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金佳律師團:假離婚買房避稅?法院判決財產分割無效!
摘要:為買房避稅、逃避債務或獲取政策紅利,“假離婚”屢見不鮮,但法律風險遠超想象——財產分割難撤銷、子女撫養權失控、甚至面臨刑事處罰!
一、血淚案例:假離婚如何“弄假成真”?
- 為買房避稅,人房兩空
劉先生與張女士為規避二套房稅費,簽署《假離婚協議書》并辦理離婚登記,約定購房后復婚。但因賣方違約交易失敗,張女士拒絕復婚并將劉先生趕出家門。法院最終認定: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條款無效,因雙方真實意圖是避稅而非真實分割財產。 - 逃避債務,反遭刑事追責
王某為逃避50萬元債務,與妻子協議離婚并將財產全部轉移至女方名下。法院查明后,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王某拘役五個月,其妻拘役三個月。類似案例中,李某某通過假離婚轉移房產規避執行,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 患病妻子“假離婚”,丈夫再婚失財產
李女士因患躁狂抑郁癥與丈夫協商“假離婚”,約定若一方再婚則“凈身出戶”。后男方再婚,李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執行協議,卻被駁回。法院指出:“凈身出戶”條款違背公序良俗,無效!
二、法律真相:假離婚的四大致命風險
- 婚姻關系解除不可逆
我國法律不承認“假離婚”,一旦登記即解除婚姻關系。若一方拒絕復婚,另一方無權強制要求。 - 財產分割協議難撤銷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條款通常不可反悔,除非能證明存在欺詐、脅迫或非真實意思表示(如案例1)。但舉證難度極大,多數人面臨“凈身出戶”風險。 - 子女撫養權爭奪戰
張先生與羅女士為二胎戶口“假離婚”,約定兩子歸女方撫養。后因女方疏于照顧,法院判決長子撫養權變更給男方。提示:撫養權變更需滿足法定條件,事前約定非“保險栓”! - 涉嫌刑事犯罪
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三、金佳律師的實戰提示
- 警惕“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陷阱
若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債務承擔明顯不合理(如一方承擔全部債務卻放棄所有財產),法院可認定條款無效。但需保存《假離婚協議書》、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通謀避法”意圖。 - 子女撫養權:優先考慮實際履行能力
即使離婚協議約定撫養權歸屬,若一方舉證對方存在虐待、失職或經濟狀況惡化,法院仍可變更撫養權。 - 刑事風險紅線不可碰
任何以離婚形式轉移財產、逃避生效判決的行為,均可能觸發刑事追責。債務問題應通過合法重整解決,而非“技術性離婚”。
金佳律師特別提醒:
“假離婚”是法律上的“高空走鋼絲”,賭的是人性,輸的是人生。與其冒險,不如通過合法途徑規劃財產(如婚前協議、家族信托),或咨詢專業律師設計合規方案。
互動話題:您身邊是否也有為各種目的“假離婚”的朋友?他們的故事結局如何?歡迎在評論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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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寄語:婚姻是契約,法律是底線,別讓算計摧毀最后的信任。
高級資深婚姻專業金佳律師,執業近20年,九三學社社員張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學社社法委委員,碩士研究生學歷,現為北京京都(上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8年獲評上海市寶山區首屆優秀青年律師暨十佳業務骨干,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同志作重點批示采納。聯系電話:189162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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