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簽入境并不等于可無限期在協定國停留或居住,根據協定要求,持有關
護照免簽入境后,一般只允許停留不超過 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 30 日以上,按要求應盡快在當地申請辦理居留手續。
序號
國家名稱
入境條件
生效時間
1
波蘭
海員證
1992年07月27日
2
立陶宛
海員證 (隨船)
1992年09月14日
3
烏克蘭
海員證
2002年03月31日
4.
俄羅斯
海員證 持海員證船員
2014年04月26日
有 關 協 定 文 本 可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交 部 網 站 條 約 數 據 庫 查 詢 。(http://treaty.mfa.gov.cn/web/index.jsp)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