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療領域惡意投訴現象頻發,部分病患為謀取不當利益或發泄情緒,捏造事實誣告醫療機構,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損害醫患信任。貴陽長江近日嚴正表態:對惡意投訴行為“零容忍”,將依法追究責任,切實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亮劍:惡意投訴者將承擔法律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處罰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貴陽長江醫 院法律顧問指出,若惡意投訴行為構成誹謗或尋釁滋事,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或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面臨刑事處罰。近期,醫院已協助處理多起涉嫌惡意投訴的案件,其中情節惡劣、證據確鑿的已移交公安機關,部分投訴者因虛構診療過程、偽造病歷等行為被依法追責。
民事追責:濫用權利需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貴陽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專家表示,若惡意投訴導致醫療機構名譽受損、經濟損失或運營成本增加,受害方有權要求侵權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例如,某病患因不滿治療效果,故意夸大診療失誤并散布虛假信息,導致醫院門診量下降,經法院判決,該病患需賠償醫院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貴陽長江已建立完善的投訴處理機制,通過錄音錄像、病歷核查、第三方鑒定等方式固定證據,確保對惡意投訴行為“有據可查、有法可依”。
雙向保障:構建公平透明的醫患關系
貴陽長江醫院始終秉持“以病患為中心”的理念,暢通投訴渠道,確保病患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回應。同時,醫院通過法律培訓、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醫護人員風險防范意識,并聯合司法機關、行業協會建立協同處置機制,對惡意投訴行為形成高壓震懾。醫 院負責人強調:“維護病患權益與保護醫護人員合法權益同等重要,只有雙向保障,才能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p>
醫療秩序的維護需要醫患雙方的共同努力。貴陽長江呼吁病患理性維權,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切勿因一時沖動觸碰法律紅線。醫 院也將繼續以法律為盾、以誠信為基,為病患提供優質服 務,為醫療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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