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促推吉林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5月28日下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工商聯等單位和組織以“打造高質量司法環境,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聽取民營企業家代表對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建議。
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家新;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書記王喆參加會議并講話。
吉林省企業聯合會負責人丁喜忠、吉林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吳大力會長、吉林省異地商會聯合會會長劉上源代表各自組織發言。各協會負責人、企業家代表許明哲、李吉寶、李晨曦、鄭國全、羅振興等分別發言。省湖北商會會長肖春鳳、省遼寧省會長李樹剛、省福建青年商會會長陳安源、省個體經濟協會會長姜鏹、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及省內部分優秀民營企業家鄒連和、于鈞、肖鋒、張偉、李鐵順、陶軍、王金龍、王義全、張春麗、張濟麟、譚金城等30多位省內民營企業家代表受邀出席會議。
會上,省高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鄭萬和同通報了全省法院關于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服務企業發展的工作情況,讓與會人員對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在座談交流環節,吉林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吳大力會長在發言中,首先表達了這是全省公檢法司系統第一個召開的貫徹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感謝省高法對吉林省民營企業聯合會的信任,由我們推薦邀請了省企業聯合會、省異地商會聯合會、省個體經濟協會等多家商協會及一部分典型案例和多位民營企業家參會,代表聯合會向省高法長期以來對民營企業發展的支持表示感謝。然后在發言中又提出三點建議,一是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與培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5月20日開始實施,這部新出臺的重要法律,對于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穩定民生就業,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二是進一步完善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與商協會等組織的溝通協作,推動形成多方參與、優勢互補、協調聯動的糾紛解決格局。三是進一步加強司法服務與指導。建立健全法院與企業間的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主動了解企業的司法需求,為企業提供精準的司法服務。
另外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諸多挑戰與困難,如不正當競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政策落實不到位、合同違約、商業欺詐、虛假訴訟、刑事犯罪、民營企業法律風險意識不強等問題,仍然需要各方面做進一步的努力,以更高質量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吉林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名譽會長、長春市工商聯主席、長春旭陽集團董事長許明哲提出建立“企業司法服務聯絡站”、二是要“加強財產保全必要性審查”等寶貴的意見。
吉林省民營企業聯合會監事長李晨曦結合自身企業長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情況也做了發言,就如何進一步優化司法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提出了建設性的建議。
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書記王喆指出,近年來,省法院與省工商聯聚焦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共同匯聚法治助企工作合力,在共同開展普法宣傳、推進“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雙方合作不斷深化、工作成效持續提升。工商聯將積極配合省法院開展好規范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統籌抓好學習宣傳、教育培訓和服務企業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最后,省法院院長徐家新講話強調,要在司法審判中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堅持權利平等,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堅持機會平等,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堅持規則平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對各類市場主體、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要抓住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的契機,進一步打造高質量司法環境,突出問題導向,主動接受企業監督,嚴肅認真糾治涉企審判執行中的突出問題,以打造高質量司法環境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同時,希望民營企業家增強誠信守法意識,堅持依法誠信經營,恪守契約精神,自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杜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假冒偽劣等不誠信行為,尊重其他經營主體的創新成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此次座談會的成功舉辦,為法院與民營企業搭建了良好的溝通交流平臺,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動吉林省民營經濟邁向新的高度。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將發揮好省法院和企業家橋梁紐帶作用,運用好省法院與省民營企業聯合會常態化聯絡工作機制,把民營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和損害營商環境突出問題案件收集整理問題清單,反饋給省法院依法解決,讓民營企業充分體驗“高質量司法環境”“法制化營商環境”。為優化吉林省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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