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 筑牢反詐防線
□ 本報記者 張晨
近日,一面寫有“慧眼識詐保平安,守護財產暖人心”的錦旗送到江蘇省南京市某黃金店內,標志著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攔截的“兩頭騙”電信網絡詐騙案告一段落。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在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快速響應,現場攔截黃金640克,全額追回45萬元被騙資金并返還受害人。
黃金店內現蹊蹺交易
2月25日,秦淮區某黃金門店店員吳云接到電話,一名女子詢問店內是否有金條現貨,在得到店員肯定回答后,表示要購買價值45萬元的金條,可以刷卡支付。
“掛掉電話5分鐘她就來店里了,來了之后不問價、不挑款,直接要45萬元的金條現貨。”吳云回憶說,當天16時許,這名女子到達某黃金店,言辭躲閃,形跡可疑。
“根據此前南京市公安局發起的金銀珠寶行業共治倡議以及與該企業建立的警企聯動快速響應機制,店員將以上情況報告公司,我們立即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系,請民警核實情況。”某黃金店經理成陽告訴記者。
“這名購買黃金的人自稱10多天前與丈夫來南京旅游,順便購買金條投資且要當場打包帶走,行為異常。”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月牙湖派出所民警徐響接到報警后,到現場核實這名女子的身份。這名女子面對進一步質詢,回答漏洞百出。
“銀行卡明細顯示,她購買黃金的45萬元是兩小時前剛剛收到的。因當前受害人通過‘郵寄黃金’被騙的電詐案件多發,為進一步甄別該女子究竟是電詐案件受害人還是參與線下洗錢的電詐工具人,我們把她帶到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徐響說。
民警一邊對其進行反詐勸阻,一邊核實其買金資金來源。經過心理疏導和溝通,這名女子聲稱轉賬的何某是自己的朋友,年紀在四五十歲,3年前對方曾向自己借款45萬元,兩小時前收到的轉賬正是對方償還的欠款,自己手機里存有何某的聯系方式。
月牙湖派出所副所長徐寅說:“民警根據該名女子提供的電話聯系上了對方,可對方聲稱是買金女子3天前需要用錢向自己借了45萬元,二人說法矛盾,且電話中男子的聲音聽起來只有20多歲。謊言被戳穿,處警民警迅速聯系分局反詐中心,追查這筆資金的來源。”
資金溯源牽出“兩頭騙”
“我們啟動核查機制,對何某的身份信息以及上一級轉賬賬戶展開資金追蹤。”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刑警大隊反詐中心民警王俊彥回憶道,“經查,是江西省九江市一名剛剛出境不久的留學生向其轉賬,于是民警緊急聯系當地公安機關,并約見這名留學生父母。這名留學生告訴父母,自己并未轉賬,并提供了一張銀行存款截圖,但該截圖很快被證明是偽造的。”
“這45萬元孩子說是學校要的保證金。”何某的母親孔女士現在回想起來仍心有余悸,“事發后孩子跟我的溝通不是那么及時,隱隱約約感覺到有第三方,但又沒法確認,當時非常擔心他的安全。”
經反復做思想工作,這名留學生向父母表明實情,他接到自稱公檢法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其觸犯了法律,要求轉賬45萬元作為保證金,并要求他“嚴格保密”,不要告訴任何人。
何某是一名年僅19歲的留學生,在國外留學期間遭遇冒充公檢法類電信網絡詐騙,對方通過發送所謂的通緝令、轉接檢法機關、轉移資金進安全賬戶等手段操縱其心理實施詐騙。“案發時是兒子出國的第4天,他剛成年,也想過是騙局,但擔心自己規劃好的人生被毀掉。”孔女士說。
王俊彥說:“為確保資金安全,分局反詐中心迅速對購買黃金女子的銀行卡賬戶采取了止付處理,同步轄區派出所依法傳喚買金女子。”
“犯罪分子實施‘兩頭騙’,一頭冒充公檢法騙取身處國外的留學生45萬元,轉入該女子銀行賬戶;另一頭又以申請精準扶貧款項為由,指使該女子使用這筆45萬元涉詐資金購買黃金郵寄,從而實現線下洗錢轉移贓款的目的,形成犯罪閉環。”王俊彥告訴記者。
警方“以快制快”破局
月牙湖派出所將買金女子依法傳喚至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該女子如實供述,自己在東北老家某短視頻平臺上關注了一名“老師”,此人聲稱可以幫助其申請鄉村振興精準扶貧款項279萬元,但是需要前往外地使用收到的45萬元購買黃金包裝一下,于是就按照“老師”指示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件和銀行卡,從外地來南京購買黃金后再轉交“老師”。
徐寅分析道:“以前是卡對卡轉賬提現,后來監管查得嚴了,這種方式逐漸減少。黃金沒有特殊標識,性狀非常容易發生改變,方便融化后倒賣變現。”
由于店家舉報及時,月牙湖派出所反應迅速,反詐中心及時止損,成功避免了巨額損失。3月4日,這筆45萬元資金成功發還受害人家屬。孔女士將錦旗送到黃金店的同時,3名店員獲頒見義勇為獎狀。
“留學生社會經驗少,辨別能力弱,騙子的手法層出不窮,防不勝防。”徐響表示,近兩年秦淮公安通過警企聯動機制,定期深入黃金珠寶商鋪開展防范電詐宣傳。店員碰到異常情況,都會向公安機關及時反饋報備,見疑不放。
“感謝辦案民警堅持不懈厘清真相,我們拿回錢款速度也很快,一個星期之內就到賬了。”孔女士說,“此事讓我認識到,一定要不輕信、不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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