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實,在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是真的沒什么規則感。
或者更準確地說,他們信奉的是叢林法則。
在叢林里,拳頭大、爪子尖、牙齒利,誰就是王。你講規則,他講實力;你講道理,他講關系;你講程序,他講后臺。
在他們眼里,規則可能不是約束,是工具,是可以拿來打壓別人的棍棒。
最近呢,法治進行時報道了這么一則新聞:
6月16日,江蘇淮安,一位男子擺了兩年的攤位,突然被人盯上了。
對方不僅口頭威脅,還直接用車堵住了攤位,攤主無奈報警。
據攤主介紹:“我們這個位置是經過城管允許,然后物業規劃好的,我們在這擺了兩年了。結果突然冒出一個開著寶馬X5的有錢人,說這個位置是他家的。然后他今天直接把車開過來,堵在我們攤位前。他們正在找關系,想把我們搞走。”
在第二天,攤主又更新了:“他換了一輛更大的車堵我們攤位,他說:‘你們不走,我這輛車也不走,甚至這輛車我都可以直接不要了。’”
按理說,公共規劃的位置,有執法許可,明明合法合規,人家辛辛苦苦干了兩年,憑什么你一句話就想趕人走?
但其實啊,在很多社會角落,這并不稀奇。
難道在某些人的邏輯里,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文件,而是背景、利益鏈,乃至人脈網?
是的,確確實實有部分群體,他們骨子里根本不相信“規則”本身的神圣性,他們只相信:
只要我的背景,財富,地位比你大,我就可以改規則,甚至踩碎它。
所以才有了這一幕:
一邊是小攤販依法合規擺攤兩年,靠自己的雙手養家糊口;
一邊是自詡為"有錢人"的霸道操作,毫無來由地聲稱位置是他家的,靠堵車、靠施壓、靠關系想把人趕走。
如果只看表象,這像是一場經濟糾紛、場地糾紛、物業管理糾紛。
但往深處看,這其實暴露出的是一個核心問題,規則感的匱乏與對叢林法則的依賴。
什么是規則感?
規則感,簡單來說,就是在社會運行中,每個人心中對"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有一套內化的底線和秩序感。
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也不僅僅是明文規定,而是一種"尊重公共空間與他人權利"的文化素養,是一種"敬畏秩序"的內在修養。
而叢林法則恰恰相反。
叢林法則不在乎公共利益,它崇尚個人利益最大化。誰拳頭硬,誰就能搶資源、奪地盤。別人手上那碗飯,我看上了,我有本事掀翻你的碗,就算我的了。至于你是不是在合理合法范圍經營?對不起,你合法,你道理對,你覺得規矩齊全,那是你事,我在各方面可能高你一等,我就可能能決定你吃不吃得上飯。
其實,這場擺攤糾紛,跟當下很多社會現象都有某種共通性,當然,有些大的胖胖也不敢說,大家自行理解。
這種現象的背后,其實是長期的"變通文化"在作祟。
當某些群體習慣了"關系網"代替規則、"人情面子"凌駕法律、"權錢勾兌"操控資源,他們會逐漸失去對規則的敬畏感,轉而迷信叢林邏輯,誰強,誰有理,誰對。
而當這種邏輯不斷被現實里的成功案例所驗證,規則便在心理上被徹底邊緣化。
看得多的朋友也知道,這并不是偶發案例。
而當規則感逐漸瓦解,"守規矩的人"無法被保障,"有資源的人"又無法被約束時,那么整個社會的秩序最終只會淪為弱肉強食的游戲。
在這樣的土壤下,分化只會越來越嚴重:
普通人變得越來越畏縮,因為守規則并不一定安全;
既得利益者越來越肆無忌憚,因為違規成本趨近于零;
中間階層越來越焦慮,因為看不到憑實力合法奮斗的路徑。
這次江蘇攤販的遭遇,其實還算幸運。至少他能報警,媒體曝光能介入。
但肯定還有更多類似的糾紛,最后往往不了了之。
為什么?
因為很多規則在執行層面其實并不鐵板一塊。
很多看似健全的規則,在實際博弈中,會被人脈、資源、利益交換等等一層層稀釋、扭曲,甚至被靈活操作成"雙標"工具。
這才是現實世界最殘酷的一幕。
而法治體系如果沒有獨立性與剛性執行力,光靠紙面規則,遇到這種有足夠資源以叢林邏輯運作的人,就形同虛設。
所以,規則是需要真正成為所有人的護身符。
當然,在此之前呢,胖胖覺得必須滿足兩個前提:
大家都是平等的,再者,在執行層面沒有例外。
這兩個前提能不能做到,大家要自行感受。
但是,胖胖覺得,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么所謂的"規則",最終只會淪為弱者的遮羞布,而成為強者手里的工具箱。
再退一步講,雖說這個攤位經攤主所述,經過城管允許,然后物業規劃好的,就算真如寶馬男所言,這塊地真有產權糾紛,真存在權屬問題,那也不應是他私自堵車"執法"的理由。
任何產權糾紛,都應通過行政復議、法律訴訟去解決,而不是靠堵車、施壓、耍橫來逼走人家正常經營的攤主。
一個人只要稍有點法治常識,就不會干出這種事。
可惜的是,在叢林邏輯里,這些人只會認為"有沒有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勢"。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小到小攤小販,大到商業項目、土地爭奪、資源分配,乃至職場晉升、行業壟斷,類似的叢林邏輯隨處可見,只是包裝形式不同而已。
這背后其實對應著一個核心價值觀的撕裂:
一種是秩序主義,相信公共制度,尊重他人權利。
一種是叢林主義,誰拳頭硬,誰能通天,規則只是擋路的障礙物。
胖胖也在之前文章提過,胖胖會更傾向于前者,當叢林主義越來越頻繁地得手,社會的"正常人"反而越來越像另類。
什么是公平?
執法單位必須堅定地維護公平性與程序正義,哪怕對方背景再硬、資源再足,也必須一視同仁。
沒有這個執行力,規則就只是擺設。
其實像這次媒體介入本身就是一種制衡。
媒體作為公共監督的一部分,在很多時候能起到曝光震懾的作用,當然,噤聲的部分大新聞另算。
另一方面,胖胖也覺得,公眾的規則感教育特別重要。
不要小看這一點。
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絕不僅僅靠法律條文堆砌,而是靠大多數人內心對規則的尊重與自覺。
當大部分人都明白,規則存在的意義是保障彼此安全,而不是幫強者橫行霸道時,社會的整體秩序才真正穩固。
現實里想做到這一切并不容易。
因為很多叢林法則的受益者,恰恰也是規則制定者或執行者本身。
這才是“公平”最吊詭的悖論所在。
按理說,成熟的社會,并不是靠大家"拼關系"、"斗背景"來分勝負,而是靠規則系統地保障普通人的生存空間。
如果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合法擺攤小販,連起碼的營生權都可以被所謂"有錢人"一輛車輕易剝奪,那這個社會的規則體系,就是在不斷自我瓦解。
而每一次這樣的瓦解,最終成本,遲早要大家埋單。
叢林法則從來不適合現代社會,這是胖胖一直以來的觀點,雖然很烏托邦。
它在短期內或許能讓部分人嘗到甜頭,但在長周期下,叢林里最后活下來的,不是老虎,不是獅子,而往往是最陰險、最投機、最善于破壞規則的人。
而當整個環境被這套邏輯主導,那將不僅是一個攤販的悲哀,更是所有普通人的悲哀。
或許,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當食物鏈頂端的霸主,而是讓每一個普通人都能在規則內有尊嚴地活著、有安全感地生存、有公平的奮斗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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