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近期發布《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新規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關于網貸業務的年化利率問題了。
《通知》提到,“將增信服務費計入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明確綜合融資成本區間”,這意味著市場上的網貸助貸服務的年化利率將被壓降至24%以內。
很多人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國家不是規定借貸利率不高于4倍一年期LPR嗎?4倍一年期LPR上限僅指民間借貸,持牌金融機構是不受該規定限制的,所以市面上的不少網貸平臺提供的借款實際年化利率往往達到24%至36%之間。
新規實施后,年化利率超過24%的產品恐怕很難有生存空間了。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已經有助貸機構開發出了新產品,變相加息,讓實際借款利率突破24%,俗稱“24%+權益”模式。
具體來說,借款年化利率維持在24%以內,“+權益”指的是為了獲得貸款而需購買的其它權益,以虛擬權益為主。
比如,某平臺提供一款VIP季卡服務,花費149元可以獲得借款優先審批、熱門會員、打車券等權益。
正常來說,這類權益應該是客戶自愿開通的,但實際操作中部分平臺不僅默認勾選開通,而且設置非常復雜的退出機制,只能不斷續費,甚至在客戶還清本金利息后還在提供服務。24%借貸利率加上各類權益支出,使得借款實際支出成本還是在年化24%至36%之間。
從網貸公司的角度來說,多收的錢不是白收的,而是給了相應的權益,看著好像也賺到錢。如果你是這么理解的只能說是太天真了,我們來舉一個例子。
假設“+權益”里有一項是送兩張咖啡券,一張價值20元,三張一共是40元,可實際上現在各大咖啡店都在大幅打折,網貸公司大規模采購的單價是10元一張,三張總共花了20元,里外里不就賺了20元嗎?
借款人向平臺借了5000元,兩周后還上,20元是5000元本金的0.4%,換算成年化利率為10.4%。貸款本身的年化利率是20%,加上10.4%后網貸公司通過這筆業務實現了30.4%的年化收益。
現行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這種玩法,例子里以“高價”換得權益本質上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但其中隱含的問題是借款人是不是真的是“自愿”的。
“24%+權益”在實踐中往往存在兩種情景,一是悄悄開通或夸大宣傳,二是不開通無法獲得借款,顯然這兩種情景都不能算是自愿的,前者是隱瞞,后者則是強行綁定、搭售。
隨著監管利劍高懸,“24%+權益”的灰色生存空間正在加速崩塌。監管部門已啟動穿透式審查,重點查處“默認勾選”、“強制捆綁”等行為,要求平臺在借款合同中單獨列示權益費用,并支持7天無理由退費。
司法層面,法院在判決中首次明確,融資成本總計不得超過年利率24%,即便平臺通過權益包將利率拆分為“24%以內利息+權益費用”,仍可能被認定為變相高利貸。
網貸機構想要在新規下生存,必須摒棄“高利率覆蓋高風險”的粗放模式,轉向精細化運營。頭部平臺已率先布局數字化風控,通過大數據交叉驗證借款人信息,將壞賬率控制在行業平均水平以下。
在利率紅線約束下,網貸機構必須向精細化運營要效益。只有那些能夠精準識別風險、高效管理資產、創新服務模式的平臺,才能在24%以內的年化收益里存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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