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飛云
6月13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分別對保薦代表人胡曉莉、陶晨亮采取監管談話措施。二人在相關保薦項目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標的公司的財務信息、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的信息披露等進行審慎核查,構成履職缺失。公開資料顯示,胡曉莉和陶晨亮登記于東興證券,任職登記日期均為2019年1月31日,此前為澤達易盛IPO的保薦代表人。
胡曉莉:
經查,你作為保薦代表人,在相關保薦項目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標的公司的財務信息、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的信息披露等進行審慎核查。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7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四條規定。
根據《保薦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請于2025年6月17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6號金陽大廈)接受監管談話。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2025年6月12日
陶晨亮:
經查,你作為保薦代表人,在相關保薦項目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標的公司的財務信息、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的信息披露等進行審慎核查。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7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四條規定。
根據《保薦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請于2025年6月17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6號金陽大廈)接受監管談話。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2025年6月12日
2023年4月,澤達易盛因IPO文件隱瞞關鍵信息、年報虛假記載被證監會罰款1.43億元,并于同年7月7日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東興證券因保薦及持續督導失職,被責令整改并繳納懲戒性承諾金1.05億元。2024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完成2.8億余元賠償款發放(人均3.89萬元),其中東興證券聯合其他中介共同賠付1.55億元,得以豁免投資者損失部分的承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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