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宗大45歲時已經是遼寧遼陽身家上千萬的私營企業主,后來卻連續強奸8名12歲至15歲的女中學生,制造了一起驚天大案。
案發后,呂宗大又花費近百萬元買通了遼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刑警支隊支隊長、偵控大隊大隊長及辦案民警等8人,逍遙法外長達兩年,真是駭人聽聞。
2000年,呂宗大在沈陽談生意時,認識了37歲的湖南女人劉麗娟,劉麗娟想榜上呂宗大發財,不斷獻殷勤。
呂宗大卻提了一個要求:劉麗娟為自己介紹處女,最好是20歲以下的。劉麗娟竟然答應了,大年4月,劉麗娟將涉世不深的13歲女中學生范某騙至賓館與呂宗大見面,價格是2.3萬元。
起初,范某很害怕,哭了起來。呂宗大覺得掃興,就讓范某回去好好想想,并讓范某幫忙介紹小姑娘,承諾給她好處。臨走時,呂宗大用力把2000元和一張有自己呼號的紙條塞進范的手里。
2000年8月15日,已經花掉呂宗大2000元的范某主動來到遼陽一家賓館,找到了呂宗大。呂宗大驕傲地說:“你終于來了,你沒有讓我失望!你想開了嗎?”
范低下頭,膽怯地說,“我想開了!但是……你還能給我兩三萬嗎?”呂宗大滿口承諾,說完就干了壞事,完事之后,呂宗大給了范某2000元,說:“我先給你這些,以后再補!如果你能為我找到一些漂亮的女同學,我一定會花很多錢。獎勵你!如果你敢說出來,我不會放過你的!”
之后,年輕無知的范某為了錢從受害者變成了共犯。隨后,范某和18歲的金某連續挾持了7名12-14歲的女孩,并將她們帶到呂宗大的房間里做壞事。每次,呂宗大都會慷慨地給范等人一筆可觀的“介紹費”。
2000年10月11日上午,沈陽某中學13歲的梁某被范、金以同樣的方式騙到遼陽。由于梁未能按時上課,他的班主任向學校報告了情況,并通知了家長。梁的父母驚慌失措地報案。
當天16:00左右,警方當場逮捕了在酒店內對梁某圖謀不軌的呂宗大。與此同時,范某也被逮捕。經過初審,公安機關認定,這是一起極其令人發指的強奸和殘害幼女案件。
在拘留期間,從天堂墜入地獄的呂宗大絞盡腦汁想辦法“脫身”。呂宗大用各種借口接近負責看管他的袁某,展示“金錢實力”。在呂宗大2萬元的承諾下,袁某動搖了。
最后,他把手機借給了呂宗大。袁沒有想到,他的行為不僅導致了自己的墮落,而且改變了遼陽市公安局一群警察的命運。2000年10月13日,呂宗大的鐵兄弟、遼陽市農村信用社木魚石營業部主任張弘接到呂宗大打來的電話,急忙給了袁某2萬元。
然后,他找到了與他關系密切的遼陽市公安局負責刑事偵查的副局長富龍,并向他提供了一大筆錢尋求幫助。此時,沈陽警方巧合地提出呂宗大的住所在遼陽,犯罪現場也在遼陽,并決定將案件移交遼陽警方接管。
富龍將立即安排遼陽市刑事偵查分局隊長趙克慕帶隊前往沈陽。趙克慕指定偵查組組長孫萬財帶人到沈陽,一同調取相關案卷和犯罪嫌疑人。呂宗大案到達遼陽市公安局后,在富龍和趙克慕的“照顧”下,呂宗大會見了“救世主”張弘。
張弘一見到呂宗大,就鄭重地對他說:“我們首次戰斗已經取得了完全勝利。現在,你不能承認在沈陽說的話。你必須收回你的供詞,否則沒有人能救你!我會做外面的事!”
呂宗大在隨后的審訊中滿懷信心地開始收回供詞,否認他之前的證詞。為了營救呂宗大,張弘還帶來了呂宗大的另外兩個鐵兄弟——遼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貿易分局局長劉立俊和遼陽佳鵬皮草店老板劉偉。
他們聚集在一起,制定了一項“多方疏通關系,各個擊破”的行動計劃。接下來,在一家餐館里,劉偉邀請了刑警支隊大隊長趙克慕。劉偉開門見山:“趙隊長,像你這樣的朋友,現在幾乎沒有了,兄弟,我今天來看你,就是想請他幫我解決呂宗大的事情!”
趙克慕直截了當地說:”他強奸了年輕女孩。這么大的事,沒有錢是辦不到的。”劉偉問:”要多少錢?“趙克慕說:”不能沒有幾十萬元。上下都要打點!”
劉偉說:”只要趙老大哥幫忙,錢就不會成問題。“有準備的劉偉馬上給趙克慕15萬元。事后,劉偉找到劉偉又找到遼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控大隊偵查員徐松,求其對呂給予關照。,徐松得知劉偉和趙克慕是兄弟后,同意并接受了2萬元的“感謝費”。
劉偉去找遼陽市刑警支隊偵控大隊大隊長孫萬財,請求拖延辦案時間。面對金錢的誘惑,孫萬財也很脆弱,劉偉給了他10萬元。
隨后,劉偉找到遼陽市公安局政保科偵查員金明,請求他幫忙拖延辦案時間,打算給他5萬元人民幣。雖然金明沒收了錢,但他仍然向劉偉透露了證人的證詞,并允許證人撤回證詞。
呂宗大的密友遼陽市工商局貿易局局長劉立俊又用2萬元賄賂了辦案人之一的遼陽市公安局警察培訓中心副主任趙宏偉。趙便將沈陽移送案卷中涉及被害人家屬地址和聯系方式的材料全部復印下來,交給劉立俊。
隨后,金明、趙宏偉、徐松也在安排好的賓館為被害人及其家屬做了訊問記錄,稱與呂宗大沒有任何關系。幾天后,劉偉看到富龍和趙克慕在這種權錢交易中還是很值得信賴的,于是分別送了30萬元和20萬元。
經過一番折騰,遼陽市公安局的所有“重點目標”都落入了劉偉等人精心編織的黑網。2000年11月29日,沈陽警方找到三名受害女孩,并將材料轉交遼陽市公安局白塔分局。
劉偉還給遼陽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局長王志15萬元。隨后,出現了一個極其荒謬的場景,王志以“與呂宗大發生性關系的女孩年齡不明”為借口,將犯罪嫌疑人金某取保候審,而另外兩人則被釋放。張弘、劉偉和劉立俊忍不住舉杯慶祝“一次又一次的勝利”。
在“朋友們”的調解下,呂宗大獲得了一些自由,忍不住說:“在遼寧,只要我們兄弟一起努力,沒有什么是不能實現的。我只相信金錢,不相信法律……”
之后,在沈陽協勤員袁的指導下,張紅、劉偉和劉立俊分別找到了幾名受害者家屬,并以呂宗大單位負責人身份做受害者家屬的工作。他們鄭重地對孩子的父母說:“我們來沈陽是為了協商解決這件事。我們知道這對孩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責任完全在呂宗大身上。然而,這件事已經發生了,無法挽回。如果再蔓延下去,孩子的未來就會毀了。這是一筆錢,你可以接受它作為賠償。如果公安局再問你一次,你可以說什么都沒發生,這將為孩子的未來留下空間……”
受害者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家庭,經濟拮據,受這些人的力量所迫,他們勉強點頭表示同意。在短短兩天內,他們分別向受害兒童的父母支付了25000元、50000元、80000元,最多只給了葛某的父親10萬元,讓受害者一個接一個地噤聲。
隨后,在遼陽警方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所有這些人都推翻了他們之前在沈陽所作的陳述。2000年12月,遼陽刑偵支隊的調查人員經過研究決定,由于所有證人都撤回了證詞,強奸案無法判決,必須釋放人。
材料先后上報趙克慕、富龍。富龍非常清楚這起案件的利弊,他說:“我們先取保候審吧。”。于是,2000年12月13日,呂宗大被帶出看守所。因此,他的逃生計劃完全成功了。
坐在朋友的豪華轎車里,他得意而輕蔑地笑著說:“現在,只要你有錢,你就可以在地獄里自由出入!”
從那時起,強奸一名年輕女孩的案件被擱置,沒有人再質疑了。在外面快活了兩年后,呂宗大從未想過,2002年初,為呂宗大做出巨大貢獻并從呂宗大那里收到160萬元“感謝費”的佳鵬皮草店老板劉偉,會因涉嫌參與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而在遼陽被捕。
為了立功,劉偉舉報了呂宗大強奸幼女的案件。遼寧省公安廳領導感到震驚。2002年7月,遼寧省公安廳指示鞍山市公安局重新審查呂宗大案件。
呂宗大當晚被抓獲。2002年12月25日下午4時,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呂宗大因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嫖宿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其他涉案人員也被判處相應的刑罰和罰款。
正應了那句話:正義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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