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延期開庭的公告。公告稱,因在庭前會議中,出現被害人近親屬的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等法定事由,決定延期開庭審理。
5月28日,被害人的母親王女士告訴記者,她和律師遵從法院的規定,在下次開庭前會做好自己的工作。王女士說,直到今天,兇手父母都沒有聯系過她,2025年2月17日她的律師來到成都閱卷,律師對檢察院說兇手父母太冷漠了,事情已經半年,沒有打過一個電話。到了5月16日,律師收到了法院開庭通知,隨后法院將兇手父母手寫的道歉信交給了律師,信件落款是2月25日。
王女士說,這封道歉信,沒有一點誠意,信中沒有找一點自己孩子的原因,“里面有一句話,‘我的女兒失去了生命,她的女兒失去了自由’,你的孩子失去自由是我的女兒造成的嗎?”王女士說,事發后兇手父母連夜搬出了小區,政府介入后在溫江區找到了他們,讓他們給王女士打個電話,他們沒有正面回答,反而脫口而出“因為這件事我連夜從家里跑出來,我現在還有每天晚上花一兩百住賓館”,王女士說,是他們的女兒犯了命案,引起了眾怒,他們心虛自己害怕跑走了。王女士告訴記者,下次開庭時間確定后會及時與公眾同步。
被害的王某雅,海歸碩士,喜歡跳舞,平時在家線上辦公。她是人們口中“別人家的孩子”,是母親王女士的驕傲。2024年6月9日中午,這一切卻被陌生人的敲門聲打碎。王某雅通過貓眼發現,一名女子在門口做出敲門并吐痰等行為,通過微信告知母親。王女士立即聯系物業請求保安介入。
物業派出一名65歲的保安到達事發現場后,王某雅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沖到房門處與王某雅抓扯、打斗,并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王某雅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王某雅受傷倒地,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公安民警同意后,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
事后,梁某某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癥,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梁某某能在行兇后與父母前往醫院就醫,王女士對梁某某在事發時的精神狀態有疑問,“如果梁某某此前便有精神病史,為什么其父母未在案發前采取治療措施,還任由其多次在小區內滋擾業主?”最令王女士感到寒心的是,女兒被害后,兇手父母從未給她打過一個電話,竟然還抱怨此事害他們只能住賓館。
來源:瀟湘晨報、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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