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進程中,總有一些案件如巨石般沉重,激起千層浪,孫小果案便是其中之一。這起案件,因其惡劣程度和背后錯綜復雜的關系網,成為人們熱議的焦點。
今天,讓我們走進一位公安干警的回憶,去探尋第一次審訊孫小果時那令人脊背發涼的瞬間。
那是一個普通又特殊的日子,參與審訊孫小果的公安干警們,深知自己面對的不是一個普通的犯罪嫌疑人。
孫小果,1977 年出生,早在 1994 年,年僅 17 歲的他就犯下了令人發指的罪行。當時,他伙同其他四名男子,在昆明市環城南路強行綁架了兩名女青年,并將她們帶至郊區實施輪奸。
這一行為,嚴重踐踏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然而,由于他并非主犯且未滿 18 歲,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在其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的運作下,他竟被非法取保候審,后又保外就醫,逃脫了應有的牢獄之災。
1997 年,保外就醫期間的孫小果,不但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從 4 月到 6 月,他以暴力和脅迫手段,先后強奸了四名未成年少女。
同年 11 月 7 日,他和同伙更是在公共場所挾持兩名 17 歲少女,進行暴力傷害和凌辱摧殘,致使一名被害人重傷。這些罪行,樁樁件件,都讓人義憤填膺。
當公安干警第一次面對孫小果時,氣氛瞬間凝固。據參與審訊的干警回憶,孫小果被帶進審訊室的那一刻,他沒有絲毫的畏懼和緊張,兩只眼睛緊緊盯著干警,那眼神中透露出的兇惡,仿佛能吃人一般。
那是一種長期游離于法律之外,被放縱后的狂妄與囂張。在他的認知里,似乎法律對他無可奈何,他早已習慣了逃脫制裁。
在審訊過程中,孫小果對于自己的罪行,要么沉默不語,要么避重就輕。每當干警們提及關鍵問題,他就會用那種兇惡的眼神回視,試圖以此來震懾干警。但經驗豐富的干警們并沒有被他的眼神嚇倒,他們深知,這樣的犯罪嫌疑人,必須用法律的威嚴和確鑿的證據來讓他低頭。
回顧孫小果的犯罪歷程,他的一次次逃脫法網,背后是其母親和繼父編織的一張龐大的 “關系網”。孫鶴予,這位曾是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的民警,為了兒子,不惜違反法律,偽造材料為孫小果辦理取保候審,最終在 1998 年被依法判刑并開除公職。
而繼父李橋忠,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和人脈關系,四處活動,從為孫小果更改出生日期,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找各種關系說情,無所不用其極。
1998 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案進行一審,鑒于他犯下的強奸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結束。
1999 年,在各種錯綜復雜的因素影響下,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將孫小果的死刑改判為死緩。此后,孫鶴予和李橋忠仍不死心,繼續運作,最終在 2007 年,案件再審,孫小果的刑罰從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在服刑期間,孫小果還多次獲得違規減刑,實際服刑僅 12 年零 5 個月就被釋放出獄。
出獄后的孫小果,重操舊業,涉足夜場,成為多家夜店的老板。他以為自己徹底逃脫了法律的制裁,繼續在社會上為非作歹。但正義或許會遲到,卻永遠不會缺席。
2019 年,中央掃黑除惡第 20 督導組將孫小果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在強大的調查力度下,孫小果的種種罪行再次被揭開,那張曾經庇護他的 “關系網” 也被逐一撕破。
2019 年 12 月 23 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1998 年一審判決中對孫小果的定罪量刑,與孫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罰合并,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和 19 年。此外,因孫小果案,19 名涉案公職人員分別被處以 2 年到 20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 年 2 月 20 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這個曾經在昆明街頭肆意妄為的惡霸,終于得到了他應有的下場。
孫小果案的審結,彰顯了我國打擊黑惡勢力、維護法治尊嚴的決心。從公安干警第一次審訊孫小果時感受到的那股兇惡,到最終將他繩之以法,這中間經歷了無數的波折。
這起案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法治社會不容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存在,尤其是這種依靠關系網逃脫制裁的行為,更是對法律公平正義的嚴重挑戰。
只有不斷加強法治建設,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背后的 “保護傘”,才能讓社會更加和諧穩定,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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