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庭審中,徐昕律師說到動情處,情不自禁的用法院門前一大片荷花池打了一個比喻:
“希望衢江區法院能‘出淤泥而不染’,公正審理此案!”
法庭內的氣氛一下子輕松了很多,公訴人也忍俊不禁。
(蓮花叢中的衢江法院)
這一大片令徐昕律師念念不忘的蓮花池已經盛開,著實賞心悅目,襯托著衢州“南孔圣地”的美名。
這里處處透露著謙謙君子、彬彬有禮的氣質,更不乏進取與活力。
法庭給人的感受自然也不例外,庭外有禮、庭內講理,仿佛法治的桃花源,作為律師,內心充滿感動和尊重。
(衢江法院)
昨天上午休庭前,法官突然宣布:
“開庭過程中,律師認為本案證據基本都有問題,法庭會依法通知偵查人員,安排偵查人員出庭。”
繼前一日公訴人主動強烈建議法庭增加辯護人發言時間,以保障公訴人答辯權利之后,衢江區法院再次做出對辯方有利的重要決定,主動安排偵查人員出庭!
法庭上的這一幕幕新奇景觀,在當下控辯沖突、審辯沖突愈演愈烈,絕大多數案件中辯護人的各種申請幾乎都不被同意的大背景下,屢屢令旁聽律師震驚,又引人深思。
根據我的觀察,基本原因是本案檢察官和法官的專業素養及認真負責態度的的確確出類拔萃,不僅對案情有透徹了解,準備充分,職業素養也極好,在庭審中與辯護人棋逢對手,共同將激烈的觀點交鋒升華為揭露案件真相。
而根本原因,毫無疑問,就是本案定罪證據存在系統性、結構性缺失,經過辯護人兩天的充分質證,使得控、審兩方不得不正視、回應。
證言荒唐,賭王精彩自辯。
在指控詐騙罪的舉證環節,公訴人再次出示了大量涉案企業業務員做出的所謂證言,以指控其是一個有組織、有層級和統一管理的詐騙集團。
然而,既然能找到如此之多的證人言之鑿鑿的指控汪錫泉是詐騙集團老板,但除了他們做出的錯綜復雜、言辭閃爍的證言,甚至連一張金三角的照片、一段視頻都沒有,而作為電詐案件標準證據的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等書證更是沒有。
這家所謂的詐騙集團到底在哪里?
居然只有一份對模糊的谷歌地圖衛星照片的辨認筆錄,和幾份憑記憶畫出的產業園手繪圖——要做證人,還得是畫家。
面對這些指控自己的證據,賭王雖然僅有初中文化,自辯之精彩出乎眾人意料:
“這些人我都不認識,沒有過接觸。
申請法院調查證人證言里的這些小事,比如這些資金往來有沒有?打到了哪里?說我發工資,發給了誰?發了多少?說我處理完不成任務的員工,處理了誰?叫什么?說我安排人搭建平臺,安排的誰?是怎么搭建的?
現在定我罪不是講我詐騙了多少錢進口袋,全都是這些小事,這些小事太重要了,懇請法院把這些小事查清楚!”
說到激動處,賭王甚至模仿辯護人,準確的使用了一段法條: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沒有查證屬實,不能作為定案根據!”
賭王甚至還準確的使用了“曼德拉效應”這一社會心理學知識,令人稱奇:
“不知道公訴人知不知道曼德拉效應:一件事情沒發生過,但是在大家的印象中,這件事情發生過了——這么多年了,證人證言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支持下,能不能保證是真實的?!”
或許真的擔心公訴人不了解這一概念而影響自己的質證效果,汪錫泉甚至準確的用生活細節舉例:
“比如日常我和老婆出去買菜,我說,哎,好像門沒關!我老婆也說,好像是沒關!結果通過手機看家里監控,發現門是關的——這個中間會有錯誤——所以,本案中證言里的這些小事太重要了!”
根據百度百科詞條:曼德拉效應是一個社會和認知心理現象,指的是一群人錯誤地記憶了一個事件或事物的細節。這種現象通常涉及到集體記憶的偏差,許多人堅信他們的記憶是正確的,即使這些記憶與歷史事實或現實情況不符,包括對書籍標題、電影臺詞、歷史事件、名人的死亡日期等的錯誤記憶。
汪錫泉用曼德拉效應反駁眾多證人證言的真實性、準確性,使用非常準確,令人刮目相看。
汪錫泉被指控為叱咤金三角的大賭王,雖已被羈押兩年多,而且面臨極重的刑罰,但在法庭上不僅從未大發賭王淫威、揚言報復,甚至始終情緒穩定,自我辯解也絕非無理取鬧,反而頗令人信服。
不知公訴人心里作何感想,是否還只是把他視作一個前科累累、罪有應得的罪犯?
公訴人在證據的多種可能中精心挑選指向汪錫泉的一種。
針對這些證人證言,吳乘子律師一口氣發表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的精彩質證意見,逐 人、逐段、逐句進行了精準的比對,精細、精準程度令法庭內眾人嘆服。
“我本來不想說的,但是非得讓我說兩輪,我就概括性的說一下。”
對公訴人強烈要求他多說一輪的建議,徐昕律師似乎還頗有微詞。
“ 剛剛吳律師的質證非常細致,把這些筆錄中的矛盾展示的非常清晰——但是我聽得都有點不耐煩了! ”
徐昕律師話鋒急轉,但這顯然不是因為他對吳乘子律師卓越的法庭表現不滿。
“因為這些筆錄里的瞎編,實在是太多了!”
一群身份不明、動機不明、目的不明的人壓力之下說了一堆毫無根據的胡言亂語,控辯審三方的頂級法律人卻要從中尋找真相,不啻要求考古學家在垃圾堆里尋寶,卻還要爭辯一下這些破銅爛鐵是上周的,還是上月的!
名義上是什么賭王歸國受審的大案,誰能想到全都是這種“窩囊”證據?
難怪徐昕律師克制著憤怒,這樣的案子,才是對司法資源和法律人才的無端浪費。
“請問公訴人:你如何在這些證言的多種可能性之中,精心挑選一種來指向汪錫泉?為什么你只挑這一種不挑別的?”
徐昕律師對公訴人發起了靈魂拷問。
我內心倒是傾向于理解公訴人的苦衷:不精心挑選出來這一種指控,恐怕就只得放人了!
但專業素養如此之高的法律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本應健全的證據去胳膊少腿?
可是她們可能迫于出庭使命,只能窮盡本領,對法律做出極端、生僻的解釋。
當然,最可憐的還是賭王汪錫泉,身上不僅毫無虎威,早已命不由己,宛如病貓。
(庭審持續到入夜)
用違法網站指控犯罪。
公訴人舉證瀕臨尾聲,但賭王老巢仍深藏在金三角叢林的迷霧中,令人無法看清。
徐昕律師眉頭緊鎖。
“我們且不說這家公司是不是詐騙公司,首先這家公司什么時候注冊、有沒有相關法律文件、地點就近在哪里?筆錄中至少出現過七八處不同的地方——詐騙窩點在哪里,公訴人都沒搞清楚!”
接著,面對模糊到看不清、小到只有一個點的谷歌衛星地圖,徐昕律師實在掩飾不住鄙夷:
“公司所在房子的產權是誰的?沒有具體地址沒有、照片沒有——還讓這些人指認谷歌衛星圖,認得出來嗎?那么一個小點點、一個模模糊糊的東西,怎么可能指認?!”
這樣的證據屬實有點不擇手段了,現實中可以360°無死角觀察一棟建筑,但要求 生活在地面上的人用衛星視角從幾十萬米高空辨認,確實強人所難了。
“再說了,谷歌是一個中國禁止訪問的網站,是個違法網站——你們用一個訪問違法網站得到的東西指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犯罪!”
國家律令中的一粒沙,被徐昕律師帶到這個法庭,就是壓垮指控邏輯的一座山!
而根據最新官學法律人的前沿理論研究成果,擅自翻墻訪問境外網站不僅行政違法,甚至涉嫌信息、數據走私犯罪!
當然,絕對不能責怪公訴人有專業盲區,只能怪特定領域的法學研究進步太快。
“這么多證人在這里工作過,知道這么多情況,那怎么連這個詐騙窩點的照片都沒有——這么多人都有手機,怎么就沒有在公司門口、公司里面拍張照片?!
還讓他們畫手繪圖,你以為他們是畫家,畫這種圖有什么用呢!”
移動互聯網絡時代,無圖無真相!
對這種被拿來湊數的證據,徐昕律師簡直恨鐵不成鋼。
賭王骨干,性別不明。
“起訴書指控汪錫泉是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手下有五個骨干,五個名字,兩個還是代號,骨干都沒有查清楚,身份都沒有查清楚——傳說中有個‘艾維斯’,是詐騙集團骨干,艾維斯到底是中國的還是泰國的,美國的還是加拿大的?是男是女,還是人妖?要不要查清楚?”
滿卷荒唐言,就不能怪徐昕律師當庭這段荒唐話嘍。
“你們明明知道都是瞎編的,這么多人不詐騙中國人詐騙外國人——他們有詐騙外國人的能力嗎?你們審問這些人,他們能說一句英文嗎?語言都不過關,怎么詐騙外國人?編故事也要有點譜,又是騙美國人、又是騙加拿大人,又是騙美國黑人幾千美金,他敢惹美國黑人嗎?”
詐騙美國黑人數千美金的指控確實不太可能,除了這些人的語言能力問題,據報道美國有相當比例的普通人甚至拿不出幾百美金,從一個極可能被種族歧視的美國黑人手里撬走幾千美金的概率就更低了——即便有這樣的詐騙故意,也幾乎屬于客觀不能犯。
“指控電信詐騙,可是你沒有任何電話通話、聊天記錄,不能只靠口供,辦案不是這么辦的,起訴書中唯一的被害人就是江某一個人,怎么談的上這家公司是為了詐騙而成立的呢?”
從憤怒到無奈,從無奈到無力,徐昕律師依然不忘在法庭上忠告年輕的法官、檢察官注意這個案件未來的巨大風險:
“我們這么多年真的接了很多公檢法的案件,前公安局局長、法院院長,一點點事 情,最后追究責任就會放大——這個案子真的證據上說服不了,也補不了,差距太大了。”
徐昕律師推心置腹,法官和檢察官神色凝重,匆匆翻閱起卷宗。
爭取體制內的健康力量是徐昕律師的一個重要辯護理念,現在也早已成為業界共識,
什么是體制內的健康力量?如何爭取?
本案庭審控辯雙方的系列互動就帶給律師生動的啟發:
那些能夠真正認識到案件問題,能夠真正意識到案件辦理結果與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關的體制人員,都是可以爭取的健康力量——用真憑實據辦案,用真本事與律師觀點碰撞,真誠面對案件存在的真問題。
(徐昕律師和吳乘子律師)
偵查人員出庭“發誓”!
作為一名刑辯律師,非常慚愧,在旁聽席上見到了在自己案子庭審中從未見過的“偵查人員”席。
偵查人員出現后,法官告知:
“偵查人員先宣讀桌子上的‘保證書’,然后簽字,法庭全程錄音錄像!”
辯護人苦口婆心想要調取而不得的各種錄音錄像重要性,在這一刻具象化了,根本 無需多言 !
偵查人員雙手持“保證書”,面向法官,莊嚴陳述:
“我與當事人沒有親屬關系,我作為本案偵查人員,保證向法庭如實陳述,如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愿意負法律責任!”
法庭上能否發誓、訴訟參與人的誓言能否有助于法庭查明真相的爭論,在這一刻也可以休矣,無論向法律保證還是向神明發誓,其效力都取決于信徒內心是否虔敬。
出庭的偵查人員是一名網警,本案中負責提取涉案人員手機中的數據,控、辯、審、被告人四方,圍繞汪錫泉手機扣押、數據提取過程的合法性、數據真實性,與偵查人員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發問、溝通。
IOS和安卓,在技術手段面前,誰能確保數據安全?
手機中那些不想說的秘密,能否對公權力沉默?
發問部分同樣精彩,將在后續的旁聽記中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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