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昆明金瓦路一家健身機構突然關閉,而會員們此前未接到任何通知,不少人充值卡里還有幾百元到數千元余額。
案例 健身機構關停
記者來到這家名為佰利游泳健身的健身機構,大門已經被圍擋圍得嚴嚴實實,現場沒有工作人員。門口張貼的公告顯示:因該場地長期拖欠租金,目前已經解除租賃關系。
一些來健身、游泳的會員說,他們此前對機構關閉完全不知情,辦的健身卡中余額少則800余元,多則3000余元。
當日在現場的會員告訴記者,健身機構突然關門,沒有工作人員出面與他們協商后續事宜。
目前,會員們已經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釋法 可要求三倍懲罰性賠償
這些消費者目前該如何維權?消費者要退費,法律支持嗎?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云南眾濟律師事務所律師稅海波指出,案例中,消費者在健身機構辦理健身卡并預先充值的行為,從法律上來說,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此訂立了預付式消費合同,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健身機構突然關門,且沒有工作人員出面與消費者協商后續服務及退費事宜,已經構成根本性違約。因此,建議消費者可以采取以下維權措施。
第一,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健身機構退還卡內余額。
第二,依據今年5月1日剛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既不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申請退款的,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币虼?,消費者可以要求健身機構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
第三,該司法解釋還規定,場地出租者未要求經營者提供經營資質證明、營業執照,致使不具有資質的經營者租賃其場地收取消費者預付款,造成消費者損失的,場地出租者根據過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如果案例中場地出租方未審查健身機構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等,存在過錯的,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場地出租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此外,如果有證據證明健身機構存在詐騙情形,消費者也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
記者 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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