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段”博主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代價!
博主怒斥胖東來“紅內褲”導致過敏,使胖東來在熱搜上掛了好幾天。
最后胖東來送檢,打臉內褲姐不實言論。
千萬級輿論風波就此告一段落。
那么,我們是否應該鄭重的為網絡時代畫出紅線?
肆意踐踏品牌的尊嚴究竟該如何懲罰?
2025年初,一條視頻在網絡上掀起巨浪。
段某,一位擁有百萬粉絲的自媒體人。
在視頻中展示自己因穿著一條紅色內褲出現過敏癥狀,矛頭直指知名零售企業胖東來。
視頻發出不足三日,播放量突破1200萬,點贊、轉發、評論如潮水般涌來。
有人聲援段某維權,有人質疑商家產品質量,更有人對胖東來品牌極盡嘲諷。
胖東來幾乎瞬間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成為全網熱搜焦點。
然而,鏡頭之外,一場截然不同的應對正在展開。
胖東來門店在接到段某反饋后,第一時間進行了詳細登記。
工作人員全程陪同段某前往醫院就診,醫院出具了明確的皮炎診斷報告。
面對消費者的不適,胖東來主動墊付了相關醫藥費用。
為徹底查明真相,胖東來果斷將同系列所有商品下架。
并且斥資14萬元委托權威機構進行全面檢測。
最終的檢測報告清晰無誤:“所有送檢商品均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不存在質量問題。”
此時,段某悄然刪除了那條引爆輿情的視頻。
可惜為時已晚,負面信息早已如野火燎原,難以遏制。
三個月后,2025年5月28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法院認定段某的行為構成對胖東來名譽權的侵害。
依法判決段某賠償胖東來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人民幣40萬元。
同時,段某須在其擁有百萬粉絲的短視頻賬號主頁置頂位置發布致歉聲明,持續整整一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得刪除。
這份判決,用白紙黑字清晰地界定了責任歸屬,遠非此前的網絡口水戰可比。
判決書中特別指出,段某作為擁有龐大粉絲基礎的自媒體從業者,理應深刻認識到自身言論可能產生的廣泛社會影響力。
在發布聲稱因特定商品導致過敏的內容前,段某負有基本的核實責任。
即需確認過敏反應是否確由該商品引發。
然而,段某在未進行任何有效核實的情況下,便將帶有強烈主觀情緒的視頻發布至網絡。
并且借助其影響力吸引數百萬人圍觀、傳播。
這種行為,實質上是以不完整、未經驗證的信息,裹挾了公眾情緒。
胖東來在此次事件中承受了多重打擊:“為自證清白投入了高昂的檢測費用。”
長期積累的商業信譽因不實指控而嚴重受損。
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受到輿論風暴的劇烈沖擊。
當溝通澄清在洶涌的網絡情緒面前收效甚微時。
尋求司法途徑解決成為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后屏障。
段某的身份遠非普通消費者,她發布的視頻,本質上是面向公眾傳播的內容產品。
但是卻承載著一定的影響力,并直接轉化為流量價值。
如果一句話能被數百萬人即時接收并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發言者必須自覺地將這句話放在責任的天平上反復掂量。
表達不滿是消費者的正當權利,但這一切的前提是:“所陳述的核心事實應當經過基本核實。”
在本案中,段某恰恰缺失了這一關鍵環節。
她未能證明其過敏癥狀與所購商品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其行為模式更像是:“先發布爭議性內容試探輿論水溫,待事件發酵獲得巨大流量后,再將其包裝為維權行為。”
這顯然已超出了正當維權的范疇,構成了對不確定性的惡意放大。
實質上是將一個品牌置于非理性的公眾情緒浪潮中無情沖擊。
對于確實存在問題的商家,消費者和媒體當然應當勇于監督、依法曝光,絕不姑息。
但此案的關鍵在于,并非商家逃避責任。
而是段某在事實未明之際行動過于草率、言辭過于激烈、反應過度。
法院的判決,其核心價值并非單純支持某一方,而是向社會清晰地昭示了一條底線。
發布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發布者必須為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負責。
再具感染力的敘述,再能煽動情緒的表達。
其力量在確鑿的證據和法律事實面前都顯得蒼白。
并非人人都要成為博主,但只要擁有一個面向公眾發聲的賬號,并實際擁有聽眾。
如此就已天然地成為公眾表達領域的一份子,必須恪守與之匹配的責任準則。
內容行業,流量可以是助你青云直上的東風。
也可能成為令你萬劫不復的滔天巨浪。
若期望贏得他人的信任,首先必須確保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能經得起事實與良知的拷問。
確保真實準確,方為負責任的表達者。
若失實傳播,終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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