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絳出任上元縣令時,發生了這樣一件案子:甲、乙二人酒后斗毆,事后,甲回家臥床休息,夜晚卻被奸人砍去了雙腳,甲的妻子就將乙拉扯到縣衙,告他殺甲之罪,而此時甲已死去。元絳讓甲妻回去,說:“回家為你的丈夫料理喪事,乙已服罪了。”
元絳暗地里派人跟蹤甲妻,發現甲妻與一迎面而來的和尚竊竊私語。于是立即逮捕了那個和尚,一經審問,即知他是與甲妻共謀殺甲的罪犯。
【原文】
元絳攝上元令,有甲與乙被酒相毆,甲歸臥,夜為盜斷足,妻執乙詣縣,而甲已死。絳遣其妻曰:“歸治而夫喪,乙已服矣。”陰使跡其后,見一僧迎之私語。即捕僧,乃乘機與其妻共殺甲者。
選自(明)張岱《夜航船》。
【注釋】
1.被酒:被酒所中,即喝醉了酒,
2.詣:到,前往。
3.服:這里指供讓犯罪事實。
4.陰使跡其后:暗地派人盯著她。
【簡評】
縣令清明,真兇難逃法網;甲妻殺夫而嫁禍他人,可見歹毒婦人心,和尚不守戒律犯奸殺生,實為佛門敗類。
未完待續……
本系列是從浩繁的文獻中精心選編出來的宗教小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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