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級改造后的北京友誼商店
中國首家涉外零售企業北京友誼商店近期改造升級,從傳統老商場變為年輕人打卡圣地,新增的“友誼花園”中的餐廳和咖啡館吸引不少人排隊、拍照。但在商店北側一樓的幾家商戶,卻從端午節前一周就一直閉店,門口張貼著“電力搶修暫停營業”的告示。 紅星新聞獲悉,其實際原因則是大房東友誼商店與二房東承租方產生糾紛,發布公告稱合同解除,收回權益,承租方則表示合同依然在履行中。作為次承租人的商戶,面臨著按合同繼續交租還是直接與產權方溝通的抉擇。其中幾家選擇暫停支付房租的商戶,在電費用完二房東拒絕提供服務無法買電的情況,只能暫停營業。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雙方溝通多次,對于房租支付方式和停電是否合理等存在分歧。截至發稿前,紅星新聞記者從商戶及擘達方家處獲悉,各方已達成初步解決方案。但商戶將欠繳租金如何支付,雙方說法卻并不一致,商戶稱會付給友誼商店,擘達方家卻表示具體怎么支付、付到哪個賬戶還在協商。
幾位受訪律師觀點并不一致,有律師認為商戶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暫停支付房租,不應被停電。也有律師認為,商戶可以在要求二房東出具相應承諾后繼續支付房租,二房東參照合同停止供電可能會被認為合理處理違約的行為。
多家商鋪被斷電暫停營業
園區張貼二房東欠租違約告知函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接到多家位于友誼商店北街的商鋪消息,稱自家商鋪遇“物業”斷電無法正常營業。
一家餐飲店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說的物業是一家名為擘達方家的公司,這家公司從友誼商店整體租賃北街辦公樓,再分租給各個商戶。4月下旬,他們收到友誼商店的告知函,稱擘達方家存在拖欠房租等違約行為,已依法與其解除合同,自4月19日起友誼商店收回房屋收益權,有權向次承租人(即商戶)收取4月19日之后的房屋占用費。友誼商店已就擘達方家的違約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后,友誼商店也在園區張貼了告知函。
▲友誼商店發布的告知函
商戶們隨后也收到了擘達方家的告知函,稱合同還在正常履行,友誼商店存在拖延、滯后等問題。
商戶與擘達方家的租賃合同約定房租為季付,4月下旬收到告知函后,幾家陸續到達交租時間的商戶沒有如期向擘達方家支付房租。其間雙方多次溝通解決方案,提出過類似緩交房租、季付改月付、押金轉租金等方式,但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5月26日,幾家未支付房租的商戶遭遇斷電,只能關店停業。
5月29日,記者在友誼商店園區看到,園區依然在裝修改造中,已經開業的幾家店鋪有不少顧客排隊就餐、拍照。但在北街的幾家商鋪,只有少數在營業,大部分關閉店門并張貼電力維修的告示。園區入口處,張貼著商鋪老板提到的那張友誼商店發布的告知函。
記者從多位店鋪負責人處了解到,他們此前是通過擘達方家買電使用,后來擘達方家以“未如期支付房租不提供服務”為由,停止供電,此前可以透支的電表也在5月26日被修改,無法繼續用電。
幾家商鋪負責人表示,一邊是產權方通知他們合同解除,一邊是簽合同的公司要求他們正常支付房租,他們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一層商鋪的租金都非常高,萬一我們給了租金,擘達方家卻拿錢跑了,友誼商店再向我們要占用費該怎么辦?”有商鋪老板表示,他們提出將房租支付到一個第三方賬戶,或者等友誼商店和擘達方家訴訟結束按照法院判決支付,但未能達成一致。
▲停業的商鋪
二房東稱按合同辦事
商戶認為斷電違法
4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來到友誼商店園區,找到作為二房東的擘達方家公司,工作人員稱會記錄并向領導匯報。不久后,記者就接到一名自稱擘達方家工作人員的電話,其對此事件進行了回應。
該工作人員表示,擘達方家公司和友誼商店之間的糾紛,目前已在訴訟階段,細節不方便告知。擘達方家和商戶之間的矛盾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是幾家商戶存在私自調整線路、偷電等行為,導致電閘被燒毀。另外,由于商戶存在逾期支付租金情況,構成違約,公司分別向他們發送過催繳單要求其限期支付,到期未支付達到合同解除條件后,又發送了解約告知函。“根據合同約定,我們可以停止向他們提供配套服務,包括停止供電。”該工作人員強調,公司不是對商戶停電,而是在他們預存電費用完后,因為合同解除,不再向其提供購電及維修服務。
該工作人員還提到,他們在街道、派出所協調下商議過解決方案,他們也愿意協商將租金由合同約定的季付改為月付甚至半月付,以此降低商戶對資金安全的擔憂,但商戶們并不同意,對于商戶提出將押金轉為租金、先使用后支付的方式,他們也不能接受。商戶將租金打入第三方賬戶的方式,也并不容易實現。
這名工作人員認為,擘達方家公司和友誼商店之間的糾紛與商戶無關,商戶按照合同正常向他們交租即可。即使法院判決4月份起合同解除,友誼商店也只能向他們公司主張合同解除之后的占用費,而不會去找商戶索要。
紅星新聞記者在商戶提供的租房合同中看到,確實有乙方逾期交租后“甲方有權采取停止房屋能源供應、封閉房屋等措施”的條款。對此,幾家商戶負責人都認為,這一條款有違公平。按照法律規定,無論如何不應該采取斷水斷電的方式。對私自改電的指控,幾家商戶均表示電表箱區域由擘達方家管理,自己沒有進入的權限,不可能改電。對于違約問題,商戶則認為由于友誼商店已發布公告,存在合理擔憂。其中一家商戶在給擘達方家的回復中提到,“我司停止向貴司支付租金的行為系行使不安抗辯權,不構成違約。”回復還提到,停止支付4月25日之后的房租,“建議貴司與房屋產權方進行溝通,雙方指定第三方賬戶,將租金匯入第三方賬戶進行監管”。
對于房租支付方式,記者了解到,不同商戶之間也存在不同觀點,有商戶接受改為按月支付,也有商戶希望延后支付或者押金轉租金,還有多家商戶希望租金轉入第三方賬戶。
友誼商店方面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和擘達方家的糾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以法律判決為準,不方便接受采訪。關于糾紛目前的情況,以發布的公告為準。
6月5日傍晚,紅星新聞記者從商戶處獲悉,在街道組織下各方達成了初步解決方案,商戶將欠繳的租金付給友誼商店,二房東擘達方家給商戶恢復電力。6月6日,擘達方家方面告訴記者,確實和商戶之間達成了初步解決方案,但具體怎么支付、付到哪個賬戶還在協商。
律師觀點不一:
有人認為行使不安抗辯權合理
有人建議取得承諾后正常支付房租
這次斷電糾紛已經持續近半月,其間雙方協商、爭執多次,也曾采用報警、撥打12345等方式。一商戶向記者提供的一份12345回復中提到,“工作人員聯系合作律師咨詢,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權單位與二房東發生糾紛,與商戶和二房東履行合同無關,商戶仍應按合同約定繳納房租”。對于這一解釋,商戶認為,自己是在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屬于違約,并且合同糾紛不能采用斷電的方式。擘達方家工作人員則認為商戶已經違約,并且不能斷電的規定適用于住宅,而非經營場地。
▲12345處理回復
記者咨詢了多位律師,同樣對該案件的觀點不一。
上海數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澤華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曾經代理過類似案件,面臨問題十分相似。張澤華認為,基于目前只有一份友誼商店的公告而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次承租人(商戶)無法確定合同是否解除,保險起見可以向擘達方家發函了解情況,并要求其出具承諾函,確認如果因糾紛導致友誼公司向商戶追索房租,責任由擘達方家承擔。在有類似條款的前提下,商戶可繼續向合同簽約方支付房租。
對于商戶擔憂的可能會支付雙份房租的情況,張澤華認為,這種擔憂確實有合理性,但友誼商家正常情況下是會向承租人索要占用期間的費用,而非商戶。并且友誼商家和擘達方家之間的合同與商鋪的租賃合同相比肯定存在差價,以哪個標準來索要也存在爭議。
對于停電爭議,張澤華認為,停水停電措施是否必要,應當考慮是否影響相關方的基本生活。如雙方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時出租方有權采取停電措施,法院可能會認為該舉措具有合同依據。
北京偉睿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虎才則認為,無論是否違約,不能采取斷電方式要求承租方繳納房租,影響其正常經營。對于合同中關于斷電的約定,林虎才認為屬于“限權免責條款”,有違公平原則,效力存在爭議。對于商戶面臨的風險,林虎才表示是客觀存在的,如果法院判決今年4月友誼商店和擘達方家解除合同,友誼商店確實有權利向實際占用人即商戶索要占用費。林虎才認為,由于友誼商店和擘達方家之間的糾紛,商戶基于不安抗辯權暫停支付房租是有法律依據的,不能認定違約,自然也不能被采取封閉房屋、斷水斷電等行為。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同樣提到,商戶行使不安抗辯權拒絕支付房租是有法律合理性的。連大有認為,商戶可緩交房租,也可以要求將房租支付到一個第三方賬戶進行監管。
紅星新聞記者 劉亞洲 付垚
編輯潘莉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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