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貴陽長江醫院遭遇個別病患及網 絡賬 號惡意編造“診療事故”“虛假宣傳”等謠言,甚至通過偽造病歷、篡改診療記錄、虛構投訴細節等手段對醫院進行抹黑,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損害病患對醫院的信任。對此,貴陽長江嚴正聲明:醫院始終以病患健康為核心,所有診療行為均依法依規開展,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惡意投訴行為,并將依法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法律亮劍:惡意投訴者難逃追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若惡意投訴行為導致醫院名譽或經濟損失,還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或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罪),面臨刑事處罰。貴陽長江法律顧問透露,近期已協助公安機關固定多起惡意投訴的證據,包括偽造病歷的電子痕跡、虛假投訴的I P 地 址及聊天記錄等。例如,某病患因個人不滿,篡改診療記錄并散布至網絡,經司法鑒定確認后,該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律顧問強調:“惡意投訴不僅損害醫院權益,更可能誤導其他病患,延誤治療時機,其社會危害性不容忽視。”
民事追責:濫用權利需擔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貴陽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專家指出,若惡意投訴導致醫院門診量下降、運營成本增加或品牌價值受損,受害方有權要求侵權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貴陽長江已建立投訴證據留存機制,通過錄音錄像、病歷核查、第三方鑒定等方式固定證據,確保對惡意投訴行為“有據可查、有法可依”。例如,某網 絡 賬 號為博取流量,編造“醫療事故”謠言,導致醫院聲譽受損,經法院判決,該賬號運營者需賠償醫院經濟損失并公開道歉。
透明機制:守護醫患雙向權益
貴陽長江醫院始終秉持開放態度,通過官 網、公 眾 號等渠道定期公布診療資質、技術認證及病患案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醫院建立“投訴-核查-反饋”閉環機制,設立24小時服 務 熱 線及線上反饋平 臺,確保病患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回應,并聯合司法機關、行業協會對惡意投訴行為進行聯合懲戒。醫 院負責人強調:“醫療公正需要醫患雙方共同維護,我們愿以真誠服 務換取病患信任,也絕不容忍任何惡意詆毀。”
謠言止于真相,公正源于責任。貴陽長江醫 院將以法律為盾、以專業為基,堅決打擊惡意投訴,為病患營造安全、透明的就醫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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