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
2025年高考臨近,我市考生即將迎來人生重要考驗。為全面落實“平安高考”目標要求,切實凈化考試招生環境,維護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一、嚴守宣傳紀律,杜絕虛假誤導。 嚴禁任何形式的虛假宣傳、夸大效果;嚴禁開展“保錄包過”“內部押題”等違規承諾和誤導性宣傳,應向學生及家長提供真實、準確的培訓信息。
二、堅守法律底線,維護考試公平。 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助、參與或組織考試舞弊;要主動引導考生誠信應考,堅決抵制和舉報考試作弊現象,共同守護考試的公平公正,保障每位考生的切身權益。
三、規范信息發布,抵制焦慮炒作。 嚴禁編造、傳播涉及考試招生的虛假信息、敏感話題或夸大其詞的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升學率”“上榜率”等;不得違規發布、傳播高考試題原卷或分析;不得惡意曲解高考綜合改革政策,防止制造社會焦慮,維護良好招考秩序。
四、遠離涉考詐騙,保護考生利益。 嚴禁參與或實施以買賣“試題”“答案”“內部指標”“特殊名額”等為名的任何欺騙性涉考涉招詐騙活動。切勿觸碰法律紅線,切實保護考生及家長財產安全。
五、遵守考點秩序,杜絕現場干擾。 高考期間,嚴禁在考點、學校周邊區域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設置咨詢點等行為,避免干擾正常的考試秩序和學校教學環境。
六、依法合規經營,規范咨詢服務。 嚴禁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違規開展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不得故意錯誤解讀招生錄取政策;不得借機進行捆綁銷售、強制消費或違規收費,確保服務行為的規范性和專業性。
七、尊重官方權威,規范宣傳渠道。 不得仿冒政府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等院校的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平臺;不得冒用其名義違規開展考試招生宣傳、咨詢或錄取等活動,維護官方信息發布渠道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各機構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自身行為。讓我們共同攜手,為菏澤市考生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來源: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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