多次踢踹男性乘客襠部,而且還追著男子打,可以說場面令人咋舌。
但因為女子未滿18歲,按照規定只能對其進行罰款,不過當這件事情在網上曝光后,網友不僅扒出了女子的身份,更是將更多細節曝光在了網上。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女子為何會“大打出手”?
沖突始末
當天上午11點,正值地鐵客流高峰,一名身著低胸衣、超短褲和拖鞋的女子馬某,將雙腿伸直架在白色行李箱上,占據車廂過道近半空間。
這一舉動也引起同車廂乘客史某的注意,他多次提醒其“放下腳以方便他人通行”,可馬某以“關你什么事”回應,隨即演變為言語沖突。
根據現場視頻顯示,史某在言語交鋒中多次使用“我沒有媽,我是你生的”“你連罵人都不會”等刺激性話語,而馬某因詞窮逐漸失控,突然抬腳猛踹對方大腿及襠部。
更令人驚訝的是,史某全程未還手,僅以“踢,你再踢”等語言對峙,直至下車后仍遭馬某追打。
而且在沖突過程中,周圍乘客紛紛舉手機拍攝卻無人勸阻,僅有一位阿姨低聲批評后換座離開。
5月26日,上海軌交警方通報確認,馬某因多次踢踹他人被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未造成輕微傷者,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雖未公布具體處罰金額,但結合其未成年身份(18歲)及旅游背景,推測可能從輕處以罰款。
而且法律專家指出,此案的關鍵在于傷情鑒定,若史某的生殖器損傷達到輕微傷標準,馬某則涉嫌觸犯《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但根據現場視頻,史某雖身體晃動卻無明顯外傷,因此并未升級為刑事案件,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史某的言語挑釁雖被部分網友質疑構成“尋釁滋事”,但因其未實際動手,警方未予追責。
當這件事情在網上曝光后,部分網友認為若施暴者性別對調,處罰必然更重,而且這種情緒源于過往案例中“互毆”認定傾向,如2023年上海地鐵15號線兩女子互毆案中,雙方均被行政拘留。
而且車廂內“七八部手機拍攝卻無人制止”的場景,也引發對公共責任感的討論,畢竟如果有人上前制止的話,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主要信息來源:
原文登載于光明網2025年05月27日關于事發上海地鐵!警方通報:馬某(女,18歲),罰!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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