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1-3批擬錄用名單已經公布,共有1760名。有自媒體統計分析了上海市檢察院法院招錄情況后發現,盡管很多法院法官助理的報考條件設定為“本及以上”,但從錄取情況看,碩士以上學歷占到了87%以上,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干脆設定了只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才有資格報考。
此外,法院系統有9人來自律所,檢察院系統有6人來自律所。考公不僅是法律應屆畢業生的首選,也成了不少律師轉行的目標。有網友驚呼,現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都需要研究生學歷,再也不是此前曾經出現的法院、檢察院招不到人了,可留給法本學歷的,難道只能繼續卷學歷了嗎?
類似的情況并不止考公,如今的法院聘用制的法官助理,也正在涌入大量的法學研究生。近日,有自媒體撰文稱,最近院里新招了四個聘用制法官助理,其中兩人都是全日制法學研究生,一人是去年畢業的,一人是今年6月即將畢業。也有自媒體撰文稱,最近院里公招的法官助理陸續到位,其中還中國政法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的研究生,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公開的報道也有,設定為本科以上學歷的招錄條件,2024年8月杭州濱江區人民法院招錄勞務派遣制的司法輔助人員名單顯示,其中有復旦大學和南京大學的法律(法學)研究生報考。當時,還有文章在談論法律研究生值不值得去報考這樣的法院臨時性崗位,當律師是不是會更好。如今看來,研究生到法院、檢察院去當輔助性的法官檢察官助理,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了。
曾幾何時,很多法院、檢察院還在為不能招到公務員編制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而發愁,甚至為了達到崗位招錄的報考人員要求去求人報名,如今,即便是“工作強度特別大”、“每月工資也僅夠維持基本生活”、“公積金和獎金跟正式編制人員比起來差一大截”的司法輔助崗位,居然也吸引了這么多的法學研究生來報考。真的是,形勢能比人強,也能比人強啊!
究竟為何這么多的法學研究生會去報考法院檢察院的助理崗位?原因不外有二:一是社會上的律師、企業法務等崗位已經人滿為患、收入朝不保夕,以致于很多的律師也注銷了律師證的往法院檢察院考;二是仰慕體制內的旱澇保收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至于競爭激烈的法官檢察官入額遴選、將來能不能當上法官檢察官,已經不在當下的考量范圍了。
例如,有文章介紹,考到法院當法官助理的一研究生在被問及如何打算時的回答是,“現在考公太難了,動不動就幾百人搶一個崗位。”與其在家干等著考試,不如先到法院當聘用制助理。如此這般,不僅每天可以接觸真實案件和司法事務,而且比在家里待業至少還有一份盡管不高的收入,而且還給繳納社保、公積金,已經遠超大多數的律師、企業待遇了。
無疑,大量的法學高學歷人才涌入法院、檢察院,對于提高司法人員的知識結構具有巨大的作用。知識儲備雖然不等于具體的司法過程和結果,但起碼是基礎性條件。
從擔心招不到人的司法編制空缺、司法力量不足,到大量高學歷人才的涌入,對于提升司法能力是有幫助的 。這樣的情況變化,放在幾年前是無法想象的。曾經在幾十年里,名校的法科畢業生,首選的就業目標是進入頂級的律所。只要進入,收入立馬就是體制內收入的數倍,很多法官檢察官紛紛被律所待遇所吸引而離職。
可如今,社會上律師從業人數已經達到75萬人之多,而社會大環境、經濟大環境、法律行業大環境所決定的法律市場需求,正在呈現出法學生就業不是一般困難、社會法律從業人員不是一般內卷的局面。
有法學研究生吐槽,畢業之后,投遞了二十多家律所和企業,要么石沉大海根本沒有回音,要么卡在最終的面試環節,敗在缺乏社會資源。相比之下,體制內的法院、檢察院崗位,成了缺乏社會資源和競爭力的法學畢業生,包括很多年輕律師,視為性價比更高的崗位。身體才是最誠實的選擇,在吃飯和理想二選一的抉擇前面,吃飯才是優先的選擇。
猶如社會上對“宇宙的盡頭是考公”現象提出反思一樣,有人也提出,法律行業單純的以收入來衡量從業的方向,究竟會對法治建設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有律所主任撰文,在2024年,所里的一年輕女律師申請辭職注銷律師證,要到某司法機關去當編外的書記員。女律師給出的理由是,她不想從事律師這個職業了,壓力太大且缺乏穩定感,直言寧愿一輩子做機關編外書記員,也不會再跨進任何一家律所的大門。
數年前,一些法院、檢察院公務員考試招不到本科學歷要求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如今,大量法學研究生擠破頭的公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不惜去考選聘用制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如此的以收入為導向的衡量法律職業,都是不合理現象的表現。
當學歷在就業壓力下,正在日益成為入職的“敲門磚”不斷地被卷高到研究生、博士,而不問目標崗位是否實際需要這樣的學術背景,是不是可以說,教育資源正在被浪費?當法律行業將賺錢,或者是僅求基本的溫飽,作為從業的目標時,是不是可以說,法律行業本身也處于危險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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