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洪學智從總后勤部長調任吉林省的廳長,從職務來說明顯降低,可他的待遇不變,依然是副兵團級。
在回憶錄,他回憶到自己的待遇為行政6級,全省也是數一數二,還說到自己被壓1級,不然都是行政5級。
我們知道新中國成立后的1952年,軍隊、地方評級,就是為日后薪金制準備。軍隊按照軍隊級別,地方按照行政等級,屬于兩套不同系統。
在當時,雖然有兩套系統,可根據級別進行對應套級。一般情況下軍隊套級地方行政等級多一些。大將是軍委委員級,一般對應地方行政4級;正兵團級一般對應行政5級,副兵團級一般對應行政6級,準兵團級一般對應行政7級,正軍級一般對應行政8級。
如果在1965年之前,從軍隊轉入地方工作,會按照這樣的套級進行。
為何是1965年之前呢?因為這一年,全軍取消軍銜制度,軍隊與地方一樣實行行政等級。但在定級時,出現同軍級不同行政級別的現象。
如果正兵團級為行政5級,19位副兵團級上將里將三分之一是行政6級,像王平、陳再道、劉震、唐亮、郭天民、洪學智、韋國清,其他位行政5級。22位副兵團級中將里有5位是行政5級,劉志堅、吳法憲、廖漢生、肖向榮等,其他都是行政6級。
也就是說1965年以后,軍隊套級時,副兵團級、準兵團級、正軍級大多數將領都提了一級。本應該是7級的準兵團級都定為6級,本應該是8級的正軍級,大多數定為7級。
言歸正傳,洪學智在1960年轉入地方,他的薪資是否繼續由軍隊發放?如果按照轉入地方,就套級地方職務來說,副兵團級對應行政6級是沒問題的。以韋國清為例,1956年他轉入地方擔任省長、省委書記,薪資不再由軍隊發放,轉入地方套級為行政6級。1965年定級時,因為他已經成地方干部,并不參與定級,依然保持行政6級待遇。
鄧華調任四川副省長后,李井泉告訴他,待遇不變按照行政5級,配備秘書、公務員以及汽車等。萬毅過去是準兵團級,轉入地方為副廳職,待遇也沒有變,為行政7級。
如果按照他們轉入地方后套級地方行政等級,他們就不參與1965年的定級,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謂壓一級的現象。
如果他們轉入地方后,依然由軍隊發放薪資,1965年參與定級,但沒有像其他將領被提級,說被“壓一級”也算說得過去。
不管怎樣,洪學智在吉林的行政待遇,也是數一數二。在洪學智到吉林工作的6年里,省委第一書記是吳德,他從1955年擔任第一書記到1966年調離,行政級別為6級。吳德離開后,趙林代理1年,也是行政6級,栗又文省長也是行政6級。此后的干部晉升為省主要負責人,行政等級都在6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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