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輿論關注的白象方便面商標事件有了新的進展,針對網絡質疑,白象食品也進行了積極的回應。
首先是對于有消費者所提到的“多半袋/桶面”外包裝顯著標注“多半”為注冊商標,但實際面餅增量未達字面預期的問題,公司解釋這其實是公眾的誤解。
消費者的理解是,既然外包裝用顯眼的字眼標注了“多半”,那么實際的份量就應該與宣傳相符。
然而,就拿白象的常規產品來說,85克的面餅,“多半”系列卻僅為110克,實際只多了25克,增幅約為29%。
白象食品方解釋說,“多半”商標注冊初衷是為區分常規與大份量產品線:
原70克面餅升級為110-120克,60克面餅升級為100克(即“多一半”系列)。
然而,很多網友對于白象公司的解釋并不認同,他們認為這種宣傳方式其實就是在打“擦邊球”。
只不過就是利用了消費者容易產生誤解的心理,用價格和份量突出所謂的“性價比”,從而忽悠顧客“貪便宜”購買。
對此,白象方面也進行了公開道歉,公司承認商標設計引發誤解,并承諾調整包裝以避免混淆。
不過,在道歉的同時,白象仍然強調了其面餅增量真實,不存在虛假宣傳。
對于白象引發的此次事件,網上的觀點也有一定的分歧。
有部分消費者認可實際增量與價格合理性,認為白象多年以來堅持為大量的殘疾人員工提供就業機會,其在公益和社會責任方面做出了貢獻。
比如,這兩年,“企業約1/3員工為殘障人士”,“拒絕日資入股”等與白象有關的新聞報道,為白象積累了很好的正面形象。
也正是因為如此,一部分消費者認為白象此舉就在透支公眾的信任,稱“國貨之光”不應使用易誤導的商標名稱。
要知道,在白象“多半”商標之前,類似“千禾0”醬油、“壹號土豬”等案例已引發過公眾對文字游戲的抵觸,白象確實不該再去踩這個坑。
要知道,此前今麥郎“一袋半”商標因就曾因為同樣問題被裁定無效,有法律專家指出“多半”作為描述性詞匯,可能違反《商標法》第11條(缺乏顯著特征)。
不過,白象“多半”商標能夠成功注冊,說明相關部門應該對此有過考量,但這并不意味著它在使用中就一定是合情合理的。
近年來,如白象事件的問題頻發,對于商標主管機構來說,確實應該好好反思一下。
產品包裝上各種“零添加”“零蔗糖”“零防腐劑”等“零字號”盛行,一些商家通過模糊宣傳、擦邊營銷等手段,利用消費者對健康飲食的追求,玩起了“文字游戲”。
除了“零字號”、“一袋半”、“多半”,還有哪些包裝上的“文字游戲”是我們不知道的?
有人或許會說,產生誤會也不僅僅是廠家的問題,消費者購買時不認真辨別也有責任。
這話當然沒有錯,但我們也要清楚,一件商品的商標和外包裝,作為消費者第一眼印象,就不應該存在“模棱兩可”的空間。
商標基本的功能是幫助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但“某某0”等商標使用方式,容易使消費者將產品和一些特定屬性錯誤地關聯起來,從而被誤導。
這種不規范的商標或者包裝用法,會讓消費者對商品有錯誤的期待。
也有網友提到,眾多媒體報道此次事件,是一場針對白象的“陰謀”。
其實,筆者倒是覺得,媒體的報道對于白象是件好事,能夠促使企業在商標方面更加合規。
應該說,這一次的“誤解”,白象的確有不足之處,在就事論事的報道下,“陰謀”論的說法大可不必。
值得肯定的是,在輿情爆發后,白象第一時間進行了回應和道歉,這給企業的危機管理加了分,但消費者對其品牌信任度修復仍需觀察。
白象在商標上做的不夠完美,但也沒必要上綱上線,就事論事的討論問題就好。
對于白象,我們既不用過度神化,也不應該惡意打壓,應該給它健康發展的空間,允許它犯錯誤,給予企業改正的機會。
同時,下商標主管機構也應該加強商標審核機制,避免同類爭議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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