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 NewJeans(成員包括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未出席與所屬公司ADOR之間的第二次庭審。
6月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部舉行了ADOR對NewJeans提起的“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第二次辯論期。
當天一早,許多粉絲“Bunnies”(官方粉絲名)就聚集在法院前,手持大型攝影設備,等待NewJeans成員現身。然而由于民事訴訟不同于刑事審判,當事人并無出庭義務。
此前在3月,NewJeans曾全員出席ADOR針對她們提出的“禁止簽訂廣告合約及維持經紀公司地位”臨時處置審查,因此外界對她們是否出席每一次審判都極為關注。
然而,無論是第一次還是此次第二次辯論期,NewJeans成員皆未現身,僅由雙方法律代理人出席并進行辯論陳述。
在此前4月舉行的首次辯論期中,雙方主張存在明顯分歧。ADOR方面表示:“公司并未驅逐前代表閔熙珍,而是她自行離開”,“被告們在沒有閔熙珍幫助的情況下獨立籌備并成功完成了香港公演,這本身就與‘只有閔熙珍才能成就NewJeans’的說法相矛盾。”
而NewJeans方面則主張:“(與ADOR之間)基本的信任關系已經破裂,無法繼續合作”,“即使表面上公司名稱未變,但當管理層發生全面更換后,實際上這已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公司。沒有閔熙珍的ADOR,與過去價值觀截然不同,已無法履行現有合約。”
根據上月法律界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2民事部針對ADOR提出的“禁止簽署廣告合約及維持合約地位”的臨時處置申請做出裁定:“在本案第一審判決作出前,債務人NewJeans不得在未獲ADOR事前批準或同意的情況下,獨立或通過第三方進行演藝活動。”
法院還指出:“若債務人違反本裁定,每次違規行為將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這意味著,如果5名成員進行獨立活動,將面臨總額高達50億韓元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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