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例為解凍小分隊真實辦理的案件,當事人姓名已做化名處理。下一期將發布:《解除“總對總”管控的詳細教程》,記得收藏、關注本公眾號~
一、案情簡介
侯先生因在某虛擬幣交易平臺出售了一筆虛擬幣,導致銀行卡被異地公安司法凍結,凍結公安聯系了侯先生所在地的反詐中心,要求侯先生前往其所在地的反詐中心配合調查并說明情況。
侯先生為了盡快解凍銀行卡,積極前往當地反詐中心說明情況接受調查,當地反詐中心將侯先生的情況說明同步給凍結公安后,凍結公安讓侯先生等到銀行卡凍結期限到期后將自動解凍銀行卡。
侯先生在等待銀行卡解凍期間,發現自己名下的其他銀行卡陸續不能正常使用,直到被凍結的那張銀行卡解凍了,其他銀行卡仍不能正常使用,而且被凍結的那張銀行卡里的資金也不能取出。侯先生為了解決上述疑惑,來到開戶行詢問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告知侯先生其銀行卡因司法凍結被公安部上了“總對總”管控措施。
二、嘗試自行解除管控
侯先生本想著銀行卡解凍了就可以正常使用,但沒想到還出現了一個“管控”攔路虎。侯先生一頭霧水,不知如何解除管控,好在銀行的工作人員建議侯先生向凍結地公安申請解除管控,侯先生才有了一點頭緒。
侯先生聽了銀行工作人員的話,連忙聯系凍結地公安。但卻吃了一個閉門羹,凍結地公安直接告知侯先生:他們已經把銀行卡解凍了,他們的事情已經處理完畢,如果侯先生的銀行卡不能正常使用與他們無關。
侯先生無奈之下又找到銀行,要求銀行幫忙查詢一下是哪里的公安給他的銀行卡上了管控措施,但是銀行一直不明確告知,總是讓侯先生找凍結地公安解決,可是凍結地公安已經給出明確的答復:此事與我們無關。
侯先生為了解決此事,甚至托人找到了他當地的反詐中心,希望他當地的反詐中心能妥善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措施。雖然侯先生所在地的反詐中心愿意幫侯先生辦理解除管控的手續,但是解除管控的一個前提是需要凍結地公安為侯先生出具不涉案證明。可是,侯先生所在地反詐中心多次聯系凍結地公安出具不涉案證明,凍結地公安一直未給出回復。因此,侯先生當地的反詐中心便擱置了侯先生解除管控一事。
三、辦案經過
侯先生已盡力嘗試自行申請解除公安部的“總對總”管控措施,但沒能順理推動解除管控的程序,于是侯先生向身邊的朋友求助,想要尋找可以處理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措施的律師。侯先生在朋友的介紹下,聯系到了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聽完侯先生講述的凍結、解凍以及自行嘗試申請解除管控的經過后。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認為侯先生銀行卡解除管控的機率還是比較大,便接受了侯先生的委托。
侯先生委托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后,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分別聯系了侯先生當地反詐中心以及凍結地公安,核實侯先生反應的情況以及目前侯先生當地反詐中心為其申請解除管控的進展和情況。解凍小分隊的律師發現,雖然侯先生為了解除銀行卡的管控,來來回回多次聯系銀行、凍結地公安、當地反詐中心,但是對于申請解除管控這一事卻沒有實質的進展,相當于侯先生跑了一大圈,仍然站在原點。
基于這種情況,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根據解除管控的步驟以及每個步驟需要的材料,逐步開始推動解除管控的進展。總的來說,申請解除管控主要有四步:第一步,解除銀行卡的司法凍結;第二步,準備齊全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主要包括證據材料、凍結地公安筆錄、凍結地公安出具的不涉案證明、銀行開具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第三步,確定申請解除管控的受理部門,并向該部門提交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第四步,公安部及央行審核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審核通過后解除“總對總”管控措施。
從侯先生的情況來看,侯先生的銀行卡已經解除司法凍結,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可以直接從第二步開始為侯先生申請解除公安部的“總對總”管控措施。這一步是整個申請解除管控措施的關鍵步驟,因為這一步關乎第三步的審核進展,如果準備的申請材料齊全,可以加快審核速度,如果準備的申請材料不齊全,將會被上級公安退回申請。解凍小分隊律師為了幫助侯先生拿到凍結地公安開具的不涉案證明,不僅多次聯系凍結地公安,還從新為侯先生梳理了證據材料提供給凍結地公安,凍結地公安這才為侯先生開具了不涉案證明。隨后,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多次聯系侯先生開戶行的工作人員,順利為侯先生開具了《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至此,第二步的申請材料已經集齊,解凍小分隊的律師開始啟動第三步,即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
關于第三步,不少客戶反應不知道向哪個部門提交解除管控的申請,還有客戶反應即使知道向哪些部門提交解除管控的申請,但經常遇到各部門之間互相推諉的情況。解凍小分隊可以告訴大家,凍結地公安以及開戶行所在地的反詐中心均可以受理解除管控的申請。雖然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在進行第三步時也遭遇了兩地公安機關互相推諉的情況,但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憑借著辦案經驗以及有效的溝通,打破了兩地公安機關相互推諉的僵局。最終,凍結地公安在侯先生所在地反詐中心的配合下,將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逐級上報至公安部,供各級公安機關及央行審核。這意味著申請解除管控的流程已經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接下來第四步將等待各級公安機關、央行的審核結果。
一個半月后,凍結地公安給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打來了電話,告知公安部及央行均已審核通過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無需提交任何補充材料,侯先生的銀行卡已經順利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措施。
四、結語
從侯先生的這個案例可以看出來,解除銀行卡“總對總”管控措施的難度比解除銀行卡司法凍結的難度更大。但是,如果了解解除銀行卡管控措施的相關規定,熟悉解除管控的流程,并具有相關實務經驗的話,將會有效推動解除管控的程序,減少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以及時間成本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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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為解凍小分隊親辦案例,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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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小分隊簡介
解凍小分隊由全球規模的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合伙人、中國區董事郭志浩律師發起并成立于2021年。 經 過 近年來的高質量發展,解凍小分隊成員的足跡已經遍布了國內近200個地級市,承辦的數百件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的案件中涵蓋了虛擬幣交易、錢莊換匯、外貿交易、網賭競彩、電商刷單、貸款刷流水、黃金珠寶等各類凍結類型,涉及全國范圍內詐騙、開設賭場、非法經營等各類刑事案件,客戶也遍及中國(含港澳臺)、加拿大、美國、澳洲、新加坡、菲律賓、越南、非洲、中東等國家或地區。解凍小分隊以服務客戶為原則,秉承“安全、專業、高效”的價值觀,建立了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的辦案制度,不斷的追求更高的解凍率、更高的解凍速度以及更高的客戶滿意度,不論小到幾萬還是大到幾千萬的案件,我們始終堅持到現場處理每個案件。截至目前,解凍小分隊的歷史案件綜合解凍率也保持在99%左右,也是國內首個公開歷史案件解凍率及未解凍案件原因的正規律師團隊。
解凍小分隊負責人
郭志浩
郭志浩律師,中國致公黨員,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合伙人、中國區董事會董事、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現任盈科全球涉外刑事中心中國區主任、盈科全球校所合作委員會執行主任、盈科深圳第六屆領導班子管委會委員、實務(學術)研究工作委員會主任、刑民交叉中心副主任、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股權高級合伙人等,同時兼任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學會數字法學研究會理事、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等。多次被評為盈科全國優秀律師、領軍人才、十佳律師、卓越貢獻律師等,2022年入選《對話律師》年度封面人物、2024年人物專訪被收入于《奮進中國》。曾辦理國內眾多重大敏感類案件,并成功進行過數十起刑事案件的無罪辯護,發表了數篇專業學術論文(部分為核心期刊),出版國內首本區塊鏈行業暢銷的法律實務類專著《區塊鏈法律實務》和反洗錢領域專著《反洗錢專項法律實務》(均出版于中國法律出版社),其經典案例也被編入《辯策》《盈論》《案說合規》《影響力聚焦》等著作。多次受邀新華社、路透社、民主與法治等國家級期刊的采訪,中國經營報、中國產經新聞、CCTV華夏之聲、法制日報、新京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志、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天目新聞、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等多家官方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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