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寺廟金融奇觀:放高利貸、養(yǎng)“催收隊”,這是小說情節(jié),還是史實?
“功德”兩百貫,“福報”月生四分——唐代買房人李善德面對寺廟開出的貸款文書,陷入了深深的憂慮。這筆名為“香積貸”的借款,利率高得驚人。
知名隋唐史教授賈志剛、資深媒體人馬越川近日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專訪,解密唐代寺廟與《長安的荔枝》情節(jié)驚人吻合的歷史真相。
《長安的荔枝》劇中李善德用貸款買回之前的宅子
>>唐代佛門里的“高利貸”
在小說中,主人公李善德為在長安歸義坊購置一處偏遠二手房,除耗盡積蓄外,還不得不向寺廟借貸200貫“香積貸”。契約中將本金美其名曰“功德”,利息則稱為“福報”,月息高達四分。按此計算,兩年后本息合計近400貫。
西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dǎo)師、中國唐史學會理事賈志剛指出,這并非文學虛構(gòu)。“唐中古時期大部分寺廟都放高利貸”,且實力雄厚。其資金主要來源于信眾捐獻及自身經(jīng)營所得(如油坊等產(chǎn)業(yè)),再將巨額財富投入放貸業(yè)務(wù)。
>>合法的高利貸與“職業(yè)催收隊”
令人意外的是,唐代官府對此并未禁止。賈志剛解釋:“高利貸在當時是允許的,官府僅限制利息過高。”
他介紹,在唐代,當財政緊張時,官方甚至也會撥出本金,交由專人放貸生息。而寺廟放貸面臨的最大難題是風險控制。為此,催生了一個特殊職業(yè)——“捉錢戶”。賈志剛說:“沒有實力的人放貸,錢可能收不回來。捉錢戶就是能運用各種手段(包括強力方式)確保債務(wù)回收的專業(yè)人士。”這些“催收專員”的存在,解決了佛門不便直接涉足追債的尷尬。
>>媒體人點評:清修之地折射時代復(fù)雜鏡像
資深媒體人、西安市作協(xié)理事、陜西茶文化推廣大使、陜西省非遺保護協(xié)會副會長馬越川評價道:當現(xiàn)代人視寺廟為清修之地時,唐代寺廟卻深度參與金融活動。小說中李善德質(zhì)疑利率計算不合大唐律法(“凡有借貸,只取本金為計,不得回利為本”),正折射出當時民間對寺廟高利貸的矛盾心理。
從“功德”借貸到“福報”壓身,從“香積錢”到“捉錢戶”,唐代寺廟在晨鐘暮鼓之外,還扮演著冷酷的金融操盤手角色。當虔誠的信仰與精明的資本在千年古剎中相遇,碰撞出的不僅是財富的漣漪,更是一個時代經(jīng)濟生態(tài)的復(fù)雜鏡像。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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