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奇生 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近百年來,在中國的政治與學術話語中,“階級”無疑是一關鍵概念。這一概念自20世紀初年傳入中國后,直接運用于五四之后的革命與政治斗爭實踐中,且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成為中國意識形態的主導性話語。文革結束以后,學術界對這一概念重新反思和檢討。近20年來,“階級”與“階級斗爭”話語逐漸淡出中國政學兩界的視野,甚至為國人所厭棄。本文試圖結合中共革命過程中的階級斗爭實踐,就階級話語在中國的興衰過程,作一簡要勾勒(難免掛一漏萬),并對階級分析的當代學術意義略述己見。
一
在西方,階級的概念在工業革命早期即被自由主義的政治經濟學家和社會評論家們廣泛使用。而在中國,階級的概念主要隨著馬克思主義的傳播才受到廣泛關注。據瞿秋白觀察:“五四時代,大家爭著談社會主義;五卅之后,大家爭著辟階級。”確如瞿秋白所見,五卅之后,各派政治勢力與知識界對階級概念及其在中國的適用性有過不同的看法和爭論。在此過程中,中共的階級話語宣傳漸居強勢。而中共對階級概念的解釋和運用,雖其基本思想來源是馬克思列寧關于階級和階級斗爭的學說,但在革命過程中又有所調整與修正,大體有這樣幾方面的特征:一是依貧富劃分階級,以階級劃分敵友;二是強調階級之間的對抗與斗爭,反對階級之間的妥協調和;三是將革命視同為階級斗爭,以革命倫理、革命立場評斷各階級的政治屬性;四是階級概念的衍生,由階級本體擴大到“階級性”“階級化”“階級意識”“階級代表”,而這些“階級性”“階級化”“階級意識”與“階級代表”經常脫離階級本體而存在,甚至與階級本體相錯位。五是階級概念的泛化,將一切不平等視為階級的不平等,將一切斗爭視為階級斗爭。如1925年瞿秋白在《五卅運動中之國民革命與階級斗爭》一文中,將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解釋為階級斗爭,聲稱“三民主義就是階級爭斗(在)三方面的表現”:針對地主、資本家的“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之民生主義是階級斗爭;全國人民反對軍閥的民權主義是階級斗爭;全中國民眾反抗外國資本主義的民族主義也是階級斗爭。這意味著在三個不同的層級上出現了三大不同階級的對抗:農民、工人——地主、資本家,全國人民——軍閥,全中國民眾——外國資本主義。第一個層級是兩個階級對抗還說得通,第二、三個層級顯然就不是階級之間的對抗了。類似這樣極度泛化、模糊、隨意運用的階級話語在中共早期十分常見。1926年1月,毛澤東撰寫《中國農民中各階級的分析及其對于革命的態度》,將中國農村民眾按貧富劃分為八種人:大地主、小地主、自耕農、半自耕農、半益農、貧農、雇農及手工業者、游民,認為這八種人是八個階級,且因經濟地位各不相同,對于革命的觀念也各不相同。緊接著毛又撰寫了《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認為“無論那一個國內,天造地設,都有三等人,上等、中等、下等,詳細分析則有五等:大資產階級、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半無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也就是說,不僅中國如此,任何國家都可劃分出三等人和五個階級。毛又分別從農村和都市找出對應的五個階級,然后將五個階級對革命的態度,劃分為反革命、半反革命、對革命守中立、參加革命和革命的主力軍等五種情形。當時中共內部還沒有統一的階級概念和階級劃分標準,大體是各自理解和各自表述。早期理論家之一的瞿秋白雖然指出馬克思關于階級分野的標準是根據生產機關的占有,而不是根據財產所有權,但他又強調,建立在階級社會之上的一切社會關系都帶著階級性,一切社會關系都是建立在階級關系之上。以此推演,一切社會關系都被看作階級關系。
中共“一大”即提出要以無產階級革命推翻資產階級,采用無產階級專政,廢除資本私有制,直到消滅階級差別。在中共的大力宣傳下,幾年之內,崇“無(產階級)”貶“資(產階級)”,漸成為一種社會思潮。影響所及,國民黨人亦不愿別人稱他們的黨為資產階級政黨,認為那是對國民黨的輕蔑和侮辱。北伐時期,更有國民黨左派青年欲與共產黨爭相代表無產階級,聲稱:“因為中國已經有了共產黨代表無產階級,便認為國民黨是代表資產階級或小資產階級的黨。這是只知道共產黨代表無產階級,而不知道國民黨同樣是代表無產階級。”1927年,馮雪峰寫了一首詩,詩名為《小資產階級》,非常典型地反映了當時急進知識分子群體的思想語境。詩中描寫他有一回和朋友喝酒時,戲稱好友是小資產階級。好友即刻滿臉迸紅,拍著桌子說:“你侮辱了我”,差點要動手打人。馮雪峰因此感慨說,“小資產階級”這一名詞近來很流行,我們無疑都是“小資產階級”,而“小資產階級”這名詞是帶著怎樣可恥的毒刺呀。可見“小資產階級”這一稱謂在20世紀20年代中期即已經污名化,而知識分子從那時起即被中共定位為“小資產階級”。那時的左翼知識青年也“聽從”了這樣一種安排,自我認定“小資產階級”是他們的一種原罪。
在中共革命過程中,階級話語表達與階級斗爭實踐在不同時期雖有所不同,但一直是中共革命的核心問題。1957年毛澤東自我總結說,過去的三十幾年,我們僅僅做了一件事——干了個階級斗爭。其實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說過:最初接受馬克思主義時,“我只取了它四個字:‘階級斗爭’”。據青年毛澤東的說法,他之所以選擇接受“階級斗爭”學說,是因為“階級斗爭”學說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可直接運用于實際革命事業中;其他主義學說,如自由主義,民主主義,無政府主義,都是“理論上說得好聽,事實上是做不到的”。正因為此,毛一直堅持運用階級斗爭學說分析中國社會各階級的狀況以及各階級對于革命的態度,進而劃分敵、友,并認為劃分敵、友是革命的首要問題。
辛亥革命的特質是種族革命(反滿),中共革命的特質是階級革命。無論是種族革命,還是階級革命,均是以社會動員為目標,以擴大和激化社會矛盾為手段。辛亥革命過程中,革命黨人的動員策略,主要集中于“排滿”宣傳,專從滿、漢的惡感方面鼓吹,煽動民族仇恨,激發民族感情,非常具有社會動員力。胡漢民后來總結辛亥革命成功的經驗有兩條:一是策反新軍,二是排滿宣傳。但刻意夸大、激化民族矛盾,固然有利于革命動員,也會產生嚴重的消極后果。所以,辛亥革命一成功,革命派立馬叫停種族分化策略,轉而強調五族共和,及時緩解了民族矛盾,并有效防止了國家與民族的分裂。中共的革命擅長運用階級斗爭手段,從大革命時期的工人運動、農民運動,到國共內戰階段的土地革命與土地改革,均取得了很好的動員效果。大革命高潮時,中共領導下的工會會員290余萬、農會會員900余萬,還有15萬童子團,其組織觸角延伸到全國大部分地區和各階層民眾。一個成立僅五六年的政黨,在兩三年間,能夠發動如此規模宏大的群眾運動,堪稱一大奇跡。在一般社會學家看來,群眾是一群缺乏同質性的“烏合之眾”,要將其組織動員起來并加入到集體行動之中,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工程。亦因為此,中共依靠農民進行革命并最終取得勝利,一直成為中外學界反復探討的問題。在眾多的解讀中,最具影響力的解釋有二:一是中共通過土地改革,解決了農民最迫切的實際問題。農民因此被吸引到革命中來。二是日本人的入侵,為中共在農村組織發動一場民族主義運動提供了黃金機會。但這兩個因素也許可以解釋延安時期,無法解釋大革命時期。大革命時期,沒有外敵入侵,土地問題尚未提上議事日程,那么中共是如何將上千萬的工農大眾動員起來的呢?在筆者看來,階級斗爭無疑是中共早期工運、農運的動員利器。彭湃在海豐開展農民運動時,曾遇到一次“兇年減租”與“豐年減租”的選擇困境。1923年夏秋之交,海豐恰遇水災和風災,農田完全失收,農民大起恐慌,要求農會趁機向地主挑戰,實行減租運動。然而彭湃卻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農民的解放運動,減租運動,如是因著年兇,是無甚價值的。因為恐他們或竟忘了減租的意義和我們的目的。故有價值,還是要在豐年來減租。”何以兇年減租無價值,豐年減租才有意義?彭湃解釋說:“減租是農村階級斗爭的挑戰。果然,則兇年減租雖可救死,而田主施惠、佃戶感恩,有時反易沒卻階級的意識,故無甚價值……反之,豐年減租,則直是農村階級斗爭的挑戰,故有價值。”從農民切身利益來說,兇年減租最迫切、最需要,甚至生死攸關;而從黨的階級斗爭目標而言,兇年減租沒有價值,豐年減租才有意義。
對于“斗爭性動員”的意義,中共早有認識:“因為農民團體若無受外敵之壓迫,是易陷于松散,故農會之有敵人,誠為促進農民運動進步之好機會。”“只有從斗爭中出來的農民組織,格外有基礎。”故中共反對“和平的農民運動理論”。每次群眾運動,中共都要首先確定斗爭對象,使群眾分化,爭取多數,打擊和孤立少數。一旦一方的聲勢壓倒另一方,就迫使中立者必須站隊,而不得猶疑徘徊于兩者之間。大革命時期的農民運動可以說是一場只打土豪不分田地的農民運動。正如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所描述,狂風暴雨式的群眾斗爭使那些中立觀望者產生恐慌,擔心被運動邊緣化,甚至被裹脅成為斗爭對象,而那些加入農會者自然也就具有某種相對的政治優越感和安全感。對中共而言,對農民冊封這種政治優越身份,幾乎不需要什么成本。中共正是以最小的成本代價,急速而有效地將廣大農民動員起來。這樣一種“斗爭性動員”模式,在此后直至文革的歷次群眾性政治運動中一直延續并發揚光大。
中共革命成功后,至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前,仍然認為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是國內的主要矛盾。1956年中共八大決議總結說,三大改造完成后,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已經基本解決。但不久(1957年2月),毛澤東發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雖然承認大規模的狂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斗爭已經基本結束,卻仍強調被推翻的地主買辦階級的殘余還存在,資產階級還存在,階級斗爭并沒有結束,階級斗爭還是長期的、曲折的,有時甚至是很激烈的。隨后發動大規模的反右運動,毛在八屆三中全會上重新提出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是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1962年毛在八屆十中全會上再次強調在社會主義這個歷史階段,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可以說,1949年之后,直到文革結束前,階級斗爭沒有真正停止過。在毛澤東的心目中,革命就是階級斗爭,而革命是永無止境的,所以階級斗爭也是長期的。
階級不同于族群,族群具有可確定性,階級則具有可塑性、可變性和可建構性。由于認定階級斗爭的長期性和普遍性存在,當舊的階級敵人被鎮壓和消滅后,又不斷建構新的階級敵人,不斷想象和尋找新生的階級敵人。到文革時期,更推出以政治思想劃階級,以路線劃階級,以世界觀劃階級,無論什么都扣上階級斗爭之名。階級概念被極度泛化,階級斗爭被嚴重擴大化。
二
大體上,在1949年之后的近30年間,國內有關階級的純學術性研究幾乎是空白。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圖書資料室曾編輯過一套《三十年來階級和階級斗爭論文選集》(1949-1979),所收1976年以前的文章,幾乎沒有學理層面的階級研究。文革結束以后,中國學界對階級的學理探討才逐漸展開。以中國史學界對“資產階級”的研究為例,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的研究,在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頗為學界所關注。1981年紀念辛亥革命70周年學術研討會即以“辛亥革命時期的中國資產階級”為主題。以此為標志,中國學界對近代中國資產階級的研究一度興味盎然;相繼出版了一批學術專著,分別就資產階級的形成、來源、類別構成、組織狀況、社會地位、思想意識、政治參與、經濟活動、社會貢獻等方面進行過較為深入的論述,大體呈現出為中國近代資產階級去污化的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資產階級”概念逐漸為學界所放棄,取而代之的是職業性的“商人”概念。其實不限于“資產階級”,近20年來,中國學界日益呈現“去階級化”的趨勢。對革命年代階級與階級斗爭話語泛化、濫化的反思與反彈,經過20年左右的過渡,多數學者幾乎完全拋棄了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方法,呈現“去階級化”的趨勢。官方意識形態亦以和諧社會理論取代了階級斗爭學說。在此過程中,與中國史學界對“革命史范式”的告別潮流相一致,取而代之的“現代化范式”在很大程度上解構了階級理論。現實政治中,在“階級”視角下的資本主義工業化與市場經濟等種種被視為負面性的東西,在“現代化”視角下成為中國人積極追求的目標。馮雪峰所感慨的帶著可恥毒刺的“小資產階級”名詞,如今成為一個富有浪漫情調和品味意涵的概念。
這種趨勢亦有西方學術潮流的影響。在西方學界,階級分析傳統不斷受到后現代主義者、非馬克思主義者以及其他一些批評家的詬病。他們認為,階級概念在理解現代或后現代社會的不平等方面,變得越來越不合時宜。尤其是蘇聯和東歐劇變后,馬克思主義的激進階級理論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而資本主義被認為是既存的唯一取得勝利的世界經濟制度,階級政治的重要性也隨之發生逆轉,“階級的衰落”乃至“階級的消亡”日益成為西方學界關注的主題。在概念上,西方主流研究者已不大使用“資產階級”“統治階級”一類名稱,而用“精英”等概念來替代。
馬克思提出階級概念的目的在于建構一種歷史理論,用以解釋社會不平等、社會沖突、社會運動和政治過程,其理論核心是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剝削,剝削產生利益對抗。馬克思根據剝削定義的階級概念,提出了對抗性利益如何形成繼而階級沖突如何產生的一整套解釋機制。而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西方主流學界認為馬克思原創的剝削概念是站不住腳的,認為這個理論依賴于早已被西方經濟學理論所摒棄的勞動價值理論。取而代之的新古典邊際生產率理論認為,工人被付給與他對產品所做出的貢獻相等的報酬;勞動力市場中的競爭能夠保證資本家付給工人的工資不會多于也不會少于他對生產做出的貢獻。對馬克思主義者來說,階級分析是理解長期性社會變革的關鍵;階級關系尤其是階級沖突為社會變革提供了動力,對其動態變化進行研究是深刻理解歷史運動的關鍵。而韋伯主義者反對馬克思主義者將階級作為席卷一切、壓倒一切、貫徹一切的具有普適主義傾向的分析概念。韋伯將階級僅僅視作社會中權力分配的一個方面。在韋伯看來,地位群體、政黨,與階級一樣,都是社會中權力分配的主要現象,每一個方面都可以成為集體行動的基礎,甚至地位群體和政黨比階級更有可能完成這一角色,更能塑造個人的意識。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的核心命題是激進平均主義和反資本主義,認為資本主義阻礙了物質資源的平均主義分配方式的達成,只有通過革命消滅資本主義,才能徹底克服這些阻礙。而韋伯則沒有假設階級是資本主義社會內部沖突的主要來源,也不認為歷史變遷的模式可以通過階級之間關系的演進來解釋。
在西方學界,階級一直是一個富于爭議的概念。一些人認為階級在現代社會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而另一些人則堅持階級仍然是體現社會不平等的重要存在。當今中國學界對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方法的運用已極為少見。虞和平的3卷本新著《資產階級與中國近代社會轉型》是個例外。在書的序言中,虞和平專門就“資產階級”概念的運用問題進行了商榷。正如虞和平所言,國內學界對資產階級概念的運用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的資產階級包括了資產階級黨派、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等“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群體;而狹義的資產階級則僅限于資產階級本體——資本家或商人。在很長時間里,中國政治與學術話語中的“資產階級”概念是廣義的定義,甚至更偏向于指稱“資產階級代表”。20世紀80年代以后,廣義的運用越來越少,狹義的研究越來越多。為了表達上的清晰起見,同時為了避免舊的階級斗爭觀念與政治預設,一些研究資產階級本體的學者轉而采用了“資本家階級”或“商人”的稱謂,以代替“資產階級”的稱謂。大約2000年以后,使用“資產階級”和“資本家階級”稱謂的日見減少,而使用“商人”稱謂者逐漸增多。以商人概念取代資產階級概念的學者認為,中國近代“資產階級”這一概念,是國共兩黨或有社會主義傾向的文人所建構和想像出來的,概念范圍太泛,內涵界限不清,意識形態色彩太濃,是一個政治概念,而非經濟概念,是中國革命史觀中的一個核心理論預設,帶有先入為主的政治判斷。在近代中國,商人從來都不大稱自己為“資產階級”,而“商人”則是社會上的慣稱,也是商人自己認同的一個概念。在虞和平看來,上述理由有一定的道理,有助于實事求是地研究中國近代商人或資產階級,但他不同意以“商人”取代“資產階級”作為唯一的概念。他主張將商人概念與資產階級概念并存,將商人作為資產階級的本體進行研究。虞和平認為中國近代商人即便沒有達到自覺自為的資產階級的標準,至少作為一個具有共同經濟利益的群體即自在的資產階級是客觀存在的。“商人”是一個自古就有的概念,進入近代之后它之所以被作為資產階級本體的主要構成者,正是因為它發生了“資產階級化”的變遷,逐漸由傳統職業群體轉變為新興的階級。在近代之前,商人作為一個職業概念,僅指從事商貿及相關之金錢、販運等業者,不包括工業;近代以后,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產生發展,商與工的關系漸趨密切,其界限逐漸淡化,商人的概念擴大為工、商兩界的經營者。除此之外,商人的內在實質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包括經營方式、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等也隨之而變,逐漸采用股份制、公司制、銀行制、經理制等資本主義商業企業制度。在虞和平看來,商人的這種近代化變遷,正是向資產階級轉型的過程,可以稱之為資產階級化,是區別于傳統商人的時代性所在。采用資產階級概念,可以直接表示近代商人的這種時代性特征。虞和平承認以往使用資產階級概念所進行的研究中,確實存有先入之見和政治預設,若注意避免和糾正先入之見與政治預設,并將資產階級限定在狹義之內,則其概念與內涵并非不清。虞和平還以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無產階級存在“自為”和“自在”兩種狀態,引申為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的形成亦當存在“自為”和“自在”兩種狀態,認為這兩種狀態可衡量任何一個階級的形成和成長程度,而衡量一個階級從“自為”狀態轉變為“自在”狀態的指標,一是看它的組織化程度如何,二是看它的階級斗爭和階級意識的水平如何。
筆者雖也是“去階級化”大潮中的一員,在自己的學術研究中已很少運用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但并不否認階級在近代乃至當代中國的實際存在。近代中國并不是一個“無階級”的社會。階級在近代中國是一個難以回避的問題,不能視而不見,而必須從學理層面開展深入研究。無論當下還是未來,階級研究與階級分析方法仍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與學術意義,不能因為階級與階級斗爭問題在中國一度有過混亂與荒謬而影響今天對階級進行嚴謹的學理探討。當然要警惕過去階級研究中存在的政治預設及階級內涵不清等問題。從階級的視角研究商人,與從職業的視角研究商人,兩者不可完全替代。就狹義而言,資產階級的本體是商人,但并非所有商人都是資產階級。近代中國商人只有部分是新式工商業者,還有相當部分(甚至多數)是舊式商人。只有新式商人才能稱作資產階級的話,那么對資產階級的研究對象必須有嚴格限定。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圖書資料室編輯的《三十年來階級和階級斗爭論文選集》第1集中,附有1956年公私合營時的資產階級統計,其總數為76萬人,其中百分之七八十是小商販、小業主等,實際不能算作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只是“商人”中的一小部分,若是單一的“資產階級”的視角,勢必要將多數舊式小商販小業主排除在外。反之,若是單一的“商人”視角,難免將新式和舊式商人一鍋煮,不僅可能忽略兩者之間的差異,還可能漠視近代新興資產階級的群體特征及其與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的關系。以此觀之,單一的“職業”視角與單一的“階級”視角,各有優長,也各有其盲區。
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是,中國的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方法源自馬克思主義,而馬克思主義階級理論的核心是反資本主義的,主要關注階級剝削與階級之間的不平等,且強調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之間的對抗、沖突與斗爭,強調兩大階級之間的沖突和斗爭是推動社會變革的主導力量;對階級的任何理解必須放置于對經濟生產和產品分配、消費及剝削過程的分析之中。而20世紀80年代以后中國學者從早期現代化、市民社會等新的角度研究資產階級,固然富有新意,實際在很大程度上解構了馬克思主義的階級理論,至少剝離了原有的階級理論內核,甚至只余下“階級”外殼。這種抽離了階級內核的“階級”術語還有多大的解釋力也值得反思。比如,剝離了階級內核的“資產階級”與職業視野下的“商人”又有多大差別?相對于職業視野的商人研究,著眼于階級視野的資產階級分析的優勢究竟表現在哪些方面?階級分析對歷史解析與歷史認知的意義與價值何在?
三
在筆者看來,中國學界對資產階級組織化程度的研究已相當深入,而對資產階級的階級意識與階級斗爭的考察還有進一步深化的空間。中國學者大多著眼于資產階級對近代中國政治的參與,諸如參加清末立憲,投身辛亥革命,以及參加反帝愛國運動、和平民主運動和抗日活動等,卻很少關注資本家作為一個階級與工人階級之間的互動關系,如資本家在應對工人階級的反抗(如罷工等)時是如何集體行動的?在政府制定勞資關系與勞動立法時,資產階級又是如何影響政府并討價還價的?學者們多關注資產階級的參政意識與政治文化素質,卻恰恰對其階級意識(相對于另一個對立的階級而言)缺乏深入的實證考察。而這樣一種階級意識的考察,是最能證明資產階級是否形成為一個“自為”階級的。如上海市政府社會局統計,1928-1932年間,僅上海市即發生勞資糾紛千余起,其中因資方主動停業、歇業、解雇所引發的糾紛占60%以上。筆者曾探討過國民政府時期的一起勞資糾紛。糾紛最初發生于1932年上海一家名為“三友實業社”的民族資本企業,卻最終激化為一場全上海工人與資本家兩大陣營的階級對壘。在這場沖突中,兩大陣營均形成了高度一致的聯合行動,雙方均明確宣示各自的階級立場,為各自階級利益而戰。資方參與交鋒的廠商團體多達90余個,勞方參與交鋒的工會亦達60多個,時間持續近兩年之久,是民國時期資本家階級與工人階級之間最大規模也最為激烈的一次階級沖突。中國學界多關注中共領導下的工人運動,而對自發性的工人運動以及對資本家停業、歇業、解雇所引發的勞資糾紛甚少實證性研究。勞資關系是最核心的階級關系,討論資產階級的階級意識與階級認同時,漠視勞資關系顯然是一大缺失。
由于長期受馬克思主義階級理論的影響,“資本主義”與“資產階級”一直是一個負面性的稱謂。故中國近代商人與資本家不愿以“資產階級”自稱。但不能因此而否定資產階級在近代中國的客觀存在。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階級被建構成為籠罩一切的概念,但不能因此矯枉過正而“去階級化”。當然很多學者并非否認階級在近代中國的存在,之所以放棄階級概念的運用,乃認為外來概念在歸納上之合理性尚待實證,如果不能證明,那么就不如先用本土固有的稱謂。尤其是在還沒有論證之前就加以概念標簽,然后按照這個概念標簽的預設定義來理解論述主體的歷史,這種研究方法有先入為主之嫌,而容易遮蔽許多史實。
在西方學界,除了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之外,還有其他的階級分析理論,如韋伯主義、涂爾干主義、托克維爾主義以及布迪厄的階級分析等。這些西方的階級理論可作為中國階級研究的借鑒,但均不可原封不動地照搬過來作為中國階級研究的方法視角乃至結論。近年來,隨著中國市場轉型而出現的社會分化與不平等現象日益突顯,一些研究當代問題學者又重拾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方法來解釋現實社會中的一些經驗現象。階級分析在中國也許又有再興的可能。筆者認為,如何從中國的階級實情出發,對近代乃至當代市場經濟下的階級進行深入的實證的學理探討,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學術問題。諸如宏觀層面的階級結構分析,微觀層面的階級位置對個人生活影響的考察,以及階級關系、階級利益、階級形成、階級劃分、階級意識、階級文化、階級沖突、階級行動、階級政治、階級革命、階級流動性等,均有深入探討的空間。20世紀中國政治與學術話語的“階級化”本身也可以作為研究對象。更為重要的是,階級概念與階級分析方法的運用必須嚴格限定,不可泛化,不可濫用,不可排斥其他概念的運用。并非一切不平等都是階級不平等。相對非階級的不平等,階級導致的不平等有多顯著?相對非階級的社會分化(如職業、種族、民族等),階級分化的程度如何?相對非階級認同(如性別、地域、宗教等),階級認同有多強烈?這些方面均可進行比較審視。只有這樣,才能恰如其分地把握歷史與現實中的階級實態,不至于過分夸大或無視社會階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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