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 行 懸 賞 公 告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規范執行懸賞公告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工作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東湖高新區法院現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本院第八十六期懸賞公告,希望社會大眾積極向法院提供相關線索!
(2024)鄂0192執4940號
關于申請執行人孫兵與被執行人李利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李利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孫兵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為了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現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查找被執行人李利的可供執行財產。
被執行人:李利
身份證號:6127271986****6710
戶籍地址:陜西省綏德縣張家砭鄉黃家溝村248號
執行依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192民初2317號民事判決書
應執行標的額:人民幣709400元
懸賞有效期: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除外),經查證屬實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申請執行人承諾以執行到位金額的10%(含稅費)作為懸賞金予以獎勵。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本院鄭重承諾: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人員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嚴禁打擊報復。
本院鄭重聲明: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個人(單位)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嚴禁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特此公告。
懸賞舉報電話:027-87785456、17762570034
聯系人:郭震生、王立
聯系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大道216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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