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石門縣
金世紀中央公園小區的
恒*物業的投訴
石門縣金世紀中央公園小區的恒*物業,作為服務類公司,你們摸著良心說是怎么服務業主的?動不動就找業主的茬,一旦說到物業的問題就開始甩鍋加裝傻。在此再問問你們:
1、業主們公攤面積的一樓活動室為何要出售?(別老說是開發商賣的,跟你們沒關系,都知道你們物業跟開發商是親戚)
2、物業服務人員,包括保安和保潔,你們的上崗證在哪里?健康證在哪里?能否在公示欄公示出來?(從2024年就說會補辦、會公示,今年都快過一半了還沒見到)
3、每年物業費的收支明細在哪里?(也是2024年說年底公示,公示在哪里的?)
4、地下停車場,業主購買并繳納車位管理費的車位,在被別人占用后不僅不幫業主協調處理,還罵當事女業主,態度惡劣。(原來管理費是用來管業主的)
5、小區內多處消防設施有明顯損壞,為何不檢查?為何不處理?這讓業主對其是否能夠正常使用存在很大疑問,把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當兒戲嗎?(盼請消防部門前來檢查)
6、違法套取業主維修基金。(2024年發生的事,電梯纜繩維修報價比常規廠家高出一萬有余,并欺騙兩位不知情業主在動用維修基金的表上簽字,試圖套取資金,被其他業主發現后經多方曝光才停止該違法行為。膽子這么大,可想而知沒被業主發現的問題還有多少)
7、冒充律師給業主發短信催交物業費,威脅業主讓法院來強制執行。(多人電話核實,律師電話是假的)
8、阻礙成立業主委員會。(大概與某些工作人員有串聯,有一說一,只是猜測,但業主委員會成立確實受到了物業和相關人員阻礙)
希望盡快得到物業及有關部門答復,謝謝!
網友n4b80xf
2025-05-22
石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回 復
市民:您好!
關于您反映金世紀中央公園恒*物業的相關情況,我局高度重視,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現回復如下:
關于出售一樓活動室的問題。經調查相關資料:石門縣金世紀項目一期(A區1#、2#、4#、6#、8#及D區10#、11#、15#)二期(A區地下室及A區3#、5#、7#)于2021年3月19日由石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施了竣工驗收、備案。業主活動用房為:1#201室、203室、204室、206室、2#203室、204室。經現場調查,該小區業主活動用房并沒有違規進行出售。
關于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保潔上崗證及健康證公示問題。我局已責令該小區物業企業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體保安、保潔人員的上崗證、健康證補辦工作,并將證件復印件張貼于小區公示欄,同時通過業主群、公告等方式同步公開,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關于物業費公示問題。經核查,石門縣金世紀中央公園商住小區現物業服務企業(湖南恒*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25日由石門縣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新建項目承接查驗后,確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定期公示物業服務費收支明細等信息。鑒于以上情況,我局已責令該物業企業限期最遲6月底前通過小區公告欄或業主微信群等渠道,公示物業承接查驗后(2021年4月至2024年12月)物業收支賬目及公共收益明細,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關于辱罵業主行為問題。我局責令該小區物業企業負責人對涉事工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要求其深刻反省,并向被罵業主當面道歉。因該業主未留下聯系方式,無法進行正面溝通,我局要求該小區物業企業內部開展員工職業道德和溝通技巧培訓,加強員工隊伍管理,提升員工素質,完善車位管理機制,對私人車位被占等突發情況制定快速響應流程,確保業主權益得到保障,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關于小區消防設施問題。業主可書面要求物業立即對消防設施進行檢修、補充設備,恢復聯動報警系統功能,定期巡檢維護消防設施。向消防部門舉報:若物業拒不整改,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舉報,消防部門會依法對物業及相關責任方進行查處,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我局物業管理股組織轄區街道、社區及時對該小區消防值班人員證件進行了核實,查閱了消防日常巡查臺賬。
關于冒充律師問題。由于使用虛假律師身份、虛構法院強制執行等內容,涉嫌通過恐嚇、誤導方式催繳物業費,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擾亂正常社會秩序。本次調查未發現類似的情況,如確實情況屬實,建議業主依法向執法機關舉報。
2025年6月4日
▍信息來源:百姓呼聲
▍綜合編輯:艾尚石門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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