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資者訴深圳英飛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英飛拓,證券代碼:002528)證券虛假陳述案持續推進。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目前該案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受損投資者仍可索賠。
案情回溯,2025年1月24日晚,深圳英飛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6月10日,英飛拓發布《關于新增累計訴訟、仲裁情況及已披露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過的訴訟、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的金額共計約為人民幣1,833.94萬元,其中虛假陳述案件涉及金額約1,113.29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英飛拓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還持有該股票的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0年4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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