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前段時間端午,胖胖到朋友店里喝茶,聊天中聊起他們村最近在集資辦龍舟賽的事,雖是“自愿”原則,但每家每戶基本都捐了1200塊錢打底。
村里也很直接,說是為了這龍舟賽后的宴請。
我朋友本不想掏這錢,說一方面他不是參與者,另一方面自己的生意也不太好做。
結果村里人隔三差五提醒:“你在外做生意的,這種事最好表個態。”
這事,胖胖見怪不怪。
胖胖雖說不信這些,但是老家那種類似,建廟、賽龍舟、修祠堂,全靠“眾志成城”,但你會發現,那“眾志”的部分是誰掏的錢,大家都知道;
至于“成城”……就別問了,祖宗顯靈、神佛護佑,全村人只能感恩戴德,不許問錢怎么花的。
說到底,這類信仰不是靠教義維系的,而是靠一種氛圍,一種你要是不參與,就顯得你不屬于“我們”的氛圍。
這不,最近“貓頭鷹資訊”報道了這么一條類似的新聞:
6月11日,江西贛州有網友發帖稱,村里前后三次集資修建祠堂,并強制要求族親出資。
發帖人還提供了微信群聊截圖,顯示宗祠籌備組的通知中明確寫道:“宗族每鴻丁出資1000元,純女戶按一鴻丁出資1000元,贅婿也按一鴻丁出資1000元。”
發帖人進一步指出,不交錢的村民不僅會被反復“思想工作”,還會被列入“不繳費名單”,在宗族群里點名公布,造成一定的道德壓力和社交脅迫。
對此,一位參與制定出資標準的知情人回應稱,江西集資修繕祠堂很普遍,所謂的標準是“族里人討論決定的”,并沒有所謂的“強制”。
他還表示,如果家中有兒子就由兒子交錢,女兒不出;但如果家中無子只有女兒,則按“每女一人1000元”的標準收費。
看到這,胖胖突然想到《孟子》中的一句話:
“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五世而斬,是因為不義之財不能長久;是因為祖宗蔭蔽也護不住混賬子孫的貪念。
村里的祠堂不是修一次,是修三次。為什么三次?第一次不夠,再來一次;第二次不夠,再來第三次。
當然,名義上可能是討論,實際上很多村民早已注定的“被決定”。
修祠堂的錢怎么來?不是“自愿”,是“分攤”。
他們套用了一個好聽的詞,叫“倡議書”,但你要真不“響應倡議”,馬上就會有“做思想工作”的人找上門來。
不給錢就被拉名單,群發“通報”,族群內部“定點施壓”。這還是同族村民么?
所謂“每鴻丁1000元”,好,你有兒子,按兒子交;那你家只有女兒呢?也交!一個女兒也算一丁。
那女兒以前不是不算“宗祠子嗣”的嗎?這里不是胖胖打拳,只是就事論事,按理說這錢在很多宗族觀念里,女性是不需要交這份錢的,為什么到了出錢的時候怎么立刻升級成“合法繳費主體”?
在這里,女性朋友呢,只有在“交錢”時才被“認祖歸宗”,平時祭祀、決策、分田分地按胖胖的經歷是沒份的,這不叫傳統,這叫耍流氓。
還有“贅婿”,你本來就被邊緣化了,現在倒好,輪到你交錢時,地位一下子和男丁一樣了。
不是說修祠堂不對,問題是,誰來決定修?怎么決定?為什么修三次?預算公開了嗎?誰來監管?有沒有評估花了多少錢,有沒有中飽私囊?
今天他們可以用“倡議書”讓你交1000元,明天就可以繼續用同樣的方式逼你交5000元。
而這一切的前提,都是因為有那么一群人,覺得只要披上“傳統”“祖宗”的皮,底下干什么都沒人敢說“不”。
這不就是用他們老祖宗的骨灰來填飽某些既得利益群體的錢包么?
咱們再從文化保護的角度看
有人可能說祠堂是非遺,是傳統,是祖宗留下的東西,是家族的“根”。但問題是:你要保護文化行,你不能強行綁架。
文化是自愿傳承,不是強制捐款;是靠認同,不是靠罰款。
所以,這個村的集資完全違背了這兩點∶
所謂的“商議決定”,只是一小撮人“籌備組”內部敲定的標準。普通村民能參與決定嗎?顯然不能。交不交錢,也不是由自己決定,而是由“規矩”決定。連“純女戶”都不能免。
缺乏透明。修個祠堂,預算多少?花到哪里?工程質量誰監管?有沒有第三方審核?都沒講。只知道“300萬”這個大數目,而且可能還要“多輪收費”。
這類捐款可怕在哪?
你不交?不孝、不敬、不忠、不義。
你交了?你就成了“光宗耀祖”的楷模。
用祖宗、孝道、倫理來捆綁現代人;用群體壓力來壓制個體自由。
有人可能會說:這不是一人決定的,是宗族“商量”決定的啊,大家都是自己人,能叫強制嗎?
胖胖要說,如果“商量”的結果,是弱勢者只能被裹挾進去,那這根本不叫商量,那叫“話語權掩蓋下的服從”。
誰來“商量”的?誰是宗祠籌備組的“全體人員”?是不是都是家里有兒子的、有地位的大戶?
女戶有沒有發言權?贅婿有沒有參與權?你一邊不讓她們“進祖宗祠”,一邊又讓她們交錢修祖宗祠,合著你這宗祠是只進不出的地方?
這就像“有你份出力,沒你份分紅”的股東大會,不公平,也不透明。
所以,在胖胖這么多年的見聞中,在不少地方,“修祠堂”已經不是文化延續,而是變成了“道德稅”。
你不交錢就是“忘祖”,你不出力就是“丟臉”。有些地方甚至還有“貼紅榜”、“通報表揚”這一套,把你逼得騎虎難下,進退兩難。
但我們得問一句:
這些工作,是不是非得體現在“出錢”上?
如果一個家庭,一個活人都沒照顧好、孩子讀書都難的家庭,還非得去“湊祖宗的錢”,這合理嗎?
孝是個體內心的事,是行為的表現,不該被集體標準統一。
當然,也不該變成一種輿論武器,用來逼迫貧困家庭或者邊緣家庭做出犧牲。
我們經常在網上刷到在講“弘揚傳統文化”,但請問,這樣的文化,誰能承擔?
你設想一個典型場景:
一戶人家,夫妻務農,年收入也就幾萬,家里只有女兒;
祖宗宗祠修三次,一次1000元,三次就要掏出近十分之一的年收入;
不交?那就會被做思想工作。交了?孩子的學費就沒了、農具更新不了、甚至吃飯都要省。
這不是傳統,這是負擔。
傳統本來是根,得扎在土地上、生出希望,但你這一刀刀往根上剜錢,那根遲早也會爛。
前幾天胖胖也在和朋友就著開頭龍舟賽問題,討論這些宗祠文化,其實,像胖胖和朋友都有一個共通點:逃離。
逃離什么?
逃離鄉土、逃離宗族、逃離這些壓人的人情債、逃離那些不講規則只講人情的婆羅門地界。
胖胖理解,一個地方有祖先文化、有鄉土記憶,這是好事,能讓人找到歸屬感、增強認同感。
但“傳統”是活的,不是用來斂財的幌子。
不是說你立個牌坊、建個大殿、修個祠堂,就是傳承了文化。那只是形式、只是殼子。
像上文這套搞法,說是“弘揚祖訓”,其實也是“回流封建”:
封建的等級觀念:男尊女卑、戶籍優先、按血統分人;
封建的道德手段:榜樣帶頭、榜樣通報、不交就羞辱;
封建的管理方式:小圈子拍板、大群體服從、異見者邊緣化。
按理說,如果這是“強制集資”,如果這對村民有“精神脅迫”,甚至影響到個人財產安全,是可以舉報的。
但問題在于,這種事往往卡在一個灰色地帶:
一方面,它打著“宗族內部事務”旗號,另一方面,它并不完全動用暴力,只是“做思想工作”、“列名單”。
這就像一個“道德黑洞”:你被吸進去了,別人還覺得你“不懂傳統”、“不近人情”。
但這個東西,不能成為壓迫的工具。
“祖宗之法”不是不能傳承,但也得看傳承的是哪一部分。
你真要尊重祖宗,那請先學會尊重眼前活著的人,尊重那些正被“道德名義”摁著交錢的人。
文化的第一性,不是形式,是人。是對人的尊重。
現在的年輕人不是不孝,不是冷漠,只是不愿意再當那個被掏空的“順者”。
人情世故固然重要,但不該凌駕于公平之上;宗族感情可能寶貴,但不該犧牲掉誰家的柴米油鹽;
文化需要傳承,但前提是,不能靠綁架來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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