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咱聊聊美國總統特朗普最近又被聯邦法院“打臉”的事兒!
4月2日,特朗普宣布一個新關稅政策,說要對那些出口到美國比進口多的國家全面加稅,一副“老子要保護美國經濟”的架勢。
但沒想到,昨天,美國聯邦法院直接把這政策給攔住了,理由是:特朗普先生,您越權了,美國憲法規定,管貿易的是國會,不是您總統一個人說了算。 換句話說,特朗普本來以為自己拿了個王者操作權,結果法院直接彈窗提示:“權限不足,無法執行。”
這事兒一出,很多人開始好奇:總統的行政令到底有多厲害?是不是總統一張嘴、全國都得聽? 其實吧,總統行政令,說白了,就是總統用來指揮聯邦政府工作的書面命令,比如移民、能源、貿易這些事兒,總統發個令,相關部門就得照辦。
但注意了,行政令不是法律,不是超能力,更不是皇帝圣旨。像特朗普以前搞的國家能源緊急狀態,撤銷綠色新政、取消電動車強制令,這種事,能源部門能立刻調整政策,效果立竿見影。
但要是動不動搞大規模驅逐1100萬非法移民?那可不是一句話的事,光是后勤、成本、時間和法律障礙,就能讓行政令的效力打個骨折。那問題來了,總統的行政令說廢就廢嗎?誰能推翻?
首先是接班人,美國前任總統拜登一上臺,前腳坐穩椅子,后腳就開始廢除特朗普的多條行政令;特朗普上臺時也嚷嚷著要干掉奧巴馬的政令。這不是因為他們愛打前任的臉,而是因為總統擁有簽署行政令的權力,自然也有撤銷前任行政令的權力。
其次是美國國會,如果覺得總統行政令太越界,國會可以通過立法推翻或限制它。但問題是,美國國會立法要在參眾兩院都湊夠票數,黨派斗爭一嚴重,這事兒就變成了大型拉鋸戰,想推翻行政令的例子很少見。
最后,就是這次出手的聯邦法院,法院有權對行政令進行司法審查,如果判定違憲、違法,那總統的命令基本就“死透”了,比如特朗普的移民行政令,就曾被法院直接判定無效,這裁決權威性高得很,總統也沒轍。
那特朗普會不會成為美國簽行政令最多的總統?
抱歉,想多了,歷史第一名是羅斯福,為了應對大蕭條和二戰,他簽了3721條行政令,創下驚人紀錄,緊跟其后的是威爾遜和柯立芝,近幾任總統,包括奧巴馬、特朗普、拜登,他們的行政令數量明顯少很多。
照這個趨勢,特朗普想當“歷史最多”,沒戲。不過,咱也不能光看數量來評判總統好壞,美國的三權分立設計本來就是用來防止權力濫用,但現實里,行政令往往成了黨派斗爭的工具,而不是單純為了國家利益而存在。
這么一看,美國政治完全就是一場永遠沒有完結篇的宮斗劇,總統、國會、法院,互相掣肘、互相算計,天天上演大戲。 所以說,別光看新聞標題熱鬧,背后的權力博弈才是真正的戲中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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