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025年中國網絡文明大會“網絡法治分論壇”在合肥舉行。
南都訊 記者李玲 未成年人在網上被造黃謠、網絡大V“掛人”泄憤……網絡暴力事件頻發,該如何依法治理?6月1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姜穎在2025年中國網絡文明大會網絡法治分論壇上,分享了網絡暴力治理的司法實踐和體會。
據姜穎介紹,北京互聯網法院高度重視保護公民人格尊嚴、人身權益,共計審理涉網人格權侵權案件2.6萬余件。從司法實踐看,當前網絡暴力案件呈現出侵權主體身份隱蔽、網暴手段復雜多樣、群體施暴現象突出的三大顯著特征。
當前,新型暴力形式不斷涌現。北京互聯網法院曾審理過一起“抽獎轉發辱罵信息案”, 被告在辱罵原告的微博中設置轉發抽獎活動,誘導網絡用戶轉發此條微博4000余次,原告因此收到大量攻擊、謾罵的網友私信,精神遭受嚴重損害。
姜穎還提到,網絡暴力常呈現出 “眾對一” 的群體攻擊模式,部分網民受群體情緒裹挾盲目跟風,形成強大的暴力洪流。如在“某大V掛人泄憤案”中,僅由于雙方觀點不同,該大V在微博上公開“掛人”,導致大量網民跟風對原告進行攻擊。
如何依法懲治網暴行為?北京互聯網法院探索適用“人格權行為禁令”制度,及時制止網絡暴力行為持續發生,將救濟節點從“事后賠償”前移至“行為制止”。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關注到網絡大V的影響力,他們的言論往往具有“蝴蝶效應”,若任由其利用虛假信息引流吸粉、以謠謀利,將嚴重擾亂網絡生態。比如,在“某500萬粉絲大V轉發不實文章案”中,法院認定,大V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即轉發具有貶損、誹謗性質的博文,引發高度關注和跟帖,超出合理輿論監督范疇,屬于惡意營銷行為,構成侵權。
針對此類問題,北京互聯網法院確立“影響力越大,注意力越高”規則,引導網絡大V把握好言論自由與侵犯名譽權之間的邊界。
值得關注的是,網絡平臺是網絡生態治理的重要主體,其內容審核與風險防控能力直接關系到網絡暴力的治理成效。據姜穎介紹,一般情況下,平臺僅需履行“通知-刪除”責任,但對于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管理,法院在裁判中明確要求平臺要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設置必要的事前審查機制,避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傷害。
她提到在“平臺傳播未成年人黃謠案”中:某用戶在平臺上傳播包含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和黃謠的視頻,并附帶招嫖廣告,視頻發布后,在短時間內瀏覽量飆升。法院審理后認定,平臺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且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應當與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在上述網絡暴力案件的審理中,我們也深切感受到司法在治理網絡暴力方面仍面臨諸多現實挑戰,如實名制落實不充分,防止網暴的‘啟動機制’不明確,‘眾對一’的侵權方式導致受害人維權成本高、追責難等。”姜穎說。
對此,她表示將深化社會各界的合作,用良法的剛性劃定紅線,以善治的溫度引領文明,推動形成網絡暴力多元共治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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