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開篇,跟大伙聊聊公德心。
什么是公德心?說好聽點,是“為他人著想”,說實在點,是“別光惦記著你自己那點破事”。
社會不是一個人的游樂場,它是一群人的生活場。
最近就有這么一條新聞火了,說的是湖北仙桃的風和日麗小區里,出現了“打鼓擾民”大媽團,居民實在受不了了,有人直接敲鑼反擊。
業主不是報警,也不是投訴,是——敲鑼!
事情是這樣的,據貓頭鷹資訊5月28日報道:
視頻里多名老人天天在小區內打鼓,影響附近孩子學習,尤其是中高考臨近,大家實在忍不了了,投訴物業無果,干脆自制敲鑼反擊。
物業回應:“我們協商過很多次了,但老人也是業主,不好強制。家屬說老人帶小孩,晚上得娛樂活動,不然會癡呆。”甚至連警察也說:“我們已經上報領導,等領導決定。”
這一系列的推諉,不就是誰也不能得罪,誰都得先商量,誰都沒主意。
先說打鼓這事。老年人鍛煉身體、娛樂放松,當然是好事。人活一輩子,圖個啥?不就是到了晚年能自由自在、悠哉樂哉?
但是,啥叫“自由”?是你在不打擾別人的前提下,想干嘛干嘛。可現在的情況是:有人非得在你家窗下每天“咚咚咚”打鼓,還一打就是幾個小時。
這不是鍛煉身體,這是逼人修煉心臟。
更別說人家還是學區房、還有孩子中高考在即。你說你為自己“預防癡呆”打鼓,孩子是要為未來考試打拼;你打的是節奏,人家家長聽的是焦慮。
所以,打鼓沒錯,但在哪打、怎么打、有沒打擾別人,這就是問題的關鍵。
這也正是公德心的試金石。
物業說,老人家屬表示:
我們也是業主,憑什么不能打鼓?
這句“我是業主”,聽起來比“我是領導”還橫。
但我要說一句:你是業主,別人也是業主。你買了房,是為了住得安心,不是為了占據整片公共空間當自家后花園。
咱們常說“權利”和“邊界”。
你有權利鍛煉、放松、娛樂,但別人也有權利清凈、休息、學習。
而一旦你行使權利的方式,侵犯了別人的權益,那這就不是權利,這是擾民。
說白了,你跳廣場舞可以,別在凌晨擾民地跳;你打鼓可以,別貼著別人窗戶打;你是業主,但別用“我是業主”當護身符,那玩意不是萬能卡。
物業說,老人罵我們,我們不敢管;警察說,我們上報了,要等領導定;社區呢?沒出聲。
到底誰來管?誰都不想得罪人,那最后只能讓居民彼此內耗。
這種“踢皮球”模式,不就是我們常見的“看似合理,實則放棄責任”?
而背后的問題是:
我們的很多機制,在面對“老人與孩子”這類沖突時,沒有中立機制、沒有調解資源、沒有硬約束。
最終,只剩下一句“多包容一下吧”。
包容當然好,可包容不是單方面的犧牲,不是你吼得響、就代表你有理,不是你上歲數、就可以無限豁免。
像這起事件的本質,是“忍無可忍”的反擊。
敲鑼的那位業主,可能已經連續幾個月沒睡好覺,也可能孩子馬上要中高考,實在受不了。
他不想當“吵鬧分子”,但更不想當“默默承受的人”。
我們不能總指望社會靠“最能忍”的人維系下去。
不論是忍受物業不作為、忍受鄰里噪音、忍受不公……當所有的矛盾都被轉嫁給“更講理”的那群人,那最終講理的也會沉默。
沉默不是理解,是失望;不反抗不是接受,是無奈;而反抗一旦開始,那就不是“講道理”,而是“互相傷害”。
有人說,社會越來越撕裂,不是沒規矩,而是規矩沒人管;不是沒人講理,而是講理的都被欺負。
公德心,說到底,是一種默契。
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你考慮別人,別人也為你讓路;你守邊界,別人也守分寸。
但當這層默契被“我是業主”“我年紀大”這些理由消解,那社會就只剩下一個結果:誰聲音大,誰贏。
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結局。
所以說,打鼓沒錯,但別擾民;娛樂應有,但別自私;權利重要,但邊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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