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南方周末》刊發了《一房二賣引發一樁涉惡案:爭議瑕疵占有》的報道,揭露一場原本并不復雜的“一房二賣”糾紛,最終竟演變成一起“反向追責”的刑事案件。
據報道,涉事房屋為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區麻峪村的12套別墅,由北京商人賈文貴修建,算小產權房。
賈文貴在開發過程中,因資金鏈斷裂,急需用錢,經熟人介紹認識了王飛。
王飛的母親對記者說,她開始不愿意借,“擔心他還不上錢”。但賈通過王飛的好友說情,又邀請她去實地看房,以證明還款能力。
2014年6月18日,賈文貴從王飛母親處借了2000萬元,抵押物包含其開發的麻峪村堂郡小區12套別墅,借款期限為半年。
上述報道點出,事實上,這是一筆高利貸,“砍頭息”600萬元,賈文貴實際上只拿到1400萬元。之后,王飛多次催要,賈文貴無法償還,雙方進行過協商。
這期間,賈文貴突發腦梗,他的全權委托人簽訂還款保證書,承諾在2016年4月10日前償還本息,否則以堂郡12套別墅抵債。
到了約定日期,賈文貴仍未還款。王飛帶著借款合同收房,發現堂郡小區的12套別墅已被賣掉。賈文貴提出,以玉墅館12套別墅置換,王飛同意。
據報道,拿到玉墅館12套別墅后,王飛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紛爭。2017年1月,十余名“原業主”報案,稱2007年至2013年間,他們已從賈文貴處購買了上述的玉墅館別墅,并向警方提供了買房的轉賬信息。
不過,這些業主拿出的購房合同落款多是2007年、2008年,此時開發房地產的公司還未設立(2008年11月設立),土地還沒有租賃(2010年10月租賃),項目更不可能開發。由此,王飛認為,一看就是假的,怎么也不能是真購房。
王飛的妻子向記者回憶,得知上述情況后,他們委托了律師,并在玉墅館張貼通知,請購房人與律師聯系,協商解決爭議。
但通知貼出后,購房人并未與律師聯系。王飛賣房前,還找過時任麻峪村村支書李廣洞,得到對方確認“可以出售”。
那12套別墅,王飛賣出10套,共獲購房款3000余萬元。他拿出550萬元,替賈文貴償還了欠麻峪村的地租;拿出100余萬元,用于發放銷售傭金;另用300余萬元償還了賈文貴對李廣洞的個人欠款。算下來,王飛得到約2000萬元。
然而,2025年4月30日,南方周末記者向李廣洞求證時,李廣洞卻稱“和王飛不熟”,也不知道王飛和賈文貴的糾葛。
報道提及,根據部分新業主的說法,他們從王飛處購房時,確有李廣洞在銷售現場作保。如“新業主”邊某蘭直言,“能讓我最終決定買玉墅館房子的關鍵,就是我見到了李廣洞,他讓我放心買?!?/p>
筆者不解,有沒有幫助或參與賣房,是否從王飛處收得地租乃至個人欠款?對于這些問題,李廣洞為何要以“二人不熟”來搪塞?
2018年8月9日,昌平警方以賈文貴“一房二賣”涉嫌詐騙罪將其控制。次年,賈文貴被放了。北京檢方對他作出了不予起訴決定。報道中提到,“因案件材料不全,對賈文貴不予起訴的原因不得而知。”
2020年10月,這場糾紛突然反轉了。昌平警方以涉嫌合同詐騙等罪,將王飛刑事拘留。2021年,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此案提起公訴。
據檢方指控,王飛以收債為由強占12套別墅,隱瞞別墅已被他人購買的事實,謊稱別墅歸其所有,出售其中的10套,構成合同詐騙罪。
2025年1月9日,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飛的上述售房行為犯合同詐騙罪。法院解釋,王飛的確不知道這12套別墅曾被出售,但其在獲知原買家開始維權后,故意隱瞞實情,繼續賣給新業主,構成合同詐騙罪。
法院宣判后,王飛提出上訴。2025年6月5日,北京市高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王飛不斷喊冤,他的代理律師也作無罪辯護。
筆者獲悉,律師辯護稱,賈文貴將玉墅館涉案別墅以房抵債給了王飛。王飛在出售別墅之前,已經進行了多方面的謹慎調查和核實,確認自己對該別墅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在冒出“原房東”維權后,王飛先后向賈文貴、李廣洞核實情況。賈文貴向王飛承諾,與其他人之間的關系僅為借款關系,不存在房屋買賣行為。王飛與賈文貴還簽了《結算協議》?;谶@些,王飛有充分的理由懷疑案外人所謂購房行為的真實性。
王飛向麻峪村書記李廣洞了解別墅是否已被出售。李廣洞答復說,別墅沒有原業主,這表明別墅并未被賈出售給其他人。
“這一答復與賈文貴的承諾相互印證,進一步強化了王飛對案外人購房虛假性的判斷。”律師辯護提到,王飛出售涉案別墅的過程中,村書記李廣洞在每一份銷售合同上都加蓋了麻峪村的公章。此外,李廣洞還為每一套房主頒發了《榮譽村民證書》。王飛每銷售一套別墅后,分給李廣洞100萬,作為玉墅館所占土地的租金。
筆者有所困惑,若如上述辯護意見所言,王飛賣抵債房算合同詐騙的話,那么村支書李廣洞的行為算什么?
合同詐騙罪,是以騙取他人財物為目的的。王飛的辯護律師還提到,王飛在與購房人簽署的相關協議中還承諾,如若日后出現權屬糾紛,其愿意賠償購房人包括購房款、裝修款在內的一切損失。
律師指出,這種積極保障對方權益的行為,與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完全背道而馳。
6月5日的二審庭審,法院從上午九點半開庭至下午兩點,未當庭宣判。
對于這起因“一房二賣”糾紛演化而來的刑事追責離奇反轉案件,期待二審法院能給出更為明晰和各方信服的裁判。另外,希望相關部門能調查核實村支書李廣洞有無參與上述別墅交易,是否涉嫌違法犯罪。
最后,筆者強調,撰寫文章只為觀察司法個案、探討現實問題,絕無任何惡意。本文中對《南方周末》的報道有所摘引,為的是呈現更多事件細節、增添探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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